迎面吹来十二月的冷风,在初冬清晨的阵阵冷风中我掏出手机给她发过去两个字:早安。
我想我是喜欢这个冬天的,因为我有一个每天说晚安的人,有一个给我勇气在清晨起床的理由。可是我也很讨厌这个冬天,因为我常常收不动对方的晚安抑或早安,似乎是一个梦境,我在自言自语。
我最喜欢写故事,把自己的生活的点点滴滴都融入故事里的人中,只有那种似我非我的时候,我才能够很舒畅的把自己的心思都流露出来。如同喜欢一个人,总是害怕对方知道自己的那些腼腆,却又忍不住想要对方知道自己那颗炽热的心。把自己的故事写的尽可能的完美,写的尽可能的让我让你感同身受。可惜我却再难提起笔或是敲响键盘来诉说内心的故事,因为我害怕自己写了一千字两千字碎碎念的无数字,却不见你的一次浏览。我更害怕自己总是把故事写的太像自己,让你一眼就看破,他们都说写的太真实,难免让别人不知所措。
不知所措,是一个多好的词,把不喜欢、厌恶和对不起融合的那么完美。毕业聚餐的那天,我喝了很多酒,在自己一直很欣赏的女生桌上玩游戏,换来她说的一句不知所措。可是我都没有说我喜欢她啊,其实我也真的不喜欢她,只是觉得她很惊艳如此而已,我被这句莫名的不知所措弄得不知所措。最后喝完酒,我想写点东西来把自己的不知所措表达的文艺点,让别人知道我不过是欣赏你而已,对于喜欢,这个东西我并没有那么慷慨,慷慨到随处告诉别人。
可是我写了很久很久,还是删除了,系统提醒我是否需要保存为草稿的时候,我纠结了很久,最后直接删除了。这就是我,写故事的时候,总是把自己的心事都赤裸裸的包含在里面,我很想表达自己的感情,却又总是太过于表现自我,失去了故事的趣味。
我想我写的并不是故事,写的只是我自己。
从小到大,我都很喜欢写文章,初中和高中断断续续八十万字的随笔,承载着自己的六年青春,也装载着六年里那些不同时刻的自己,更是记录着六年岁月中每一个大大小小的故事。那些故事,每一个挑出来都是一个鲜活的人,都是我自己啊,一个喜欢文字的男生。记录在纸质上的自己,虽然把生活都完美的呈现在每一个故事中,却影影约约的显露出未来的自己的生活。
我已经大四了,我总是说自己中学生涯的那六年,那我的大学四年呢?我翻开自己数十个漂亮的本本,里面都是干干净净的,没有留下什么值得一说的文字,而在各种社交或者记录中,都很难找到自己的踪迹,我把那一腔热血都洒在了中学的六年,剩下大学四年我成了一个不敢再说故事的人。
我的故事,从十年前的那天,老师给我的随笔满分的时候开始,在大学即将画上句号的时候,开始结尾。一段可以用医生的《十年》来表达的时光,把我的生命填充的很充实也很空洞。
如今,作为十年之后的我,行走在对我而言四处都存在再见的校园,看到一场一景都忍不住的感慨一番,每一天都有无数的故事,我每天都在思考我为什么不敢再写了。我害怕自己写的太真实,把自己一丝不挂的表演给你们看,我害怕自己的足够真诚被别人当做耍流氓。不过我内心其实最害怕的也许是时间过去,对往事的后悔。码字,删除,码字,删除,码字,删除。这是我大学最常做的一件事情,我总是后悔自己写下来的文字,也害怕面对过去。
灯熄了,夜晚又开始了,一句晚安之后我又要面对清晨的寒风,这一次,我不知道自己的做的对不对,我很怀念那个不惧未来的自己,也很想念那个随时都能提笔码字的少年,不敢再空间,朋友圈说的话,总归需要找到一个地方来讲。大学渐渐拉下帷幕,我在自己的大学的垂暮之年,我对生活的那些感慨,只能在简书里尝试着表达,希望我会勇敢的继续面对生活,继续的码字,把自己的故事把自己写给更多的人看。
我写的是一个鲜活的人,一个有血有肉的人,愿我把该爱的人爱到尽头,把该写的字写的不留遗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