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自习的时候偶一抬头,发现了这幅如画美景。激动地拉着同桌跑到楼梯拐角处的阳台,拿着手机疯狂地拍。短短的几分钟,美景不再,夕阳已逝。
看到美好的事物,心情也连带着变得美美的。耳机里循环播放着“他真的很喜欢你,像风走了八千里,他真的很喜欢你,不问归期不远万里…”这种说不清的情绪,像是小女孩在期待糖果,心跳砰砰砰。
越来越喜欢文字,喜欢文字的质感,喜欢这种单纯的美好,喜欢静静地看一本书,听一首歌循环播放,再眺望远方,好像没有什么比这能更让我心静的了,我喜欢的就是简简单单。
有时候喜欢活在回忆里,喜欢去老地方看看,找找当初的人、听听当初的话。回到高中,又去到那个陪我高中三年的小卖部。最让我感动的是老板姐姐还记得我。
“啥时候回来的?”
“昨天”
我不清楚她是否还记得我的名字,但是她还记得我这张脸,还是一样熟悉的面孔,不管在大学里怎么变化,脸上的稚嫩还是让她一眼认出了我。有人记得的感觉,真好。路过街角,有人叫住我,和我寒暄。尽管我们不记得了对方名姓,至少还记得这个人,这个人曾经出现在我们的生命轨迹,这就足够了。我想,这就是我热爱的。
在小店里,看到这个果冻,就疯狂地想买下来,结果,这一系列的果冻都归入囊中。有时候,喜欢一个东西真的没有那么多理由,什么肾上腺素激增都是借口,喜欢就是喜欢,哪来的那么多为什么。我喜欢这个果冻,没有理由,就是喜欢,就是想要它。这种情愫依然说不清道不明。
朋友让我下课去找她,又塞了一堆零食给我。真的是不想看我瘦的漂漂亮亮的,还是故意让我长肉。其实我是开心的,有人记挂着,一个小小的举动都能让人感动半天的。她们是我的小确幸,虽然平时一个人上课下课吃饭,但总有人在其他地方念着我,分享我的开心,我的快乐,我的脆弱,我的恐惧。
得之我幸。一直以为自己孤孤单单的,只顾着看周围的人和事,却不想,在以我为中心的外圈,还有那么几个人,是我的小幸运。我庆幸能在大学遇见她们,遇见我无以言表的情感。他们说“我们一定会好好的,一起变得优秀”是呀,和她们在一起总是有说不完的话,有吐槽不完的事,还有各种各样的鬼点子。
失之我命。下了晚自习,带着耳机,慢悠悠地走在回寝室的路上。学校暖色调的灯光,是我一直喜欢的格调。冰冷的心总会被暖意重重包围,不苟言笑的一张脸也变得缓和了。坐在寝室楼下的长椅上,看着路过的人,小情侣嬉戏打闹,朋友间开怀大笑,还有一个人的孤芳自傲。各色的脸上,有各色的心情。或开心,或伤心。我喜欢来往的人,陌生人的微笑,或者耷拉着脑袋,或者是我看不懂的悲伤。我不曾得到的,我认命。
初夏的夜晚,街道还在喧嚷,已然能听到蝉鸣了,还有蚊虫叮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