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有个男人,让我的心为之悸动过,不要误会,我说的那位是高考的阅卷老师。
高考前,我还一直找时间去新知图书城看小说,大概这就是那什么什么不怕那什么什么烫了吧。
喜欢读小说,因为这是一个不错的解压方法,很少买书,中午去到书店席地而坐,拿起书读完,夕阳已经撒进窗里。印象深刻的:一次在书店里被一本日本推理小说的封面吸引,翻开——看到了结局长舒一口气。故事讲的大概是一个女的因为一位渣男的抛弃而在他的酒店外流产,最后通过易容报复了那个男人。情节很紧凑,不然也没耐心在地上坐四个多小时。果然很解压,我连名字都没记住。
阅读是一个非常好的习惯。可以提升一个人的写作技巧,不完全是单纯的效仿,透过文字,抓住最本质的东西,那就是情感。小学时读过了曹文轩的《草房子》,对这本书的记忆尤为深刻,或许里面的角色总能找到自己的影子。更让我着迷的是他的语言,我读了不下五遍才体会到什么叫做把字写活了。如同散文般的优美,细腻到丝丝入扣却不觉得油腻,那是种干净又朴素的美。我从未停止过,我向往这那些平实又不失力量的文字,力与美的结合,倾吐到了心坎里。
我一度惧怕散文,因为实在写不出那股充满灵气的文字。我在一点点找寻自己的“温柔”与“浪漫”的同时也在消耗着。我去单纯地记录,记录下那些身边发生的故事,一点点地去刻画并不丰满的人物。我不去读自己写的,因为我知道那些人物是扁平的。但我还是不停地去写,尽力让笔下的人变得丰满立体起来。那也算是不负真心不负卿了。
人说书读百遍,其义自见。我避免着模仿的痕迹,固执地找寻自己的风格。不但是因为年轻的执着,实在是想找到自己的路。我想尽量用轻松的口吻,去调侃我的眼前一亮。一个人有多不正经,那他就该有多深情。是吧,这像是在对着壮阔的大海呼喊着:“I'am the king of the world!”要么不爱,要么就爱一辈子。一直以为的用情至深,可当失去了,才发现原来还可以爱上,只是不像从前那般离不开了,最离不开的都已经离开了,你说呢?
我在写,在记录,同时我也在失去。有时想想把仅有的浪漫与温柔都给予了文字,这实在不像一个文科生的风格。老师一直同我们提“情调”这个词,转念才意识到自己的生活是多么没有情调。而后有文字与书本陪你度过余生,不得不说,还是不如来一个姑娘更实在些。豪言壮语,给我一个姑娘我便创造一个民族。现在?给我一个姑娘,我只想和她一生一世。
我无数次记录过自己奇幻的梦境,却始终不肯提到梦中的佳人,因为那一刻,她,只属于我。这是私心,我们分享着创意,故事,生活。却始终有个宝盒,藏在谁也看不到的地方。不同于儿时的旧玩具,而是刻意地加上禁忌的色彩,让它神秘又不可触碰。总有些宝藏是需要钥匙才能打开的。
岁月如歌,柔情似水。时光,咱们慢慢耗,晚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