吾三尺微命,从小体弱多病,好歹发育到1992年参加工作,也就是169的身高,104的体重。104--108体重稳定的维持到2000年。学校“排骨队”队长我当之无愧。下午打完球,和刘建军一起去吃饭,2个人都掐着自己的腰,两手正好可以对掐到一起,彼此嘲笑着、自嘲着,恶狠狠地去大吃一顿,争取对掐不上。
看到胖人那是羡慕、嫉妒、恨啊,不说别的,就光看他们可以把上衣束到裤带里,那种帅气、稳重、大方的气质,就让我不敢穿衣服,因为再好的衣服到我身上都成了瘪三。“衣架子”太差了。
天天想、夜夜盼,看能不能早日摆脱这蜻蜓腿、马蜂腰的状态。父母也为此操碎心肠:“小时候吧,吃的孬,长不胖,而如今生活都好了,怎么还吃不胖呢,好好吃,工资一分都别剩,全吃掉。”可,怎么吃就是不胖,你说着急不?生活的信心都没有了。
2002年开始,小肚子开始有点想鼓,那心可是个美哦------我美啦美啦美啦、我醉啦醉啦醉啦。
现在一路飙升到170左右,生生增加了一只猪腿的肉,只可惜只发粗不发长,只粗腰不粗腿,只粗前不粗后,60多斤肉全部糊到肚子上去了。
两年前朋友就催促我减肥,我嘴上答应,心里不以为然:“金银财宝、洋楼别墅等都是身外之物,比尔盖茨那么有钱一次也是睡一张床,吃到肚子里才是自己的。随他去吧。”
而如今,上楼喘吁吁,走路如螃蟹;擦屁股费劲,低头干活吃力;篮球场上被人欺,出去旅游被人耻。这日子真不好过喽。自己主动减肥吧。
哎,原来我追求几十年的东西,不是我需要的,成了我的累赘,现在需要费劲的去除他。真是贱啊、贱啊、贱啊。
人生苦短,还是追求些自己需要的东西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