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似长夜萤火🌺 颜晏 🍒唐宗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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楔子

后来,他们认识很久的时候,唐宗琅终于忍不住地问:“颜晏,我是谁?”

颜晏疑惑地看了看他,却看到他面色严肃,倒是低了低头认认真真地想了想,给出答案:“你是唐宗琅啊。”

他是那些年里颜晏生命中无数过客中的一个,她不记得他。

而颜晏是唐宗琅生命里的光,是他心里唯一的姑娘。

六岁,他抢了颜晏的白兔糖。

在十六岁的那天,还给她一颗。

剩下的那些糖,他用了一辈子来还。

他想要告诉颜晏,他爱她,爱了很多年,以后还会爱下去。

这一次他只想抓住她的手,再也不松开。

第一章

荷鲁斯之眼的重逢

后来,他们认识很久的时候,唐宗琅终于忍不住地问:“颜晏,我是谁?”

颜晏疑惑地看了看他,却看到他面色严肃,倒是低了低头认认真真地想了想,给出答案:“你是唐宗琅啊。”

他是那些年里颜晏生命中无数过客中的一个,她不记得他。

而颜晏是唐宗琅生命里的光,是他心里唯一的姑娘。

六岁,他抢了颜晏的白兔糖。

在十六岁的那天,还给她一颗。

剩下的那些糖,他用了一辈子来还。

他想要告诉颜晏,他爱她,爱了很多年,以后还会爱下去。

这一次他只想抓住她的手,再也不松开。

成都锦里。

老城古街总是人满为患,无论春夏秋冬。

清末民初的古镇建筑风格和街道两边的例如蛋烘糕、棒棒鸡、伤心凉粉、豆花、三大炮以及其他叫不出名字的美食,无一不吸引着来自全国各地的游客。

除了这些,古街还有一种独属于自己的特色——裁缝铺,老式的那种。

小小的铺面,一般只有三四十平方米,外面竖着布招牌。招牌上,那个婀娜多姿的旗袍女子随风摇曳着,她上挑着眉眼,直勾着门外的游客走进去,即使不买些什么,就光是看看那一水儿的旗袍,摸摸那水滑的料子,也不虚此行了。

人无衣不暖,衣无锦不丽,说的就是成都老城区这个有名的行当。

“锦里”高定手工店铺就开在武侯祠大街最显眼的地方,在寸土寸金的商业街上占去了三分之一的面积,店面那块大大的黄底黑字的梨木招牌,被太阳一照,晃得人倒是看不清上面的字了。不过这并不重要,谁会注意这老旧的牌子,时下年轻人喜欢的是新鲜感,而这间店面装修得敞亮,灯也打得亮堂,刷得粉白的墙面,展示台上摆着一排齐整的高定服装,足够吸引人们的眼球。

这是周末下午三点的商业街,逛街的人很多,“锦里”店里的这四个高大帅气的男营业员更是引来不少怀春少女的张望,她们在店门口晃了又晃,挽着旁边小伙伴的手,叽叽喳喳吵吵嚷嚷,看见店员望过来,却忙着低下头羞红了半张脸,闹市繁华。

而推开“锦里”那个通往员工休息室的隔断,再走过那条由青石板堆起来的十二级台阶,转个弯后,才会发现内里别有洞天:长长的走廊,两边是蔷薇花架塑成的绿篱,大门为三开间与左右耳房的形状,全木结构,又兼容了南方的敝厅、敝廊和封火墙,庭院寂静,是典型的巴渝建筑。

一个隔断,两个世界。商业街的吵嚷声都被阻隔在外。

院子的后门开在安静的小巷里,门上没有门牌号,没有标记,是一扇很普通的小木门。

颜晏进入巷口后便开始很认真地在心里默数:“第一家,第二家……”她一直数到第三十五家。

到了!她抬起头,默默地打量起眼前这扇木门,它实在是太普通了,普通到她没法肯定这就是论坛上大神给的那个地址。

她低下头去看手机聊天记录上的门牌号,又对着这扇门看了一会儿,停顿几分钟后,又重新倒回巷口,数了第二遍。

是了,没错,就是这里。

她滴溜溜地转了转眼睛,心里想着,也许真正的大师都很低调、很有性格、行为朴素,更何况后门也不需要建得太奢华。颜晏企图说服自己,她紧了紧背在肩上的包裹,然后抬起手臂,食指和中指并在一起,轻轻叩响了门。

等待片刻,门就朝外半开,门里先探出了一个圆脑袋,是个盘子脸,浓眉大眼的年轻人。他上下打量着颜晏,眼神热情却有着分寸感,合适地拉近距离却丝毫不让人生厌,而后他的眉毛眼睛都笑成了一团,十分喜庆,随之让出整个身子,把门全开示意颜晏进来。

他热情地自我介绍道:“你好,我是唐阿三,让我猜猜……”他故作神秘地晃晃脑袋,“你就是颜姑娘吧。”他没有用询问的语气,说起你是颜姑娘吧,是很肯定的样子。

颜晏偏过头,笑得温婉:“是的,我是颜晏,我与唐大师约在今天见一面。”

颜晏生得很白,眼头圆圆的,眼尾却微微上挑,笑起来像弯弯的月牙,只剩下亮亮的黑眼珠,显得一双眼睛更深邃,好像身体里藏了一颗夜明珠。今天她穿了简单的白色针织衬衫裙,披肩的蓬松卷发,红色的玛丽珍皮鞋,背着一个四四方方包着麻织蓝色斜纹格子的包裹,全身上下没有一件配饰,看起来干净漂亮。

“我带你过去吧,去见唐……”唐阿三重复了几遍也没说顺这句话,他看见颜晏朝自己投来些疑惑的眼神,顿了顿,清了清嗓子,终于捋直了舌头,“去见唐大师!”他挤眉弄眼地收了话尾。

颜晏要见的唐大师,是一个旗袍制作与修复大师,据说还是个业界颇有盛名的大师。

这件事要从两周前说起。

颜晏毕业于瑞典的卡罗林斯卡学院,她在这个世界排名第一的牙科学校读研究生的最后一天,接到来自市公安局打来的电话,电话里的人遗憾地告知了颜晏关于她母亲的死讯,煤气中毒,是自杀。

上一秒颜晏还晃着杯里的红酒,与人庆祝学业终于结束,还沉浸在挣脱学校这个牢笼的雀跃中,下一秒就被这条消息硬生生地打破。她耳边根本听不到任何声音,也说不出话来,脸色难看至极。

旁边的人对望了几眼,颜晏的室友率先打破这沉静,她轻轻地碰了下颜晏的肩:“Aaron?”

