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李和张大哥新近都遭遇了点事儿,老李接了妻子和一双儿女来了北平,样样都是不适应,农村妇女式的妻子和自认为应当是“思想家”“革命家”的老李,常常是如参商一般,而张大哥做了一辈子的媒人、老好人,他的儿子天真下了狱,顿时门庭罗雀了,小赵说有法子救他儿子,就是有个条件,需要他女儿秀真作为交换,他又是气愤又是着急,好在,这两庄事情最后都得到了圆满的解决。在这座偌大的北平城里,好像发生了什么,又好像什么都没有发生。像是笼中鸟似的科员们还是待在衙门里搬弄着是非,大张旗鼓要离婚的太太们一个接着一个在婚姻的泥潭里继续抗争,老李却领着妻子儿女自己丁二爷讨饭乡下去了,那一点所谓的“诗意”都被他丢到爪洼国去了。
说一说这部十二万字的小说里面的人物吧,老李夫妇、张大哥夫妇、丁二爷、小赵、吴太极和方墩夫妇、邱先生邱太太,马老太太马少奶奶还有天真秀真兄妹、英和菱兄妹,这一段“风波”就是在他们中间吹起来的小小波澜。
首先,看一下这位张大哥,作者开篇就写了一句:张大哥是一切人的大哥。你总以为他的父亲也得管他叫大哥,他的“大哥”味儿就这么足。这种话也只有老舍先生敢这么写,后来再写这种话的,无不是被认为是学他的笔锋。在后序里,作者说,“张大哥”这一人物源自于他二十多岁的时候常常看到的这一类人,衣裳整洁,步履从容,做什么都很淡定的样子,似乎一切都不急不躁的。小说里,他就给“张大哥”安排了一件让他急躁的事情,眼珠子一般疼爱的儿子天真被抓进了大牢里,他急得如同热锅上的蚂蚁,却找不到门路关系去救儿子,这时,老李找了小赵,小赵要求把秀真作为代价。张大哥陷入了两难的境地,儿子不能不救,可把女儿送给那个小赵,他也是断断不能同意的,房子可以舍,钱财可以花,唯独两个孩子不能折辱了。他是那种“老大哥”一样的人,左右逢源,像是打水磨似的周转着人际关系,到头真遇着危难了,一个个比树将倾倒时的猢狲散得还快。
再说老李,这个角色就很有当代人的意思,在衙门里做一个不大不小的科员,衣食足,就考虑思想上的事情了,他对北平城里的事情是怀着三分冷淡的,在张大哥的建议之下把妻子儿女都带到北平城,要改造教育她,没想到自己徐庶进曹营的一言不语性格,妻子却很快与其他太太们混熟了,两人之间矛盾重重,一个盼着有位海棠花似的、带着诗意的太太,一个想着有位按时拿钱回家、能说体己话的先生,两个人的想象都很美好,而现实则是十分的冷酷,都不是对方心中理想的残酷,可有能怎么办呢。李太太都换了一身旧衣裳,生怕打架之时撕坏了新衣裳,要去跟老李吵一架,老李跟锯了嘴的葫芦似的,平平静静地带着孩子出去玩了,也不搭理她。吴家、邱家两位太太,前者气势足,后者读过书,临了,还不是一咬牙都忍下了,还要与小三再战三百回合,也不离婚。
次之,说一说丁二爷。丁二爷是个没用的废物,这是张大哥一直这么认为的。在老李看来,他身上唯一有用的也就是两条腿了,能听从别人的命令去供人使唤。但也正是这样一个人,闷着声做了一件大事儿,他打死了小赵。用老李的话来说,就是保住了许多人的饭碗。丁二爷不是个天生的恶人,他有过一门亲事,女人都从花轿上下来了,还是把子孙碗给弄碎了。而后又把儿子带走了。于是,寄居在丁二爷彻底成了个没话又没用的人。在老李的太太和儿女来了以后,他忽然就有了些许功用。再到知晓小赵强迫张大哥夫妇以秀真作为条件交换天真是,他迈出了第一步,同小赵说了谎。小赵很是高兴,还丢给他一元钱。丁二爷就顺势而为,最终打死了小赵。可好人变成坏人就能一下子心安理得么?也不能,丁二爷日日夜夜都觉得自己要被枪毙了,听到老李他们要回乡下,也忙不迭地跟着去。丁二爷不是英雄,要说他更像是“侠隐”,就是这位解救姐姐姐夫一家的大侠稍微窝囊了一些。
作者云“匀净是《离婚》的好处”,的确如此,正常而规律的写作时间和大片空白的构思以及老舍先生惯有的幽默风格让这部小说在千千万万的以北平为背景的小说中独树一帜,它没有讲一些光伟正的英雄,也没有将一些王侯将相,就是讲了在北平这万顷湖泊中泛起来的一圈波澜,读着有滋有味,像是看了人生的哲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