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左散骑常侍、谯王李重福,是皇上的庶子;他的王妃,是张易之的外甥。韦后厌恶他,在皇上面前诬陷说:“李重润之死(李重润与妹妹永泰郡主被杀,事见公元701年记载),是李重福害的。”由此贬为濮州员外刺史,又改为均州刺史,常令州司看守防备他。
8、
二月十七日,任命右散骑常侍、安定王武攸暨为司徒、定王。
9、
二月二十一日,相王李旦坚决辞让太尉及知政事,皇帝批准;又要立他为皇太弟,相王坚决推辞,于是停止。
10、
二月二十四日,任命国子祭酒、始平人祝钦明为同中书门下三品,黄门侍郎、知侍中事韦安石为刑部尚书,罢免宰相职务。
11、
二月二十七日,武三思、武攸暨坚决推辞新官爵及宰相职务,皇帝批准,给二人都加授加开府仪同三司。
12、
立皇子、义兴王李重俊为卫王,北海王李重茂为温王,仍以李重俊为洛州牧。
13、
三月五日,皇帝下诏:“文明年以来被破家的子孙都恢复旧的资历和荫庇,唯徐敬业、裴炎不在此限。”
14、
三月八日,皇帝下诏:“酷吏周兴、来俊臣等,已死者追夺官爵,还在世的都流放岭南恶地。”
15、
三月十日,任命袁恕己为中书令。
16、
以安车征召安平王武攸绪于嵩山(武攸绪隐居事,见公元696年记载),既至,任命为太子宾客;武攸绪固请还山,皇帝批准。
19、
皇帝下诏:“枭氏(萧淑妃家)、蟒氏(王皇后家)都恢复旧姓。”
20、
术士郑普思、尚衣奉御叶静能都以妖术为皇上所信重,夏,四月,以墨敕(由皇帝亲笔书写,不经外廷盖印而直接下达)任命郑普思为秘书监,叶静能为国子祭酒。桓彦范、崔玄暐坚持认为不可,皇上说:“已经任命了,不能马上又收回。”桓彦范说:“陛下刚即位时,下诏说:‘政令都依照贞观年间的规矩。’贞观中,魏徵、虞世南、颜师古为秘书监,孔颖达为国子祭酒,这些人岂是郑普思、叶静能可以相比的吗!”
四月一日,左拾遗李邕上疏,认为:“《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如果有神仙能令人不死,则秦始皇、汉武帝就得到了;如果佛能为人福利,则梁武帝得到了。尧、舜之所以被列为帝王之首,也是修人事而已。尊宠这种人,对国家有什么补益!”皇上都不听。
华杉曰:
“《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是《论语》里孔子评价《诗经》的话,意思是说,《诗经》里的诗歌,都是真人真心真性情,没有邪心杂念。李邕引用在这里,也算有联系,但是不太有力量。
21、
皇上即位之日,派驿马车召魏元忠于高要;四月十八日,魏元忠抵达首都洛阳,拜为卫尉卿、同平章事。
22、
四月二十五日,任命魏元忠为兵部尚书,韦安石为吏部尚书,李怀远为右散骑常侍,唐休璟为辅国大将军,崔玄暐为检校益府长史,杨再思为检校杨府长史,祝钦明为刑部尚书,并同中书门下三品。魏元忠等都因为是东宫旧僚,得到优待。
23、
四月二十六日,任命张柬之为中书令。
24、
四月二十九日,追赠故邵王李重润为懿德太子。
25、
五月四日,将武周庙七主迁到西京长安崇尊庙。下诏说:“武氏三代名字都需要避讳,奏事者不得违犯。”
26、
五月七日,立太庙、社稷于东都洛阳。
27、
以张柬之等及武攸暨、武三思、郑普思等十六人都为立功之人,赐以铁券,除非反逆,各赦免十次死刑。
华杉曰:
这就是所谓丹书铁券,免死金牌,居然免十次死刑,从另一个侧面也可以看出,太容易招来死刑了。而且,这免死金牌一点用也没有,这个人发给你的,他不一定遵守。换了一任皇帝之后,他肯定不遵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