颜晏不知道这一恍神过去了多久,她单手揉揉脸,恢复了刚才的笑意:“没事的,你们继续啊,我去趟卫生间。”

颜晏说话的时候神色没变,可是离开的脚步却加快了不少,看起来有些仓皇。她顺手把红酒杯放在一旁的桌子上,可是酒杯没被放稳,跌落在地上,红酒和玻璃碴混为一团。

颜晏从十四岁起就与母亲相依为命,再没有其他亲戚朋友。她对母亲的感情太复杂,母亲对自己非打即骂,实在说不上有多好,可是她听到消息的那一刻却觉得心里有根线断了。人活着还能恨着偶尔念着,可是人死了,再多的感情都没了寄托,不管是爱的还是恨的,都只能从眼睛里找到宣泄的出口。

第二天,颜晏便利索地办理了毕业手续,回国处理母亲的后事。

那件旗袍是颜晏在收拾母亲遗物的时候发现的,在衣柜的最下层,那个四四方方的木匣子外包了一层又一层的布,匣子里放了几颗樟脑丸、两张老照片以及一件稍有破损的深红旗袍。

她小的时候见过母亲拿出来过,只是那么一两次,拿出来便很快地放了回去。颜晏记得母亲说过,这是她当年结婚时穿的衣服。

颜晏的母亲生前极喜欢旗袍,一年四季也总是穿着旗袍,她讲究爱干净,绝不允许旗袍上沾上一丁点的脏东西,更别提会让旗袍破损。

可这件珍而重之的旗袍却并不完美。这在颜晏眼里是个遗憾,于是她有心去找人修复它。她抱着试一试的态度在潜水多年的旗袍论坛上发了求助帖。巧合的是,在帖子发出去的第三天,论坛上一个满级的大神便发了一个与旗袍修复相关的帖子,并贴出很多自己曾修复过的旗袍的对比照片。这位大神从来没有在帖子里提及自己的身份和名字,只是偶尔会发一些含金量很高的帖子,几年下来也收获了不少忠实拥护者,粉丝中还不乏陈载城、许绣、宋安然这种国内一流的服装设计大师。

简直是天降神助,颜晏压抑不住地欢喜,在后台私信了这个大神,结果大神真的回复了她。

在聊到她手中这件需要修复的旗袍的一些相关细节后,大神明显表示出兴趣来,他说自己喜欢修复旗袍,更喜欢那些富有挑战性的修复工作。他给出住址,约好日子,让颜晏带上旗袍亲自过来一趟。

于是便有了颜晏的此行,而那件旗袍此时正被她背在肩上。

颜晏紧了紧斜背在肩上的包裹,一路跟紧了唐阿三,她在想,待会儿见到大师,要用什么样的方式打招呼才最合适。她脑海里的唐大师坐在浓厚中国风的工作室里,扣子扣到最上面,他拿本书,喝着茶,一本正经的样子,有可能还架着一副眼镜,推眼镜的时候还会一板一眼地说话,她觉得只有这样的形象才与这栋古老房子的风格以及唐大师的职业身份最为般配。她设想了很多种,却怎么也没想到眼前的这位唐大师如此年轻,她踟蹰了半晌,疑惑地打了招呼:“唐大师?”

颜晏抬眼悄悄地打量着他,亚麻灰的针织衫,五官立体,眉峰突出,虽然英俊是不可否认的事实,但与颜晏想象中的那种书卷气相差甚远。

他看到颜晏望过来,笑了笑,虽然只是浅浅的笑,可笑容却到达眼底,他走近几步说:“是我,我是唐宗琅,你好呀,颜晏。”

颜晏已经很久没有如此认真地和一个异性讲话,上学的时候一直跟着导师做实验,后来作为一个主修正畸的牙科医生,平常她说得最多的话是对病人讲“躺好,别动,张开嘴,让我们取个牙模”或是“张嘴,请配合我们上麻药”,一本正经,不苟言笑。

此时她有些紧张,耳尖也有些泛红,说话结结巴巴的:“我把旗袍带过来了,我们之前约好的。”她费劲地试图表达得更为流畅,好让他对自己的印象不那么糟糕。

唐宗琅看着她窘迫的样子,很是绅士地稍稍退后一点儿,温和地说道:“你先拿出来看看吧。”

他一边说着一边用眼神示意唐阿三暂时回避一下,他要开始工作了。

唐阿三的眼神在两人之间飘来飘去,他一边说“那你们忙,我先出去了”,一边却非常缓慢地朝着门口移动,他似乎闻到了某种八卦的味道,他才不要错过什么精彩的瞬间呢!

颜晏欣喜地眨眨眼,应了声好,然后朝着工作台走近几步,解开背着的包裹,小心翼翼地放在桌子上,然后一层层地打开。

那是件双层筒袖的旧式旗袍,暗红的底色,布料极好,铺在桌子上,远远看去像笼起的红色烟霞,五彩丝线绣的是森森密密的折枝牡丹,如意襟顺着裙摆开衩的位置一路镶绲下去。

浓郁辛冽的樟脑香随着旗袍的展开弥散开来。

旗袍保存良好,连一丝褶皱都没有。只是右侧的裙摆有一块焦黑,大约是三枚硬币的范围,看起来像是被火燎过,那朵裙底的牡丹就只剩下半边,恹恹地耷拉在上面。

唐宗琅手指在旗袍上摩挲两下,然后抬起头,语气有些为难:“可以修,但是要一年。”

朝门口慢慢移了两步的唐阿三,回头看了看摊在桌子上的旗袍,那块破损处并不大,以唐宗琅的手艺,最多半年便足够了。

反常反常,太反常了。唐阿三把惊讶得掉在地上的下巴捡起来,眼神继续在两人之间晃来晃去。

唐宗琅继续说:“这件旗袍的面料是香云纱,时间过得久了,暗色纹理的还原稍有不慎就会失之毫厘,谬以千里,这都需要你回想回想,所以,”他顿了顿,“你需要偶尔过来一趟,看看我的选色是否有误。”

唐阿三托住又一次惊掉的下巴,瞪大了眼睛,暗暗嘀咕:你不是修理旗袍的时候都不允许别人在旁边呼吸的吗?一定有情况,不用唐宗琅赶他,他自个儿欢快地朝外面移动脚步,他已经迫不及待地要把这个消息分享给其他人。

他跑得太着急,跨过门槛的时候,不小心绊了一跟头,“咚”的一声好大的声响,震得门都摇了三下。他“哎哟哎哟”地站起来,哀怨的眼神转过去,却发现两个人都没有看自己,他更伤心——真是没有同情心!

