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全面认识《条例》出台的重要意义、狠抓制度执行。各级党委(党组)切实履行党史学习教育工作主体责任,将《条例》执行情况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和考核体系,紧密结合中心工作推进落实,确保《条例》各项规定落到实处、见到实效。督促全市各领域基层党组织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形式,学习《条例》各项规定,年内至少组织1次以党史为主要内容的学习或者主题党日活动。督促全市各级党校将党史学习纳入党校学习的重点内容,把党史作为党员教育培训及干部教育培训的必修课、常修课,且在公务员初任培训中设置党史课程。拟请市委巡察办牵头,将各级党委(党组)党史学习教育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巡视巡察内容,加强跟踪指导,推动《条例》的贯彻落实,在全市形成一级带一级、全党一起学党史的良好局面和浓厚氛围。
二是强化理论武装,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各级党委(党组)将党史作为集体学习的重要内容并纳理论学习中心组2024年度学习计划,将《条例》纳入重点学习篇目,认真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统筹全市各级党委(党组)扎实开展好理论中心组学习,着力在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上下功夫,引导全市领导干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三是加强新闻宣传,巩固壮大主流思想舆论。将学习宣传《条例》纳入新闻宣传重点,引导市直部门、各镇(乡、街道)做好相关工作,加大红色资源挖掘、宣传力度,讲好红色故事,积极宣传市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工作的做法和成效,推出导向正确、质量过硬、形式鲜活的党史题材作品及融媒体产品,引导社会更好知史爱党、知史爱国。
四是丰富群众性活动形式,推动党史学习教育走深走实。用好新时代文明实践阵地,依托农家书屋,广泛开展党史题材书籍推介、分享、讲座等系列阅读活动,推动党史教育进机关、企业、学校、社区、乡村等场所;统筹指导好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点),广泛开展传播科学理论、理论宣讲、先进典型选树、文化文艺、移风易俗等文明实践活动,将党史学习教育、爱国主义教育融入基层精神文明建设。深入挖掘三线建设中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感人故事,抓好三线建设博物馆作为爱国主义教育、党史学习教育实践基地建设。
五是严把政治关,强化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各级党委(党组)以及党委宣传部门、党史和文献部门等要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严把政治关,旗帜鲜明反对历史虚无主义等错误思潮和观点,自觉与丑化党和国家形象、诋毁党和国家领导人、抹黑英雄模范、歪曲党的历史等言行作斗争,严格“三审三校”制度落实,进一步增强政治敏锐,抵制庸俗化、娱乐化,防止“低级红”“高级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