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微信[格十三 ]
文/十三姐
女主叫凌。
高三那年,小清新的画风,和所有年轻人一样,凌和她的伙伴们稚嫩又不失梦想。在班会上,老师让每一个人说:“对未来有什么打算”,凌的回答是“希望成为一个让人羡慕的人,到大城市,拥有自己喜欢的事业,再不行就当个白领也好。”
班主任批评凌的志向太空泛,引得同学们一阵冷嘲热讽。学习成绩又不怎么好,长得也一般,能随便到县城混个小职员就不错了,还尽是不切实际的梦想。
凌觉得自己的梦想没毛病,可班主任一再让自己好好思考一下未来想成为什么样的人,凌只好说“想成为老师这样的人”。
最后,在班会总结报告上,老师给她的发言评定是优。
在一个三线城市下面的小镇上生活了十多年,凌并不喜欢那里。镇上有广阔的水源,农林牧副渔样样好,唯独土得掉渣。女孩们在长长的堤坝相约,去半吊子的卡拉ok厅和各种山寨小饭馆。女生们凑到一起就是聊隔壁班八卦和言情小说、廉价饰品,周边的主妇们聒噪地唠嗑和捧腹大笑,大街小巷充斥着粗俗的色调和布局,在她看来那简直糟糕透了,她对这个十八线城市爱不起来。
她觉得自己应该生在北上广这样的大都市,自己出类拔萃的审美和气质才能物尽其用,在那里她才能优雅地坐着,看人潮如织车来车往,想奇异的心事。
凌的异样风骨不是没有来头的,她的外婆是正儿八经的上海人,随外公迁居小城。外婆原来住在上海的静安区,是正宗的弄堂名媛,从小会绣花,还烧得一手浓油赤酱的本帮菜。
用外婆的话说“我是城里人哦,可不是郊区的。”
进入魔都没有门槛。凌努力地考取了不错的大学,毕业后,凌也就这么说去就去了。启程奔向新世界的那天,她满心欢喜,情不自禁仰天一笑,看了一眼身后荒芜的乡土,狠狠地说了一句“再见”。
起初她打扮得金光闪闪,但刚一下火车,就感觉自己黯淡得像树叶上的一坨鸟屎。
她迎来了人生第一次眼界的提升。
在家乡时,连续多年她时不时翻看收藏的杂志《大上海》,里面只有魔都的美。她尤其钟爱外滩的万国建筑群,觉得这是她梦寐以求的地方。她要在这里工作,生活,成为一个有衬托的女子。在杂志里,魔都有繁华的街道,高档的餐厅,豪华的影院,体面的工作,暖心的男友,闪亮的钻戒,应有尽有的逼格。
这些杂志,连同不靠谱的影视剧作品,轮番洗脑着小城市的迷妹们,她们都和凌一样,憧憬着有一天自己拥有这一切。
但当她们真的有一天来了,兴奋不过三天,就开始怀疑自己来了一个假魔都。
凌应聘的公司就在她所钟爱的外滩彼岸——陆家嘴。鳞次栉比的写字楼塞满了来自五湖四海的名媛,她们带着相似的梦想,隐藏着不同的痛。
这里就是魔都的“名媛罐头”。
凌认为写字楼里的女子都很有钱,她们每天换很贵很靓丽的衣服,带着闪光的项链,高跟鞋总是齐刷刷地叮咚作响,包包里飘出的香气令人窒息,有多香就有多贵。凌感到非常自卑,然而她还未意识到,在这名媛罐头里上班,外表的差距还是次要的,更考验人的还没到来。
凌住在康桥的群租房,这个80几平米的小动迁房里挤了5个人,有男有女。一出小区,南汇本地农民婆婆携自家的小菜篮子在地上摆摊,夹在买菜大妈和电动车流中挤不动,像极了老家赶集的场面。凌觉得自己怎么根本不像是来到了大城市,幻觉那个土了吧唧的镇子整体移到了魔都。
为了逃离这种不好的错觉,也为了节约上下班路上的时间,凌选择到潍坊新村板块看房。中介冷冰冰地带着她看了几套,狭小的过道,浓浓的腐木味道,油腻腻的墙砖,实在令她生厌,当得知了房租竟比原来贵一半之后,她狼狈地逃回了康桥。
