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忆一下今天背了什么。
税收法定主义:税收活动主体的权利和义务必须由法律予以规定,税收制度的各个构成要素,必须由法律予以规定,没有法律根据,任何主体都不得征税,社会成员也不得被要求缴纳税款。
税收的概念:以国家为主体,为向社会提供公共物品,凭借政治权利,按照预定的标准,强制的,无偿的参与社会产品分配的一种形式。
税收的形式特征:无偿性,固定性,强制性
税收的职能:一,取得财政收入(最基本);二,调节收入分配,促进社会公平;三,调节经济运行
税收三要素:纳税主体,课税对象,税率
亚当·斯密的税收原则:平等原则,确定原则,最小征收费用原则,便利原则
税收的财政原则包括:充裕原则和弹性原则,充裕原则是保证充分的财政收入以保障其实现政府职能,弹性原则是指政府的财政收入能够随着经济发展而不断增长,以满足日益增长的财政支出的需要。
税收公平原则:使不同纳税人的税收负担,与其经济状况相适应,相同纳税条件下的纳税人负担相同的税收,不同纳税条件下的纳税人缴纳不同的税收,即横向税收公平和纵向税收公平。
税收公平的衡量标准,主要有受益原则和支付能力原则。受益原则,分为一般受益原则,特殊受益原则和间接替代征收原则。支付能力原则按照纳税人的支付能力或者负担能力来分担税收,支付能力大者多纳税支付能力小者少纳税,支付能力相同者负担相同的税收,支付能力不同者负担不同的税收。支付能力,按客观说,分为收入,财产和消费支出三部分;按主观说, 支付能力的衡量应以每个人因纳税而感受的效用牺牲程度为标准。绝对均等牺牲标准:不同纳税人应纳税而损失的效用总量是相等的。比例均等牺牲标准:不同纳税人应纳税而损失的效用与其纳税前的总效用量的比例是相等的。边际均等牺牲标准:每个纳税人纳税的最后一个单位货币的边际效用应当是相等的。
税收的效率原则:分为税收的经济效率和行政效率。
税收的经济效率:
1.税收的超额负担:是指因征税而造成的资源配置的效率损失,这部分可以用消费者剩余和生产者剩余的净损失来表示。税收超额负担产生的根本原因是由征税所带来的替代效应造成的。
2.税收及外部效应的矫正:对具有正外部效应的企业予以税收优惠和补贴,对具有负外部效应的企业课以重税。
税收的行政效率:征税成本和纳税成本最小化
税收负担:政府征税使得纳税人的实际可支配收入下降由此带来的经济利益的损失和承担的经济负担。
宏观税收负担水平的影响因素:经济发展水平,经济结构,政府的职能范围,税收制度,非可抗力因素,统计口径,征管水平……
税收负担分配:政府将一定时期内要征收的税收总额在不同纳税人之间所进行的分配,以决定不同纳税人各自承担多少税负的行为。
税收负担转嫁:纳税人将自己直接缴纳的税款,通过一定的方式和途径,全部或部分转移给他人负担的一种经济行为。
税收筹划:纳税人在不违反税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通过对生产经营,投资和理财等活动的方式方法和步骤,事先进行筹划和安排,以达到税收利益最大化的目的。
税收筹划的特征:非违法性,筹划性,目的性
税收筹划的主要技术方法:转让定价法,成本调整法,筹资法和收入分计。
转让定价:关联企业在市场交易过程中,不按照市场交易价格进行,而是采取内部价格进行交易。关联企业可以将利润由高税企业转移到低税企业也可以将低税企业的成本转移到高税企业,从而实现关联企业的整体利益最大化。(顺向避税)
税收优惠:在基准税制不变的前提下对某些纳税人或课税对象进行免税和减轻税收负担的待遇。
税式支出:政府为实现特定的社会经济政策,对部分纳税人进行的少纳税或不纳税的税收优惠待遇,而形成的以放弃财政收入的形式的一种财政支出。
最低税负制:是使那些因享受较多税收优惠待遇而承担较低税负甚至完全不纳税的高收入者和高利润企业缴纳最基本税款的一种制度安排。
税制性重复征税:因复合税制和再生产过程的多环节的重复征税。
法律性重复征税:对同一法律主体的同一课税对象的重复征税。这是由法律上对同一纳税人所采取的不同征税原则,不同税收管辖权相互交错造成的。
经济性重复征税:对具有不同法律身份但有经济联系的纳税人的同一课税客体或税源的重复征税。
法律性重复征税的免除:扣除法,免税法,抵免法
经济性重复征税的免除:将多环节计税基础由按全部销售额征税改为按增值额征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