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看了一部电影《通灵神探》。男主角约翰,办案的手段完全凭借他天生的特异功能,只要触碰到身体,他就能看到这个人的未来,有时候是过去。所以,他从女儿小的时候就能看到将来,她在青春最美好的年纪里会被白血病缠上,痛不欲生。
接连几个案件,作案手段都一样,后脑勺用尖刀一瞬间划开,没有痛苦。前面几个死者都有一个显而易见的共同点,他们都患上危机生命的疾病。还有一个7岁的小孩,在所有人看来都是健康的时候,也成为被杀害的对象,尸检的结果是,他的小脑叶里有一粒豌豆大小的肿瘤。
作案者是一个和约翰一样可以预见未来的人,而且能力更高。
其实某种层面来说,他没有错,他觉得自己没有错,他只是想帮助这些人减轻痛苦。最伟大的爱却是最难实现的。
约翰不是不懂,他也曾经面对这样一个煎熬的选择。是他亲手结束女儿的生命,他无法面对她的痛苦,更无法面对自己亲手扼杀一条生命的举动。即使生命的最后阶段是难熬的,那也是美好的,除了故事本人,其他人谁也没有权利帮他决定是否提早收走他对世界的感受。
其实说到底,我觉得他们的争执就在于“是否要安乐死”这个问题。和几年前看凤凰卫视的一虎一席谈争辩一样,对这个问题,有的人觉得是帮助当事人早日得到解脱,有的人觉得那样不够人道。
对这个问题我总觉得应该因人而异,而整个影片看下来,我倒不想谈论这个话题。我想说的是,如果真的存在,你是否愿意接受通灵这个使命,换种理解也可以说是天赋。
在我们的人生选择路口,不知所措是因为看不到未来,如果选择的后果摆在那里,那我们也就不会那么地纠结了。当我们确定了选择,结果却并不怎么样的时候,很多人喜欢说“早知道”。是啊,人人都是早知道,事事都是早知道,那就很顺畅啦,没有曲折自然也就会少掉许多的惊喜。
所以通灵这件事真的很可怕,如果像约翰一样,触碰到的人都是有一个不好的结局,而他又不忍心揭穿。人为的他可以想其他办法避免,可人生无能为力的总是疾病这个折磨人的小妖精。
他很可怜,普通人每天存在脑海中的事情已经多如毫毛,就连在无聊的时候脑子都会不受控制地出现一些之前发生过的画面,他再加上这种所谓的功能,别人的隐私秘密放纵的不堪的全部明目张胆钻进他的视线,而且别无选择,这不是他想要的是上天强加给他的。
所以他选择逃避,把自己封闭在一个小屋里几十年不见天日,封锁住一切与人接触的机会,他才得以安宁。
如果现在就看到一个人的结局,过程还能如何酣畅淋漓。我倒愿意这样不知道别人的过去,不知道自己的未来,不知道每一个决定意味着什么,可能一个错失就会千疮百孔,但是生命的这一卷画幅要慢慢铺开才好。彷徨犹豫决绝窃喜悲痛,都可以一点一滴极尽全部力量去感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