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6号公路,一个男人正被一群男人追着跑。
被追的那个叫做杰西.麦克雷,戴个牛仔帽,叼根雪茄,披个红围巾。腰间别着一把银白色的左轮手枪“维和者”。但是麦克雷不是维和者,他是个老牛仔、老赌徒,更是个老罪犯。所以他经常被警察追着跑。
麦克雷也没想到自己抢了其中一个人的钱箱子,却招来了十多个人来追他。害得麦克雷扔下钱就开始逃跑。
而追他的十多个人都穿着黑色的制服,领头的也是一身黑,麦克雷觉得这个领头的脸比衣服还黑。但是这个黑人一看就不是一般人,因为他的腰间别着两把漆黑的散弹枪,枪的名字叫做“地狱火”,是把好枪。
但现在不是想是不是好枪的时候,麦克雷跑到一个山坡上,掏出“维和者”,看着那些追他的人,不紧不慢地说道:
“It's high moon.”
随后便有六声枪响,六个人应声倒下,麦克雷笑了笑,压了压帽子,转身继续逃跑。这一系列动作不过用了5秒钟。
这是杰西.麦克雷的本事。他能以极快的速度掏出手枪并且开枪而且百发百中,这也是他为什么能够活到现在的原因。
那个领头的黑人看了看倒在身边的手下,眉头皱了皱,对其他人说道:“你们几个把这些兄弟送到附近的医院去,这小子交给我。”
于是那黑人的手下们把伤员带走了,而黑人继续追捕麦克雷。
刚才的速度并不是黑人的最快的速度,他是“士兵强化计划”中的一员,身体素质比普通人强过不少。
麦克雷眼看着那个黑人就要追上来了,随后他在前面的拐角处转了弯,那黑人也追了上去。
黑人刚转过弯,就看到一个黑色的球体,朝自己飞了过来,还没等黑人躲闪,那黑色的球体就爆炸开来,释放出耀眼的光芒。
这是麦克雷随身携带的微型闪光弹,不是用来战争的,而是用来防身的那种闪光弹,能让人感到的眩晕,虽然说只有短短几秒,但是这够麦克雷跑路了。
等到黑人回过神来,麦克雷已经不见踪影。
麦克雷知道自己跑不了多远,于是就躲在一间小黑屋里,屋里很黑,黑到只能微微看到麦克雷雪茄上的火光。
说实话麦克雷不是一个稳重的人,否则他也不会输钱输到抢别人的钱,更不会穷的只能在酒吧里喝牛奶。
等到外面没有声音了,麦克雷就打开了门,他四处望望,觉得没有什么问题了,就准备大摇大摆的走开。
而他刚刚迈出第一步时,自己的后脑勺就被冰凉的东西顶住了。
“你好啊,警长”麦克雷苦笑。
“转过身来。”那黑人开口说道。
于是麦克雷转过身来,依旧对那黑人笑道:“这把枪真不错,警长。不过可以别用他指着我的脑袋吗,万一走火的话,我的脑袋可就开花了。而且警长,我还有些事,可以先走吗?”
那黑人说道:“你这小子胆子不小啊,连警察的钱也敢抢,按照常理我应该把你送进监狱里才对,不过我看你身手还不错,所以我给你另外一条选择:和我混。”
“和你混?”麦克雷问道“到哪里混?我看你了不像是本地的警察,毕竟这里的没有一个警察拿着‘地狱火’的。对了,警长我还没问你的名字呢,毕竟我还不想连谁杀死我的都不知道。”
“加布里尔.莱耶斯。暗影守望的总长官,怎么样,有兴趣么?”那黑人答道。
“好,我跟你混,莱耶斯长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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