逛街是她唯一的娱乐项目,城乡结合部虽然乱糟糟,但价格便宜量又足,她到处买一些散装的坚果零嘴,饭钱都能省下来,还有助消磨时光。不起眼的小路上常有一些出其不意的时装店,件件衣服都是她以前看过的杂志款,凌只有在这些时候才像找到了安抚剂:
到底是魔都啊,好洋气。
没多久凌结识了好几个老乡,参加了同乡会。言语间她又仿佛感觉自己又快被那个落后闭塞没气质的小镇风气熏坏了,她发现似乎整个镇子的青年都搬来了上海,而她的家乡仿佛已经成了一座空城,留下的只有他们的长辈,那些个池塘暮色凝重。
同乡会里的一个男孩对凌有点关心,而凌正好觉得她有点像自己曾经暗恋的学长。一拍即合的感觉给了她莫大的抚慰,在这个空旷冰冷的大城市里,是不是只有萌芽中的爱情才能让人找到归属? 可是凌总觉得他和她少了点什么。他推荐的书,凌没有一本看得懂的,他爱看的电影,她也很少有喜欢的。
凌不觉得他是个没意思的人,但他却没有让她感觉有意思。
凌清楚地知道现在的自己,和那个男孩并不能真正走到一起,她更希望找一个年纪大一点的、工作稳定的、有房子的、最好还很有钱的男人。这和她十几岁时的梦想差距很大,那时他的目标是斯文的、有内涵的、爱看书的。如今想着那些幼稚的定位,觉得人越长大越务实,白马王子也首先得有匹白马,物质基础是万万不能省略的。在爱情上,人不为己天诛地灭。
虽然有时在夜里,凌也为自己的这种变化感到吃惊,但天一亮,开始了柴米油盐的新一天时,这一切却又显得那么自然。
再自然不过了。
主管让凌给自己取一个英文名,凌想到了Linda,这是她大学时暗恋的男生喜欢的女孩的名字。Linda发现主管Lisa打扮入时,品味不俗,和她颇有几分相似,便主动接近她。主管约她去的都是一些逼格颇高的茶馆和餐厅,几次下来凌感觉吃不消,又主动渐行渐远了。
从此后,主管经常突然安排一些紧急工作给凌,要求她“必须今天做完”,于是,加班成了最常态。
月色搅拌霓虹灯的艳丽,成了凌眼中最无奈的美景,是只有魔都才有的美景,也是曾几何时她最最向往的美景。
凌的公司是一个大杂烩,哪里来的都有,学什么专业的都有。她身边的女同事有两种,第一种是精心打扮,穿着时尚,在可有可无的岗位上混日子,聊八卦逛淘宝。第二种是打扮朴素,性格沉稳,在公司里做着最重要和前沿的工作,每天向着女强人的目标奋进。
凌一心想拥有自己的事业,要得到认可,她总是朝着后者的方向努力,可慢慢地,她发现前一种生活方式才是真正的享受人生,只要能过上这种生活,成不了女强人又如何呢?唯一的奋斗目标变成了一个:找一个可以依靠的男人,自己便轻松了。
同事们时常会带凌参加一些联谊活动,认识不同的人。凌认识了很多异性,每认识一个新的,总拿他和老实憨厚的老乡做比较,打心里觉得还是那个老乡最令自己感到踏实,但又总是心有不甘,渴望遇上更好的,能一步到位地改变她的处境。
高富帅可遇不可求,凌也是有自知之明的,但这一颗贪求的心,总也静不下来。
可兜转很大一圈,凌最终还是和老乡走到一起,在魔都结婚扎根了下来。平淡的生活,在一些不大不小的琐碎努力中维持着。一个十八线小城市的妙龄女青年在魔都燃尽大部分青春之后,进入了奔四的尴尬期,生活的索然无味和不得不努力前行构成了一个大圈,困住了每一个像凌一样的女人。
凌的故事可以很多,也可以嘎然而止,埋藏在化妆品高跟鞋名牌包里的梦想,在凌身上无穷无尽地延伸。
她因为憧憬着华丽绚烂的魔都而来到此地,每一天都在魔都的生活中寻找人生的对与错。
当凌步入中年,迈入老年,回首过往,是否还能想起当年青涩的她心里那份坚定的梦想,这个梦想实现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