这边,颜晏露出感谢的神色,她说:“谢谢你啊,唐大师。”

她抿抿嘴,又说了一遍:“真的太感谢了,我要怎么感谢你?”抑制不住的欢喜让她动作幅度有些大,别在耳边的头发落下来,她抬手去拢那束头发,袖口有些微微往上提,露出手腕的文身来,是一只眼睛的形状,下方还有眼镜蛇形状的长长钩形符号。

“荷鲁斯之眼。”唐宗琅停下手上的动作,看向那个文身。

颜晏垂下手,左手手指微微擦过那个文身。

“是的,荷鲁斯之眼。”从唐宗琅的方向看过去,颜晏的眼神有些放空,她停顿了半晌,然后拉下袖子把它遮住。

唐宗琅的手虚搭在旗袍上:“颜晏,我不需要任何报酬。”他缓缓地将衣袖往上捋,在差不多同样的位置上也有一个相同形状的文身。

颜晏惊讶地睁大了眼睛,不可置信的样子。

唐宗琅弯了弯嘴角:“好久不见啊,颜晏。”

四年前。

瑞典南泰利耶高速公路。

这是一辆由南泰利耶开往梅拉伦湖的旅游巴士。

车很破,不知道是多少年前的老古董了,也可能是从废弃垃圾堆里拾出来的二手货,总之车身斑驳的油漆和破旧的座椅宣告了它的年龄。

好在这趟旅游的团费实在是太便宜,而且游客在起初交钱的时候旅行社就说过,一旦支付概不退款,于是大多游客都抱着将就的心态坐上了车,但是抱怨声无休无止。

这注定是一次不太愉快的旅途。

金发碧眼的司机更是摆出一副“你们爱怎样就怎样,反正我也不退钱”的样子,吊儿郎当地对着后视镜撩了撩自己前额落下的卷发,哼着瑞典当地的民谣,把挂在挡风玻璃前的眼型挂饰拨弄了一番,挂上挡放下手刹,然后将油门一脚踩到底,把破旧的巴士硬是开出兰德酷路泽的速度来。车上吵嚷得很,行李架上装了太多的行李,随着车的左右颠簸,行李在乘客头顶颤颤巍巍,晃了又晃,可是谁也没有注意到这个安全隐患。

他们忙着打盹,接打电话,与身旁的美丽女郎搭讪。

车子行驶的速度越来越快。

有人从座位上探出半个身子:“哎哎哎,我说你能不能开慢点,老子都要晃吐了。”

旁边人随即附和:“是啊,速度这么快,太危险了。”

司机朝后摆摆手,毫不在意:“我可是这儿的老司机了,这条路我闭着眼睛都能开,我向来如此,你们不要瞎担心。”

“这是高速公路,告诉你们,什么叫高速,高速高速就是高速度行驶。”一个年轻的小伙子调侃,“再瞧我们这车,多炫多拉风!”他把双腿高高地架在前面的座椅上,跟着车身的摇晃,晃出了节奏感,“宝贝儿,再浪一点儿吧。”

乘客哄然大笑,气氛变好了一些。

颜晏坐在第三排靠窗的位置,她一上车就闻到车里那股难闻的味道——皮革、烟草还夹杂着汗臭味儿。

她选择了靠窗的位置,可是车窗却怎么也打不开,她用手在面前扇了扇,那股难闻的气味仍旧挥之不散。说实话,她也想下车,可她实在肉疼那50克朗。她有些懊恼地皱起眉头,将绛色的中领羊毛衫的衣领拉到鼻子上,半张脸缩在衣服里,也不注意什么形象不形象的了。

路途遥远,颜晏靠在座椅上,半眯着眼,无聊地东张西望。

旁边这对年轻的情侣看起来很恩爱,那个黑人女生穿着红裙子、白球鞋,靠在男朋友的肩上;白人男生看向她,眼神温柔得化成一汪水,看起来就很美好,美丽无种族之分,爱情也是。身旁的这位胖大叔,应该是给自己的女儿打电话,他声音温柔地说道:“甜心,爸爸明天就到家了,还给你准备了一个小惊喜。”他笑起来脸上的肉堆在一起,眼睛被挤得更小,却开心得放光。

颜晏斜前方的男孩应该是个亚裔,黑色头发黑色眼睛,亚裔特征很明显,不过由于看不清正脸,颜晏也说不准他是不是混血儿。棒球帽盖住大半张脸,轮廓秀气,男孩仿佛感觉到她的视线望过来,有些害羞地将帽子压得更低。

看起来每个人都有着自己的一方小世界,爱人与被爱,一路走来虽风尘仆仆却带着人世间的烟火气,颜晏的嘴角弯起小小的弧度来,这样想想,这段漫长的路程也不是那么难熬嘛。她的眼神瞥到车子的前面,挡风玻璃上那个挂饰看起来很特别,像埃及艳后那浓烈的眼妆,眼头的下方是一颗泪滴,眼尾是一条盘起来的眼镜蛇,随着车身的晃动挂饰左右摆动起来,那蛇也仿佛活了起来,悠悠地吐着蛇芯子。她盯着看了会儿,有些犯困,半捂住嘴打了个长长的哈欠,刚想闭上眼小憩一会儿,却突然感到汽车的紧急刹车,刹得特别急,下一瞬她身体被前后的座椅重重地挤压,一阵天旋地转后,世界颠倒了过来。

颜晏脑袋里一片空白,半晌她才吃力地睁开眼,周围已是一片狼藉。

司机整个人趴在方向盘上,鲜血顺着裤腿流了一地,车子完全翻倒在路边,半个车身悬在栏杆外。而颜晏则被夹在座位上倒挂着,旁边的乘客正大呼小叫地往外面爬,颜晏试着动了动腿,左腿勉强从椅子下抽了出来,可是她的整条右腿都被压在椅子下,麻木得毫无知觉。

不少人堵在车门处,用力地砸玻璃,两边重量不平衡,车身猛地一晃,朝着栏杆外沉了沉,他们砸玻璃的动作瞬间停止像是被按了静止键。

有人抱着头揪着头发:“我不想死。”

有女人和孩子在一旁低低地啜泣。

也有人平复下心情,待稍冷静后摸出手机打了救援电话,等待对方接通后,自己却磕磕巴巴、语无伦次地述说了现在的情况与车祸位置,可说到最后也有些撕心裂肺,把怨气和害怕都撒到急救电话接线员的身上。

所有人看起来都自顾不暇。

颜晏又一次试图动了动右腿,仍是徒劳,她重重地吁了口气,努力平复焦躁的心情,双手撑在椅子上准备再尝试一次。这时她听到前方传来微弱的声音,是流利的中国话:“你怎么样了?”

