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听了25节课,堪比多课题同课异构,印象最为深刻的是多位老师对王维《使至塞上》“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的个性化解读。
我们为什么要读诗?为什么要写诗?怎么读?怎么写?我认为这应该是老师在诗歌教学前必须搞清楚的问题。高中语文选修《古代诗歌散文欣赏》诗歌部分单元教学体系为:以意逆志,知人论世;置身诗境,缘景明情;因声求气,吟咏诗韵。这给读诗赏诗提供了抓手,但老师在教学之前必须有丰厚的积淀,必须有超出参考书描述的个性化的东西,你才能把诗歌教学教活。试想,一个不爱读诗,不爱写诗、没有诗意的老师怎样向学生描述诗歌的美,怎样引导学生进入诗境与诗人共情,更不要讲让学生热爱生活,用笔书写诗意生活了。
敲黑板,回来,开始解读《使至塞上》了。
公元737年,王维奉朝廷之命前往边塞.(西河节度使府)慰问将士,途中创作此诗。
首联交待了写作缘由、写作地点与边塞的辽远。“单车”即随从少,仪节规格不高,纪事写景之中微露失意情绪。颈联“归雁”道明季节是春天。蓬草成熟后枝叶干枯,根离大地,随风飘卷,故称“征蓬”。诗人借蓬草自况,写飘零之感。“出汉塞”异国他乡的情味甚为浓厚。此处采用了两两对照的写法。“征蓬”喻诗人,是正比。而“归雁”喻诗人则是反衬。在一派春光中,雁北归旧巢育雏,是得其所;诗人迎着漠漠风沙像蓬草一样飘向塞外,景况迥然不同。
颔联描绘了边疆大漠壮阔雄奇的景象,境界阔大,气象雄浑。由两组视觉冲击极强的画面组成:第一个画面是大漠孤烟,黄沙莽莽,无边无际。昂首看天,天空没有一丝云影。不见草木,断绝行旅。极目远眺,但见天尽头有一缕孤烟(狼烟)在升腾,诗人的精神为之一振,似乎觉得这荒漠有了一点生气。那是烽烟,它告诉诗人,此行快要到目的地了。烽烟是边塞的典型景物,“孤烟直”,突出了边塞气氛。从画面构图的角度说。在碧天黄沙之间,添上一柱白烟,成为整个画面的中心,自是点睛之笔。另一个画面是长河落日。这是一个特写镜头。傍晚,落日低垂河面,河水闪着粼粼的红光。这是怎样美妙的时刻啊!诗人只标举“圆”字,即准确地描绘出了暮日西下,河面平静,水天相印,浑然一体的雄奇瑰丽。
(发散一下思维)
2019年4月,有幸去西安参加由中语参主办的“全国中学诗歌研讨会”,结缘西北狂人甘肃酒泉中学霍军老师,被他天马行空、疯疯癫癫、雄奇瑰丽的想象折服,看他微信朋友圈,拜读他的作品成为我幸福生活的一部分,但祁连山浪漫派掌门人霍大侠灵感飞扬,处处为文,随手成诗,不是他qq好友,看他朋友圈分享的来自qq空间的美文真困难。前天忍不住,索性加加加,就通过了。畅游饱餐一顿,现在还回味无穷。霍大侠qq说说里有段关于音乐的描写,分享片段:
(一起去看看,开一会小差再回来哈)
“……老约翰,小约翰,再加一个约瑟夫,弄出来的那些圆舞曲,波尔卡,好——甜蜜的忧郁,欢快的深邃,丝绸的华丽,流水的柔婉。刚健,明快,机智,诙谐。是活泼的机趣,是哼唱的山河。……这个世界上有施特劳斯圆舞曲,生命就是值得的……钢琴,那还用说?肖邦,李斯特,贝多芬,莫扎特,舒伯特,他们的钢琴曲,我一首也听不懂,我哪一首都喜欢。很多人爱说,艺术,就是那种你根本不懂就很喜欢的东西。以前一百个不服。这几年只要一个人走路,耳朵眼里就得塞上一架钢琴,怎么听都行。然后想起人家那句话,服了——绝对真理。美,总是自己说明自己的好东西。说明白了你也不懂。你不懂,你全明白。
曾经试图听懂小提琴。有一天晚上被一首很长的曲子征服,陶醉,震惊,最后是狂喜。回来想了很多办法,弄清楚了——帕格尼尼第一小提琴协奏曲。还是不懂。还是喜欢。不知听了多少遍。每一遍都听得耳聪目明。因此,相信每一个人都喜欢施特劳斯。
没有懂不懂,只有爱听。施特劳斯就是我们喜悦又优雅的天性。热闹,又高贵。浓丽,而清秀。绝对文艺范儿,绝对不装。好像读了好书时会心的笑容。好像时时刻刻都在谈恋爱。好像一直在吃巧克力,却一直不感到甜腻。好像八十岁的老头还威风凛凛,迈着十八岁的步伐。好像希望就放在下一个步点上。……”
(回到正题)
是的,听音乐“没有懂不懂,只有爱听”。有时候“说明白了你也不懂。你不懂,你全明白”。
读诗也是这样,没有懂不懂,只要意会,只要喜欢,你就会接受,你就会主动去探究,在共情中欣喜着、忧伤着、纠结着、彷徨着……
“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10个字,却有无数个切入点,供我们介入。一字一段,一段一景,一景多人,多人一情。囊括了政治、经济、军事、历史、地理、文化、美学等等领域。这就是一句诗小入口内的洞天。
其实,我只看到了落日充满血丝的眸子与长长的红袍伴着苍凉渐明的月光,渐失在静静的长河中。
那一年
你斜靠在楼头
看稼轩壮志难酬
听游子断肠嘶吼
大漠孤烟
模糊不了你战袍的火红
烈烈西风没吹走你执着的坚守
是的,千百年来
你准时的来
可每日你都被人间沧桑熬红了双眸
你累了
却依然枕着漠北黄沙
瞅着你温暖过的土地和人民
安睡在炕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