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口气读完me before you,这部被标签为romance的小说在我看来理性到残酷。台湾版本将其翻译为"遇见你之前",平添几分罗曼史的气息。是啊,在遇见彼此之前,男主Will是帅气迷人多金王子,女主Clark 是默默无闻平平淡淡咖啡馆招待。多么稀疏平常的人物设定。
转折点在Will的严重车祸导致四肢瘫痪,就像一路高歌的老鹰突然被无名之箭射中,坠入无底深渊。在那里,没有深刻的理解,没有坚定的爱情,没有热切的希望,连生命都如悬在绳。不可说的痛苦厄其咽喉,颓丧,挣扎,最终向其母亲坦白要去瑞士安乐死。'過去的那个我已经死了,不可能再回来,我可不可以体面地在肉体上选择离开。'
在得到拒绝后,选择了自杀,未遂。Will母亲在一筹莫展下希望能够招聘一个开朗的护理,希望儿子能对人生能重拾希望。这时Clark刚好从咖啡馆解雇,又急需挣钱养家,机缘巧合当上了Will的护理。在那样说话弯弯绕绕的中产阶级氛围下,女主的直爽与开朗吸引了Will母亲,并在磨合中逐渐吸引了Will。
像大多数财富自由的体验主义者一般,Will车祸前尝试各种极限运动,欣赏各种美好事物,追求各种窈窕淑女。而Clark前26年都呆在这个小镇,看似毫无野心。在二人相知相近的过程中,男主不断鼓励女主去尝试新的事物,拥有更多的可能性,过上自己想要的生活。女主在得知男主想要放弃生命后制定一系列计划希望他能重拾对生活的热情,而男主为了女主能够开心带她体验各种美好拖着病躯去完成女主列下的清单。这就是爱的最基本表现形式,我爱你,我希望你能够开心。
最打动我的一个场景是,男主鼓励女主克服幽闭恐惧症,走完迷宫。当女主回忆起之前的可怕可笑经历而困在迷宫中时,男主找到她想要安慰她抱抱她,可是四肢瘫痪的人连拥抱的权利都被剥夺,情急之下只能咒骂到'useless'。是绝望的。
然而,最后Will还是选择赴死,尽管Clark愤恨到无以复加。因为,男主太透彻,太懂爱情是怎么回事。在见证过中产阶级父母破财的婚姻后,经历过女友最后嫁给朋友后,已经深刻意识到浸泡在时间海洋里面的爱情,浮出水面后是怎样一种斑驳。难道那么棒的感情终究要在琐碎中消磨吗?舍不得。说不定哪一天,真的可能从爱人口中听到'go die'这种更可怕的话语。
所以,当Clark在醉人的气氛中想要亲吻Will时,他坚决say no,坚决地强调'it's not enough'。爱情本是两颗独立灵魂的相遇。而Will在生理上都无法做到独立,自身生活质量已超出极值之外,活意味着将全部生活重量加压于对方,尤其是殷切希望另一方能够完全free按照本心去生活。
其实更喜欢中文翻译'我就要你好好的',与英文标题似乎对不上边,反而与Will写给Clark绝笔信最后一句有关联:
Just live well
Just live
可是,知道结局后,也还是抑郁了一整晚。关于郁闷的原因,可能是由于决定是否安乐死只能由Will自己决定,身边的亲人和爱人多么痛,也只能接受,只能尊重。人生而孤独,每个人只能控制好自己这个小因子,为自己的决定负责,也懂得尊重的别人的决定,不能以爱之名进行情感绑架。读完这本书,似乎窥见到千千万万个我们:渴望爱,本质孤独。
这是一篇代入感很强的读后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