这话是对着颜晏说的,她听到熟悉的普通话,顿时有些心安,这才注意到那个亚裔男孩整个上半身都陷进座椅里,棒球帽上沾满了灰,斜在额前,有蜿蜒的血流顺着眉梢耳朵的方向流下来。

“还好。”颜晏顿了顿,深吸了一口气,然后身子往前用力地推了推,想要把压在男孩身上的座椅推到一旁,却突然看见斜前方行李架上一个行李箱正对着男孩的头部,摇摇晃晃地要落下来。颜晏是平常擦破一点皮,都会觉得疼到不行的人,好像她身体的痛觉神经比一般人要发达敏感,可此时她却不知哪里生出来的勇气,她努力地支起身子来,下意识地用右手挡住,手臂横在男孩的额上,硬生生地承受了行李箱全部的重量。

这个行李箱可真重,她的整只手被压在地板上,一寸骨头一寸肉,连着胳膊也被拉杆划拉出一条又长又深的口子,血顿时涌出来。颜晏的腿部也因为刚才剧烈的移动,血液开始循环,流血量增加,疼痛感逐渐恢复。

真疼啊,比小时候挨打的总和还要疼上百倍,颜晏疼得龇牙咧嘴。

男孩怔住了,半晌才嚅嗫着“你……”,他想说,你不应该挡住它;他还想说,你没事吧,到了嘴边却变成:“谢谢你。”

他又说:“我……”应该是我来保护你,却反而拖累了你,“我是唐宗琅,真是谢谢你。”

他声音很小,还没完全传到颜晏耳朵里,就已经被周围的嘈杂声吞没。

颜晏手臂上涌出的温热的血一滴一滴地砸在他的脸上,她还笑着说:“天涯何处不相逢,再说你也是中国人吧,救同胞嘛,举手之劳而已。”

她还说:“其实也没那么疼,等会儿救援队就会来了。”她努力地扯出笑来,“伤着手而已,你伤的是头,再被砸一下,万一傻了怎么为祖国做贡献、做栋梁?”

颜晏的故作轻松反而让唐宗琅突然间有些难过,两人都还年轻,颜晏也不过是十八九岁的样子,却习惯遇到事情先安慰别人,她说这话的时候自己先笑了起来,可他却丝毫笑不出来。

颜晏能感觉到身体里的血液一点点地流失,唐宗琅再对她说话的时候,她的反应变得迟缓,半晌才应一声。唐宗琅能听到身旁的她呼吸频率加快,手臂变得比刚才要凉,他有些慌张,朝周围喊道“拜托救救她,先给她止止血”,他的上半身仍压在座椅下,无法活动。

可是大部分乘客为了保持车身的平衡,根本不敢过去帮忙,最后还是一个年轻男人脱下衬衣扔了过去:“没有止血带,用这个凑合凑合吧。”

颜晏拾起那件衬衣,用力地扯成几条碎布条,包扎右手的手臂,笨拙且迟缓,她抖着手随意地在手臂上缠了几下,简单的缠绕动作已经耗费了她几乎全部的力气。她重重地喘着气,没有打结只是随意地把布条的尾部塞进前端。

可没过多久布条上已经浸满了血,唐宗琅看着现在的场面,情绪有些崩溃。

颜晏微微动了动身子,疼得倒吸了口冷气:“我还好,只是有些无聊,你陪我说说话。”

唐宗琅声音有些发颤:“好,好。”

他紧张的样子,却让颜晏生出戏弄的想法。

“真是年轻人,”她颇为老成地说,“同志,你要时刻记住,我们面对死亡时要不畏不惧,才能战胜它。”

唐宗琅朝她看了一眼,静默了半晌。

“她是我珍而重之的人,我没办法……”他后半句没有说完。

颜晏有些丈二和尚摸不着脑袋,想了又想,得出结论,他说的应该是自己喜欢的姑娘,他怕自己死后,再也见不到那个姑娘。

她想安慰他,想设身处地举个例子安慰他,可想了又想,自己这么多年从没有喜欢过谁,好像也没收过情书、巧克力这种表达爱意的东西,这可真是件让人难过的事情!

她叹了口气,眼睛无意中瞟到挡风玻璃旁那个眼睛形状的挂件。

任何时候,接不下话,适时地转移话题永远都是个很好的抉择,她在心里开始夸自己机智。

她努努嘴,示意他看过去。

“很特别的东西是不是?”

他点头:“是荷鲁斯之眼。”

什么荷鲁斯之眼,颜晏此时只想睡觉,只觉眼皮好沉:“那个什么眼的,晃来晃去,晃得我眼睛都花了,晃得我好困……”她失血过多,脑部血氧不足,困意袭来。

唐宗琅用脸轻轻地碰了碰她那只受伤的胳膊,颜晏疼得低咒,也不困了,意识一瞬间变得清明起来:“哎,我说你这人还有没有同情心,我这胳膊受伤了,就是铁是钢,也受不了你这样碰啊。”

颜晏咬牙切齿地瞪着他。

“你别睡,我给你讲讲荷鲁斯之眼。”他的声音低沉有着让人着魔的磁性,“荷鲁斯之眼是法老的守护神荷鲁斯的眼睛,又称乌加特之眼,代表着神明的庇佑与至高无上的君权。古埃及人也相信荷鲁斯之眼能在他们复活重生时发挥作用,例如在埃及第十八王朝的法老图坦卡门的木乃伊上也绘有荷鲁斯之眼。它象征牺牲、愈合、恢复和保护,简单点说,就是有庇护的意思。”

颜晏觉得有些可笑:“它能庇护什么呢,我们不还是遭遇了车祸,困在这里,救护车到现在还没来。”她觉得和一个马上就要休克的人讨论愈合、恢复这些话题,简直让人心生闷气。

不过看在他声音好听的份上,她开始有些喜欢这个故事:“你的声音真好听,像讲睡前故事一样,让人听着更犯困,别吵我,我先休息会儿。”

她支撑不住地闭上眼睛,随后痛感一点点消退,她觉得睡着也是件好事,起码感受不到痛了。

隐约中,她似乎听到有人在喊她的名字,一声又一声,急迫且焦躁,可她又有些想笑,这是在异国,谁会认识她呢?果然临近死亡,会令人产生幻觉。

颜晏觉得这次她亲身体会了休克,以后再也不会忘记休克的名词解释了,是什么来着:机体遭受强烈的致病因素侵袭后,由于有效循环血量锐减,组织缺血缺氧,后面是什么?

