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陈俊从民国时期流行的诉讼指导用书入手,对其所体现的诉讼话语以及背后所反映的知识背景变迁做了考察。文章指出,在民国初期,传统的“讼师秘本”曾被大量重新翻刻出版,至1920年以后,各种由新时期各式状式汇集而成的新式诉讼指导用书大量出版发行。新旧两种诉讼指导用书分别代表了两种不同的诉讼话语,讼师秘本所展现出来的是诉诸“冤抑控诉”的道德话语,新式指导用书体现出的是“据法争讼”的法律话语。两种话语的更替经历了一个 “同中有异”的缓慢且重叠的过程,至民国中期以后,法律话语才逐渐兴起变成主流。话语变迁的背后乃是行动者的“知识背景变迁”。申言之,以1920年代为界,1920年代之前,新式法律教育的知识体系影响力有限,词状的写作者与读者仍然共享的是道德话语。1920年代之后,接受过新式法学训练的人大量增加,尤其是对法官的法律水平要求更高,法官又会将此倾向带给律师,如此,民国中后期法律职业趋于成型。正如尤陈俊所说:“1920年代以来发生在诉讼指导用书中的示范性话语之演变,正体现着当时尚在艰难兴起的法律职业所催生的诉讼话语实践如何从文字空间向社会空间扩散的历史趋势。”
【尤陈俊:《法制变革年代的诉讼话语与知识变迁——从民国时期的诉讼指导用书切入》,《政法论坛》,2008年第3期,第15-2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