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曾以为,我的一生将致力于对生命的痛苦作出反应,后来我发现这过于沉重,过于灰暗,如果我只看到痛苦,我的心难免会被乌云所笼罩,被绝望所吞没。在徘徊中,终有一天,我发现我的人生可以对生命的美丽作出反应,当我看到了美,自己,他人,以及其他生命的美,我心中充满了柔情,也找回了生活的热情与活力。
2.我发现我激励自己的方式,无意中促成了自我憎恨,由于认为自己“应该”做到许多事情,不停的指责着自己、命令自己、要求自己,这不可避免地导致内在的分裂与不满,而非暴力沟通,提醒我倾听内心中不同的声音,以及它们所反映的需要——这促进了自我理解和内心的和谐。
3.是用暴力的人,其实是因为他们内心的宁静遭到了破坏,所以他们才会用暴力的方式维护或寻求心灵的和平,这或许是暴力的蝴蝶效应吧。
4.人们常说,爱能使心灵的创伤痊愈,我深信,爱的能力取决于审美能力。
5.如何培养对自己的爱呢?转变自我评价的方式是一个重要的方面,竟然希望自己所做的任何事情都是有意义的,那么自我评价的方式就要有助于学习,使我们的选择符合生命的需要,然而不幸的是,我们的自我评价方式往往导致自我憎恨,而无助于学习。
6.如果我们专注于需要是否得到满足,以及得到怎样的满足,我们就更有可能从自我评价中获益。
7.他人的言行也许和我们的感受有关,但并不是我们感受的起因,感受根源于我们自身的需要。
8.非暴力沟通把需要看成是有助于生命健康成长的要素,而不是某种具体的行为,一种要素是否被当作需要,关键在于它能否促进生命的健康成长。
9.如果我们不看重自己的需要,别人可能也不会,实际上如果直接说出,需要获得积极回应的可能性就会增加。
10.我们对自己的意愿,感受和行动负完全的责任。
11.对他人的指责,批评,评论以及分析,反映了我们的信仰和价值观,如果我们通过批评来提出主张,人们的反应,常常申辩和反击,反之,如果直接说出我们的需要,其他人就将有可能做出积极的反应。
12.对于大多数人来说,个人成长一般会经历三个阶段,第一个近阶段,情感的奴隶,我们认为自己有义务使他人快乐,第二个阶段,面目可憎时期,此时我们拒绝考虑他人的感受和需要,第三个阶段,生活的主人,我们意识到,虽然我们对自己的意愿,感受和行动负有完全的责任,但无法为他人负责,与此同时,我们还认识到,我们无法牺牲他人来满足自己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