她开始胡思乱想起来,昏昏沉沉地闭上眼睛。

她最后的念头是,如果这次能活下来,那么她就勉勉强强相信“荷鲁斯之眼”这个故事好了。

四年,一千四百六十天,十四万一百六十刻。

回忆就像床底的毛线团,藏在深处,落满了灰。突然有一天滚出一角来,露出一个小小的线头,不停地撩拨着你的心,你扯住一角,这个毛线团就都铺散开来,连着皮肉带着筋骨,整个摊在你面前。

那时候唐宗琅脸上沾满了灰,斜扣着棒球帽,还有蜿蜒的血从额头上流下来。当年那个俊秀的、看向她还会害羞的年轻人,现在已经长成一个成熟的男人,会害羞闪躲的眼神再看着她的时候坦荡且噙着笑意,也难怪颜晏第一眼没认出他来。现在仔细打量起来,他看起来似乎比自己年纪还要大一些,一瞬间,她的内心活动有些丰富,吃什么可以变得成熟啊,她真想问唐宗琅,她一直喜欢御姐气质,可是偏偏长了张年轻的娃娃脸,看起来就是个学生。

“在医院的时候我去找过你,可你已经不在医院了。”唐宗琅语气中带着失落。

颜晏垂着眼睑,长长的睫毛铺在上面,一眨一眨。

“那时候穷,住不起院。”她声音有些低,还没等唐宗琅想出话来安慰她,在下一刻她就笑着朝唐宗琅摊开了手,“你瞧,我现在也可穷了,真怕你问我要太多的报酬,我刚刚真做好砸锅卖铁的准备了。”

她总能让气氛变得活跃起来,四年前如此,现在也是这样,即使她才是那个处于困窘中的人。

颜晏只伸出了手却没抬起头,右脚脚尖蹭着左脚的鞋跟。

唐宗琅身姿挺拔,视线微微下移就能看见她发顶的绒毛,软软的、弯弯的,毛茸茸一直蹭到他的心底,他大概能明白那些豢养小动物的人,他的心越来越软:“不要报酬的,颜晏,我来还你人情。”

他还想伸出手去摸一摸她的发顶,却忍住了。

听到这句话的颜晏突然抬起头,左手又一次摸到右手的文身处,这个习惯性的动作似乎做过千百遍,遮遮掩掩却熟练进骨子里。她一瞬间竖起了身上的刺,语气中带着疏离。

“人情?”她真是讨厌人情这两个字,因为你觉得别人只是举手之劳却不知道别人到底失去了多少,而人情轻飘飘地把一切都带了过去。她扯着嘴角笑,“好啊,修补旗袍耗时耗力,好贵的人工费呢,看来我真是占了很大的便宜。”

她说完话直起身子,踮起脚来拍了拍唐宗琅的肩膀,一副哥俩好的样子:“喏,小唐同志,革命赋予你这个神圣而光荣的任务,你可要好好完成。”刚才的疏离感一下子消退,短暂得像是唐宗琅的错觉。

他不知道她刚才为什么不开心,也不知道为什么她的不开心褪得如此之快,如潮水一来一回,没有影响到她,却让他滞留在原地。

二十二岁的颜晏有着满满的胶原蛋白,笑起来少女感十足,她挑眉抬眼的时候,由于眼头很圆的缘故,湿漉漉的黑眼珠转动起来像尾游动的鱼,她眨眼的时候,这尾鱼就游到唐宗琅的心里。

他觉得自己肚子里装满了话,他真想一股脑儿地把这些话全掏出来,可到了嘴边却变成最平淡无奇的寒暄:“那你现在在哪里上班?”远不远,工作累不累,病人好不好相处?但是后面的话却被咽了下去,说了前半句就收住了话头。

“中心医院的牙科。”她顿了一下,舔舔自己的小虎牙,看着他笑着补充道,“工作还好吧,坐公交车也就三站,不累,同事和病人都很好相处。”

唐宗琅明明没有问出后面的话,她却狡黠地眨着眼回答了他想要问的所有问题。

一瞬间,唐宗琅感觉自己的心思被看破:“你学过心理学?”

“怎么可能!”颜晏打着哈哈,“可是书上有说遇到好看的男生,一定要多说话啊。”说完她自己先笑起来。

唐宗琅怎么也没想到颜晏会这样回答,一时间手足无措起来。

他明明跟其他人相处很游刃有余的,怎么一见到她,就成了颤抖的小白兔,抖着身子,红着眼,迷迷糊糊的,分不清方向……

院子的小厨房里炖了排骨汤,煲锅咕噜咕噜地响着,香味便一阵阵飘出来。

唐阿三关了火,扯过灶台的抹布放在盖子上,然后把煲锅从炉子上拎起来,将烫红的手指放在耳垂上停留几秒钟,他回过头,扯着大嗓门朝两人喊道:“开饭咯。”

空气里满是人世间的烟火气,颜晏已经很多年没有见过这样的场景,很多时候她都是靠泡面和速冻水饺凑合生活,偶尔煮粥已经是最大的奢侈,更别说煲汤了。她满是羡慕,可她分得清人情礼节,他们说到底也没有那么熟,于是她礼貌地看向唐宗琅:“那我就回去了,你看我们每周约什么时候见面好呢?”

“你方便就可以。”他脱口而出,却发觉自己表现得太过热忱,看着小姑娘看过来的眼神,停顿了片刻然后补充道,“我每天都在这里的,所以主要看你的时间了。”

颜晏偏着头,掰着手指认真地算了算医院的排班日程:“那就周五下午好了。”她抬起头,看到他疑惑的眼神,不好意思地收回手指,“我数学不太好,什么算数啊、计算日子的,对我来说很难。”她呵呵笑着,又觉得自己的样子有些傻,挠挠头自己打起圆场来,“这也叫术业有专攻嘛,要是都好反而整个人看起来什么都平平的不出彩。”

唐阿三在旁边举着铲子偷听,听到这儿,“扑哧”一声笑出来。

看见唐宗琅眼刀飞过来,他吓得忙捂住嘴,小眼神瞟来瞟去,声音从指缝里闷闷地传出:“颜姑娘,我觉得也是,你看,我对制作设计衣服不在行,但是我会做饭啊,我做饭特别好吃。”

说到吃的,唐阿三眉飞色舞起来:“是不是师兄?”他看向唐宗琅,等着肯定。

唐宗琅对唐阿三这种以做饭为己任,不辞劳苦的精神表示了高度赞扬:“很不错。”

颜晏瞅着唐阿三这个体型,也颇为赞同地点点头:“看出来了。”

这下唐阿三更开心,他用手肘杵了杵唐宗琅,唐宗琅看向他,他挤眉弄眼的,朝着颜晏偷偷地努努嘴,示意唐宗琅留下颜晏吃顿饭。

可唐宗琅张了张嘴,半晌也没说出一个字来。

唐阿三有些急,心里诽谤道,当初在论坛勾搭人家妹子的时候也没这么啊,现在八棍子还打不出一个屁,真是急死人了愁死人了,关键时刻还得要他唐阿三出马!

