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安装房门
廖某在开发区铭欣华府有套房子要装修。2017年10月,廖某与小老板朱某约定,由朱某向廖某出售并安装房门,廖某给了1000元作为定金。朱某依约将门装好。
▌余款:久未结清
门装好,朱某多次通过电话、微信、登门与廖某联系,与廖某进行余款结算,要求其尽快支付4000多元余款。
▌追账:私闯民宅
朱某多次找廖某协商余款未果,2019年2月2日,朱某再次与廖某微信通话,商量如何结清款项,言词起了冲突。2月3日中午,朱某带着侄子前往廖某家中。廖某家中恰巧无人,朱某在未取得房主同意的情况下,使用装修钥匙打开了廖某家中的大门,私自进入廖某家中。
▌冲动:拆门换锁
朱某进入廖某家中后,将房屋的6套门拆下,其中1扇门靠在墙上,2扇门摆放在地面上,另外的2套厕所门,1套房间木门被朱某拉走,最后朱某还将大门的锁芯更换了。
朱某边换锁芯边拆门,还不忘拍个照片、视频发给廖某,要求其赶紧交余款。
3月6日,朱某经电话传唤主动前往公安机关接受讯问,到案后进行了如实供述。最终,朱某犯非法侵入住宅罪,被判处拘役4个月。
▌凤语言法
我国《宪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宪法保障公民住宅不受非法侵犯,
公民的住所不受非法侵入和搜查,以保障家的安全,家庭生活的安定。
《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规定: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追讨欠款的方式方法多种多样,通过民事诉讼要回欠款是最理性最有效的方式,切不可采取限制人生自由、私闯民宅的极端方式,拆门换锁的暴力手段更不能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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