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个著名的品牌叫ZARA。
这家公司有一个特点。
就是拼命地抄袭那些顶级服装大牌的款式。
然后用便宜的材质生产,用低廉的价格卖出。
但是天下哪有这种好事儿啊。
这么干那些顶级大牌肯定要告它呀。
哎,他们不怕,告我我就接着。
该和解和解,该道歉道歉,改赔钱赔钱,但是接下来照样这么干。
你可能会奇怪哈。
难道法律就不管吗?那些大牌就拿它没招吗?
其实啊,这是一个默契。
那些大牌呢首先肯定得告,要不然你变本加厉,告你是让你知道,我不是好惹的。
但是呢,又不能往死里告。
因为zara卖的价格本质上和这些大牌并不构成竞争啊。
反而是在为大牌预先培养消费者。
所以就形成了这个奇怪的共生结构。
啊,大家相安无事多年。
从这件事就可以看出世界上的很多是非啊,其实没有看起来那么简单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