“颜姑娘,”唐阿三挠挠头,一边说着话,一边朝门外瞅瞅,“你看这天色晚了吧,路也不好走,你肚子肯定饿了吧,这人一饿啊,这路就更难走了……”他铺垫很久终于总结道,“所以留下吃顿饭吧?”唐阿三也不光是为了唐宗琅,他打定主意留人家姑娘吃顿饭,主要是因为“锦里”平常没有什么人来做客,自己这大师级的厨艺好不容易逮个人总得好好显摆显摆。

颜晏笑着看向两人。

“这不好吧。我……我还有事情。”她极少说谎,编起谎话来,总是感到别扭,不光是自己,别人听起来也别扭。

唐阿三听到这话,甩甩肚子上的肉,一具大块头横在门口,预备拿出一哭二闹三上吊的架势来,可端好架势后却露出一脸的笑意:“真的特别好吃,保准你吃了这顿饭等会儿回家双腿像风火轮一样快,绝不耽误你回家。”

颜晏有些哭笑不得,她觉得比起厨师来,唐阿三更适合当个说书先生,你瞧这《哪吒传奇》讲得多好,她想着唐阿三摇着把扇子,敲着惊堂木的样子,越想越觉得那个画面分外喜庆。

那一天,颜晏到底是留下吃了顿饭。

唐宗琅说:“颜晏,别推辞了,往后还有那么久的相处时间,早些熟悉下也是好事。”

比起四年前,他声音里的少年稚气少了很多,多了些成熟男人的韵味,好听得不得了,叫她名字的时候,尾音钻进她的耳朵里,像情人在耳边的呢喃。颜晏的耳尖腾地就红了,一瞬间就破了功,她不由自主地说:“好……好呀。”

人们对美好的事物总是缺乏抵抗力,唐阿三表示自己很想哭。

不过开饭后不久,唐阿三就对刚才的问题释怀了,虽然自己无法使用美男计,但是自己有美食计啊,看颜晏吃得多欢,他真开心,好想雀跃欢呼。

吃得很欢的颜晏表示,自己其实只是不知道说什么,只能埋头吃饭。

她把第一口肉放在嘴边的时候,脑海里全是:东郭先生与狼、年轻女性失联、变态杀人狂引诱少女入室连环杀人的故事。

她打了个寒噤在心里骂自己,果然美色害人。可是肉味儿实在太香了,她又一次说服了自己,反正自己没有唐宗琅好看,没他有钱,她视死如归地咬下那块肉,汤汁瞬间在口腔内迸溅弥漫开来,真好吃,她开心得笑弯了眼,完全忘记了自己刚才丰富的内心活动。

她可劲儿地夸着唐阿三,连带表扬了唐宗琅,她表示这是自己吃过的最好吃的一顿饭了。

这顿饭足足吃了一个小时,吃得宾主尽欢,三个人胀圆了肚子,心满意足。

送走颜晏后,唐宗琅坐在藤木摇椅上,膝上放着本服装纹饰设计书,他有一下没一下地摇着椅子,毫无征兆地扭过头对着收拾桌子的唐阿三说:“从今天起,每个月给你多加三千块的工资。”

能从罪恶的资本主义家口里听到“涨工资”这三个字,唐阿三表示万分惊讶,他正弯着腰一手擦着桌子,一手从兜里掏出蜜枣往嘴里塞,一时激动,把整颗枣子囫囵吞了下去,卡在气管里,他用力地捶着胸口,好不容易缓过气来,把抹布丢得远远的,一下子扑到唐宗琅的身边:“师兄,你真是我的活祖宗!”他眼里闪烁着激动的泪花。

“只是……”唐宗琅顿了顿。

“您说,您说,您有什么吩咐,小的都去做,赴汤蹈火、杀人放火也在所不辞!”唐阿三竖起手指信誓旦旦地表忠心。

“每周五下午炖上汤,就像今天一样。”

唐阿三的脑袋转得很快,瞬间明白过来,又是一阵挤眉弄眼:“我懂我懂。师兄,其实颜姑娘论坛ID上的照片与她本人不太像啊,你真是好眼力。”他还沉浸在涨工资的愉悦中,不遗余力地对着唐宗琅拍着马屁。

唐宗琅闭上眼睛,的确不太像,那张照片应该是她更年轻的时候照的,蓝色的背景中,她留着齐刘海双马尾,瞪着圆溜溜的眼睛看向镜头。那张照片他看过无数遍,只要闭上眼睛就能在脑海中描绘出她的眉眼来,一颦一笑都是眼前这个真实的颜晏,她会皱眉,会弯着眼睛笑得开怀,真实得让人忍不住去接近、去触碰。

她一直都是这样啊!唐宗琅很早就在论坛上注意到她了,只是她一直在潜水,甚至他用小号私信她,她也从来没有回复过他。

你相信命中注定吗?唐宗琅对此深信不疑,从他迈出第一步开始,他就在想,既然对你的喜欢藏不住,那就理直气壮好了。

可是他也觉得今天自己的表现不太好,有些,他的余光瞄了一眼落地镜,还好,这形象还凑合,他松了口气。

唐阿三在一旁絮絮叨叨:“师兄,饭要做得好吃也需要做饭的人有个好心情。”

唐宗琅目光瞥向他,唐阿三紧张地摸摸鼻子,支吾半晌干脆眼睛一闭,头一伸,鼓足勇气道:

“所以做得好的话,会不会还有奖金什么的?”

唐宗琅没说话,只淡淡地又瞥了他一眼。

蹬鼻子上脸的唐阿三擦了一把额头的汗,打着哈哈:“我这不是开玩笑的嘛,你……你这么严肃地看我干吗?放心放心,我会好好完成任务,我……我这就去准备。”

这种骨子里的奴性,让唐阿三自己也唾弃自己,可是从小被他压迫长大,这种奴性已经根深蒂固,偶尔泛起的小涟漪也很快被自己填平。

唐宗琅支起下巴,手指在桌子上敲了敲:“做得好,会有奖金。”

唐阿三瞪大眼睛,看着唐宗琅朝着自己肯定地点了下头,顿时一蹦三尺高,激动得在客厅里踱起步子来:“我……我现在就去写菜单。”

于是,每周五只要颜晏过来,总能看到唐阿三在厨房里忙来忙去,一锅汤总温在火上,不管她几点说要走,唐阿三总是闪着泪花,端出一锅汤,在她面前眨巴眨巴眼睛,她每次要开口拒绝,他就未语泪先流。

久而久之,颜晏每周五留下吃晚饭就成了约定俗成的习惯,作为回报,颜晏每次来“锦里”

