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我读了本书的preface部分。
(一)内容梗概
这部分其实主要就是作者跟大家交代了为什么会有这本书的产生。
作者本人对苏东坡是非常认可的。所以全家搬迁美国时,也要把苏的作品及相关资料带过去。在他看来,苏东坡不仅是伟大的诗人,还有优秀的品格。不仅是为人还是“作诗”,都被林语堂先生是为楷模与“挚友”。看得出林语堂先生尤其欣赏苏东坡的真性情(想孩子一样澄澈,勇敢)、乐天派(宠辱不惊),用了很大篇幅,极多的形容词,着墨于苏东坡的总结式赞誉。
结尾一段是他对读者说的话。交代了写这本书的想法,为什么值得为这个人做传之母,又对读者说:1.本文所写均有据可考 2.为方便美国读者阅读,简化了部分中国人名以及对一些中国诗词做了深入浅出的解释。
(个人感想)
这段没有故事情节,而且因为是序言,所以也没有太深究里面大量形容词的意思。因为我觉得,后面的正文,肯定会详细展开,到时就能辅助理解和体会序言的意思。
(每日三词)
preface 序言 作为一本书必要的组成部分 这个词必须得会了。
cricket 蟋蟀 一个聊的很投缘的朋友微信名里有这个词…以前一直不知道什么意思 这次估计也不会忘了
elicit 再记一个动词!引出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