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所有教师心心念念的都是自保,那么教育就危险了!
说两个案例
案例一
湖南沅江三中弑师案
有关这个案例,似乎无力去说它,有的只是深深的叹息。有人说这是高考的压力造成的(算是制度原因);有人说是这老师太严厉了,逼得学生这样(算是教学或者教师方面的原因);也有人说该学生本身心理就有问题(算是心理原因或者学生方面的原因)。不管我们如何做归因分析,有一点是共通的,这件事给师生关系蒙上了一层浓重的阴影。
其实,我更想谈谈案例二。
案例二
某校女教师因该校一男生多次违纪,在课上骂了一句“神经”,学生立马回了一句“你不是啊”。接着男生便与女教师厮打在了一起。事情发生后,校方立即进行调解,师生双方已经和解。
当事学校校长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当事教师对学生要求很高,平时有些严厉,该学生也比较调皮。
事发后,校方对当事教师进行谈话教育,这位教师也意识到自己管理学生的方式存在的问题,感到非常懊悔,还和校长一起到学生家中做安抚工作,并把当事学生接回学校。
当事学生也承认自己的一些做法违反了学校相关规定。
显然,所谓的“和解”,就是老师和学生各打五十大板。
更准确地说,是老师打了八十板,学生打了二十板。
因为老师不但“意识到自己管理学生的方式存在的问题”,“感到非常懊悔”,而且还“和校长一起到该学生家中做安抚工作,并把当事学生接回学校”。
而学生只是承认自己的一些作法违反了学校的相关规定,仅此而已。
看到这儿,我很想知道一个问题:
如果以后再有学生迟到,再有学生上课睡觉,再有学生上课不听讲,再有学生上课睡觉被叫醒后还顶嘴,这位老师会怎么做?
推而广之,其他知道了这件事情的老师,遇到类似的事情会怎么处理?
近年来,学生学习不认真,违反规定——老师生气“体罚”——家长告状——老师赔礼道歉甚至赔钱,这已经成了常态。
老师管教违纪的学生,竟然有人上来“打抱不平”,发生纠纷之后,还要登门安抚,将其接回学校,更是咄咄怪事,闻所未闻!
学校需要做的,不应该只是“和解”,而应该厘清责任、制定规则,让老师知道类似的情况应该怎么处理。
现在教师地位之弱势,真的让人心寒。
我们不怕教师有打孩子的冲动,因为还有法律做约束;但我们怕教师没有了管孩子的意愿。当所有教师都学会了自保,教育就危险了。
好在,现在大多数老师只是嘴上说说,一到课堂上仍然会尽职尽责。
如果老师看到违规的学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你爱睡就睡爱玩就玩爱迟到就迟到,考的上就考,考不上拉倒。来一个不管不问,吃亏的是孩子,是家长,是整个社会,是我们的未来。
教师打人当然不对,甚至有些行为是违法的,骂人当然也不对,但如果对违纪的学生口头教育不听,到底应该怎么做?这个问题得有人回答。
所谓教育,一是教给孩子们知识,提升他们的能力,二是教给孩子们规则。
做错了事,就要付出代价,说服、劝导无效,就要加以惩戒,就需要一定的约束措施,这是社会的基本规则,如果孩子在学校没有受到良好的规则教育,那么他(她)以后步入社会就会法律意识淡薄,其带来的后果不敢想象!
如果校方只是息事宁人,解决不了本质问题,只会让学生更加无法无天,也深深伤害了老师的积极性。
如果老师管理不守纪律的学生还缩手缩脚,投鼠忌器,甚至像侍候大爷一样对待犯错误的学生,这是不正常的,是极端畸形的!
从法律和制度的层面保证老师安安心心地教,让他们能够踏踏实实地付出,没有心理压力地管理学生,真的已经刻不容缓。
如果教育剩下的只有纵容,只会让教育误入歧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