都会带来很多食材、书籍,还有补品。一来二去,几人关系倒是亲近了很多。

汤实在很好喝,颜晏一个月胖了五斤。

门外的芙蓉花瓣铺了一地。

这是八月间的第二个周五。

日头不错,唐阿三正磨刀霍霍,朝着院里的老母鸡亮出了一口整齐的小白牙,笑得英气,哦不,是阴气极了,吓得母鸡直扑棱着翅膀,满院子躲藏着,抖落了一地鸡毛。

当唐宗琅工作室钟表的时针指到“2”的时候,颜晏敲响了门。

这次她是从后门进来的,虽然后门的路只走过一次,却轻车熟路,走过院子的时候还顺手把没关紧的水龙头拧紧了。

唐阿三正忙着跟鸡斗智斗勇,只舞了舞手中的菜刀,算是和颜晏打过了招呼。

“好肥的鸡啊!”颜晏有些流口水,朝着唐阿三说着话。

原本满怀希望等待救援的母鸡,眼神变得更哀怨了,“咯咯”叫了两声,垂下脑袋放弃了挣扎,被唐阿三一把拎了起来,压在案板上。

工作室里。

旗袍铺在桌子上,周围是暗红色的丝线。

唐宗琅听见她进来,没回头,只是微微点了下头,继续手里的工作。颜晏也没出声打扰他,把风衣的下摆卷起,坐到一旁的沙发上。

唐宗琅用极细的银针挑起绞纱,放在旗袍破损的地方认真比对颜色。

绞纱是纺织成香云纱的经线,无数根绞纱织成几何形小提花的白胚纱,香云纱多为外黑内棕,暗红旗袍少之又少。

他认真地盯着旗袍,手指灵活地穿梭其中。匠心裁岁月,大概说的就是唐宗琅这一类人。

颜晏这个位置只能看到他的侧面,五官立体。颜晏很少这样认真地打量一个人,这些年来她活得太匆忙,很少有这样静下来的时候。

好像这个时代,大家都过得匆匆,匆匆吃饭,匆匆工作,匆匆相了亲、结了婚、育了子,匆匆一辈子。

她突然有些羡慕唐宗琅,他可以慢下来,安安静静地做一件事,他很认真,一定是极喜欢这个工作,这样多好。颜晏经过店铺的时候能看见那些挂着的由他亲手裁剪、制作,还未被客人取走的旗袍,每过一段时间都会换一批不同材质和风格的旗袍,但是每件都仿佛带着生命力,板眼之间,不漏一针。听唐阿三说,唐宗琅甚至在部分欧洲国家都颇负盛名,做自己喜欢的,还做出了名堂,也许从事自己喜欢的事情本身就是一种乐趣,名利金钱都是追逐梦想途中,打小怪兽获得的额外加成。

此时她看着他,分外顺眼。

八月中旬的天气有些许凉意,像糯米糍外薄薄裹着的一层果酱,酸酸甜甜,又少得恰到好处。

颜晏在几日前由于换季感了风寒,偶尔会发出擤鼻涕的声音,时不时地打破沉寂,她有些尴尬,于是干脆闭上眼,头靠在沙发上。放松下来头又变得昏沉起来,她陷入迷迷糊糊的状态,一会儿就抱着胳膊睡了起来,她睡得很安静,长长的睫毛垂下来。

唐宗琅转过身准备让她过来看看修复进度时,就看到她歪着头睡觉的样子,他站起身轻声唤她:“颜晏,颜晏。”

没有应声。

他抬腿走过去,她连睫毛都没有眨动。

唐宗琅走近她,静静地凝视她片刻,然后俯下身子,左手轻轻攀上她的脸颊,又慢慢摩挲,便这样吻住了她,不是索取或给予的吻,像是一头小鹿轻轻舔舐镜面般的水面,那么轻而密,如同玫瑰色的黄昏细雨。

他贪婪地望着她,望了又望,在心里反复掂量那句话:“颜晏,我想我是入了魔,很早以前就入了魔。”

不是颜晏认为的四年前初相识,他从九年前开始喜欢她,也许是更早之前就生了根发了芽,可是他要怎样告诉她,他看着她人生轨迹的走向,并朝着她一步步地走近,但是对着她,他却失去了坦白的勇气。就像在瑞典时,他跟在她身后,报了旅游团,上了巴士,一路都在偷偷看着她。

她开阔,他就敞亮;她低落,他眼前就幽暗。

从认识她的那天起,他所做的每一件事,都是为了靠近她。

这些年他是颜晏的影子。他想,要是有一天颜晏能喜欢自己就好了。他时而像进攻者,充满斗志;时而却像偷窥者、窃取者,带着踟蹰。

就像现在,只能偷偷的。

他知道自己疯魔得不轻。

颜晏醒来的时候是下午四五点间,工作室的门半开着,阳光温和。唐宗琅站在厨房门口对着厨房里忙碌的唐阿三低低地说着什么,半张脸带着柔光,半张脸陷入黑暗中,光影又刚好突出了他笔直而高挺的鼻梁。他回过头的时候看见她醒来,便停下说话,弯着眉眼看向她,整个脸庞在明明暗暗的光影里藏着别样的生动。

颜晏攥了攥唐宗琅搭在她身上的薄毯,厨房里汤饭的香味儿一阵阵地钻进鼻子里,她脑袋里跳出一个词来:现世安好。

她幽暗的心在这一刻透进了一束光。

寂静让时间变得绵长。

唐阿三听着唐宗琅这边没了声音,从厨房里探出一个大脑门,瞧着颜晏醒来,一合掌,扯着大嗓门道:“啊,醒啦,准备吃饭了。”他顿了顿,后面半句话声音更大了,“我师兄刚上街买了枸杞来,枸杞炖鸡汤,我师兄真是太贴心了。”

他还想继续夸夸师兄,却被唐宗琅用手肘捣了下。

唐阿三挠了挠头:“待会儿你要多喝几碗汤啊。颜晏妹子,你太瘦了所以才生病。”小花猫的围裙系在他腰间,小猫的脸被他圆滚滚的肚子撑得变形。

颜晏回过神站起身来,一边叠着毯子,一边回应:“好啊。”

唐宗琅端着汤从厨房走出来的时候,唐阿三还在跟颜晏絮絮叨叨,他说:“小姑娘一定要吃得胖点,胖点才可爱,我以前可瘦啦,但是我喜欢的人圆滚滚,眼睛也圆脸也圆,吃皮糖的样子萌极了,她说要我也吃成她那种微胖的样子,才会喜欢我呢。”

颜晏瞧着他的体型,怎么也和微胖扯不上边儿,笑着打趣:“这一个多月了,我可从来都没见到你说的那个姑娘,难道是薛定谔的姑娘?”

