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一个客户问了我一个有关诉讼时效的问题,这使我意识到虽然我们从事法律的人对于诉讼时效可以说是非常熟悉了,但是其实大部分的人对于诉讼时效这个概念还是比较模糊或者说没有非常清晰的认识的。所以,后续的几周我将针对诉讼时效这个专题给大家做一个基本的介绍。
1. 什么是诉讼时效
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
简单概括起来就是:
诉讼时效消灭胜诉权
即权利人没有在法定的期限内行使其权利的话,若后续在人民法院通过诉讼行使权利时,义务人可以通过诉讼时效抗辩权来导致权利人无法胜诉。
2. 诉讼时效的分类
首先我们来看相关的法律法规:
《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 【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小结一下
- 普通时效。一般情况下,诉讼时效是3年。请大家一定要牢记这个数字,因为绝大多数民事案件所使用的诉讼时效都是这个3年。
- 特殊时效。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后续我会专门写一篇文章来讨论各类的特殊诉讼时效)。
- 最长诉讼时效。也许大家注意到了该第一百八十八条对于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有一个定义,叫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所以存在一种情况,即权利人真的是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在这种情况下,从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最长可以计算20年的诉讼时效。不过在这里我提醒大家,这种情况是少之又少的,应为大概率的你都会落入应当知道的范畴。所以有任何权利遭到损害的话,还请大家及时去行使!
3. 总结一下
今天的诉讼时效小科普谈到了有关诉讼时效最基本的一些概念:
- 什么是诉讼时效:记住一句话诉讼时效消灭胜诉权;
- 诉讼时效的期限:通常情况下诉讼时效期限为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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