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读到毕飞宇《小说课》对《促织》的品评,记录一点读书感受。
在作者看来,《促织》是一部伟大的史诗,可以与《离骚》、“三吏三别”、《红楼梦》相媲美。而一部伟大的作品,往往有一个不同寻常的开头。作者认为《促织》的开头有两大亮点:第一是一句话:“此物故非西产”,既然这个地方没有促织,那么小说里有关促织的悲剧就不该发生在这个地方,但悲剧偏偏就在这里发生了,这一下子就使作品有了荒诞的色彩,有了魔幻现实的色彩。
第二是一个词:“有华阴令欲媚上官”里的“欲媚”。作者指出“欲媚”,从根本上讲就是奴性,奴性是主动的、自觉的、心平气和地接受奴性,它是一个人文化心理、行为、习惯的逻辑出发点。
在我看来,这两个词句之间是有着密切联系的,放在开头,给主人公成名的悲剧奠定了一个坚实的基础,是他悲剧色彩的一个底色。我用一个关联词把它连接起来,开头就变成这样:宣德间,宫中尚促织之戏,岁征民间。此物虽故非西产,然有华阴令欲媚上官……“故非西产”代表不在彼地的成名本来完全是可以避免悲剧发生的,但“欲媚”的人让这个悲剧死死地扣在了成名的身上,成名一家只能是按部就班的接受这个上天的安排,因抓不到蟋蟀而带来的悲剧就成了他们一家逃也逃不掉的厄运。成名的悲剧并不是客观原因导致的,而是主观的人为因素造成的,而人是社会的人,是存在于社会大背景之下的,人的行为是这个时代的产物,这就让这部小说有了深刻的社会意义。
文章结尾处就揭示了小说的社会意义:“天子偶用一物,未必不过此以忘;而奉行者即为定例。故天子一跬步,皆关民命不可忽也。”作者是想借古讽今,劝谏君主,你的一喜一怒、一动一用都会涉及天下,天下可以因你而幸福,也可能因你而倒霉。文章中最悲剧的地方在于,儿子因为不小心弄死了促织而跳井自尽,可见促织的命大于人的命。儿子“神气痴木,奄奄思睡”,可是父亲“顾蟋蟀笼虚,则气断声吞,亦不复以儿为念”,在父亲的眼中,此时奄奄一息的儿子,远没有蟋蟀让他更担忧。而这一切都是因为“宫中尚促织之戏,岁征民间”,有一个喜欢逗蟋蟀的皇帝,天下的百姓们就得为此贴妻卖儿,倾家荡产。
这使我想起了“”楚王好细腰,宫中多饿死”的典故:在以前,先帝楚灵王喜欢纤细的腰肢,楚国的读书人都纷纷节食,甚至一天只吃一顿饭,最后饿得站不起来,坐下想起来就必须要扶着墙壁才能勉强站立。对于食物的欲望大家都有,但为了腰肢纤细,讨得楚王欢心,都忍住不吃,宁可因而饿死也是心甘情愿的。
自古至今,那种曲意逢迎,谄媚上司的风气一直都在流行传承,发扬光大,那都是因为社会大背景给了它存在和发展的舞台,如果要想民清风正,必须得从源头上去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