唐阿三挠挠头:“总有一天她会来找我的,我们约定好的。”说完神情却有些沮丧,他扯起别的话题来,“总之要吃胖点,微胖的妹子有人爱,不信你问师兄。”他自顾自地说着,“师兄,你来说说你喜欢什么样的姑娘。”

颜晏没有打断唐阿三的话,甚至有些期待唐宗琅的回答,她对自己的举动感到惊奇。

唐宗琅顿了顿,深深地看了颜晏一眼,有些别扭地转过身去。

颜晏被他这一眼看得有些莫名其妙,仔细想想,也许因为自己是个外人,在外人面前说这种话题还真有点难为情,这样一想就坦然了。

“要我说,萝卜白菜各有所爱,只要是好看的我都喜欢。”她说完自己先笑了起来,可是心里这股难受的滋味儿是哪里来的,真是讨厌,萦绕着驱不散。

“也不是。”唐宗琅听了颜晏的话,倒是认真地回答,“我喜欢的人,她笑的时候,我总想问她,是不是偷偷在眼睛里藏满了星辰。”

她要白,要瘦,齐肩卷发,眼睛又大又亮,可是就算有天她变黑了,变胖了,剪了难看的毛寸头,我也会喜欢她。他捧着手里的汤,像是一点都没觉得烫,他想一股脑儿把话说完,可最后还是把后半句藏进肚子里。

看着颜晏和唐阿三两人炯炯有神地看着自己,他觉得有些尴尬,于是说了一声“开饭了”。

他把汤放到桌子上的时候,手指都烫红了。

颜晏别过脸去,偷偷地与唐阿三嘀咕:“他怎么变得这么文艺了?”

唐阿三看着颜晏一脸的恨铁不成钢,刚想吐槽颜晏真是不解风情,救命之恩当以身相许嘛,师兄说过他特感谢你救了他,你救了师兄,你在他眼中当然天下第一美咯!

结果,颜晏又问:“你师兄都不怕烫的吗?”

唐阿三看着师兄淡定地摆着碗筷,重重地点点头:“是的,师兄很厉害的!”这样一打岔,他忘了要吐槽颜晏的话了。

颜晏“嗯”了一声:“那我也想练这么厉害的功夫。”然后朝着餐桌走去,“好香啊。”

唐阿三摸摸脑袋跟了过去,却总觉得是不是有什么话没说完,可是这个念头在他拿起筷子的那一刻彻底地烟消云散了。

吃着饭,颜晏突然顿住筷子:“唐宗琅,你有喜欢的姑娘?”

唐宗琅毫不犹豫地说:“是啊。”

他身上木调香的味道钻进颜晏的鼻子里,直达脑仁,她的鼻子和眼睛一酸。

她不过才认识他三个月而已,不过是他对自己稍微关怀了那么一些,不过是留自己吃了几顿饭,自己却缺爱到汲取一丝的温暖就拼命地想靠近他,这坏毛病真要好好改改。

颜晏有些失落地垂下眼,平日里张牙舞爪的小虎牙也深深地藏了起来,她认真地吃起饭来。

颜晏这顿饭吃得有些快,她放下筷子,唐宗琅也紧跟着放下筷子,抬眼看向颜晏。

颜晏有些心不在焉。

“我还要去一趟医院,临时收到的短信。”她解释道。

可是她从醒来到吃完饭,都没有掏出手机,唐宗琅却没点破:“好的,我送你。”

唐阿三仍低着头大快朵颐地吃着饭,再抬头的时候,看着两人都要走出门,忙起身朝着门口说:“颜晏妹子,有空还来吃饭啊。”

唐阿三觉得自从颜晏来了,师兄的心情变得特别好,连带着对自己也和颜悦色多了。他也觉得颜晏人不错,特随和,最重要的是每次来都能蹲在墙角跟自己一起八卦各种小道消息,比唐宗琅这个除了应酬外吝啬笑的人好太多了。

颜晏在门口顿住,回过头来,笑着应道:“好啊。”

唐宗琅要送颜晏,却亦步亦趋地跟在颜晏的身后,没说一句话。

长长的巷子走了一大半的时候,唐宗琅从兜里掏出车钥匙来:“颜晏,我送你过去。”

因为一路无话,颜晏本是低着头无聊地踢着路上的小石子,听到他说话,视线微微上移,偷偷看向他。

唐宗琅感受到她这一瞥,却一派从容、波澜不惊,倒是颜晏像被撞破小心思的少女,有些手足无措,揉着肚子。

“我吃撑了,走走路消消食嘛,你不用送我的,快回去吧。”她朝他摆摆手。

“可是……”唐宗琅看着她,内心波涛汹涌,看着她一副赶自己走的样子,垂下眼,藏了心思,“好,路上小心。”他说完这话,倒是真的没有再跟着颜晏的意思。

颜晏有些沮丧,她抱着双臂,收起笑容来,好吧,他毕竟有喜欢的人了,自己算是什么呢,恩人?

可她真没有想过让他报恩,即使当年为了救他,毁了右手。医学院课程繁重,那一年车祸过后,她怕拉下课业,很早便出了院,在校医院做的手指复健,一切都朝着好的方向发展,直到在生理实验课上做兔子的气管插管时,导师让她将试验台上兔子的神经和血管做分离,她持着分离刀的手不可控制地微微抖了下,这一下便把动脉挑断,还没反应过来白大褂的衣领上便溅满了血。她愣愣地抬手去蹭脖子上的血,再拿下来摊在面前,手背上的红触目惊心。

如果第一次是偶然,那么在第二周的牛蛙坐骨神经分离实验中,她又一次挑断了神经,这再也不是失误可以解释的了。

起初她学的是心胸外科学,带着父母的期许一步步朝着目标前进。

心脏搭桥手术对手指的灵敏度要求极高,她抱着枕头哭了一夜后做出了换专业的决定。她不仅要对自己的人生负责,也要对今后所遇到的病人负责。

很多年过去了,她坚持手指复健,也有着扎实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终于可以当一个优秀的牙科医生。她从来没觉得自己品德高尚,舍己为人,她也怕疼,可是后来想想,自己学医,选择心胸外科不也是为了救人吗?

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那些年里她说服了自己,后来唐宗琅帮她修补旗袍,她更觉得一切早有安排,一切都有意义,但是此时她仍觉得心里空了一块,唐宗琅长了一副她喜欢的样子,他生得好看,声音也好听。她好像对唐宗琅生了别的心思来,可是她总不能理直气壮地说,哎,我救了你,你可要以身相许啊。

他都说了自己有喜欢的姑娘了,而自己也许只是贪图他的美色而已。她低低地笑出声来,摊开手,看着手腕的荷鲁斯之眼的文身,想着就这样吧,趁自己还没有陷进去。这样挺好的,她总是一个人,也习惯了一个人。她没有其他要好的朋友,也从没有被别人留下在家里吃过饭,虽然这也许对别人来讲都是些微不足道的小事,但她第一次感受到来自世界的温暖和善意。

颜晏走远了几步,看到唐宗琅仍站在原地。她朝着他的方向,展颜欢笑,她小声地说:“唐宗琅,你要快乐啊!”

第2章

莲子种星河

唐宗琅回到家里,情绪有些萎靡,原以为想她,是一场连发九年的洪水,可当颜晏站在他面前的时候,他才明白,颜晏本身就是洪水,势不可当、避无可避,他只好投降。

他坐在那把老旧的藤木椅上发了很久的呆。那一晚,客厅的灯亮了一整夜。

早上起床做饭的唐阿三打着哈欠,走出卧室,经过客厅径直朝着院子里的厨房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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