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光是活着就已经竭尽全力了”——余华与《活着》
来源:语文
结构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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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今日文章
✔文章解析、题目详解及拓展延伸(请做完题再听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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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
余华
⑴我遇到那位名叫福贵的老人时,是夏天刚刚来到的季节。
⑵那天午后,我走到了一棵有着茂盛树叶的树下,看到近旁田里一个老人和一头老牛。这位老人后来和我一起坐在了那棵茂盛的树下,在那个充满阳光的下午,他向我讲述了自己。
⑶这辈子想起来也是很快就过来了,过得平平常常,我爹指望我光耀祖宗,他算是看错人了。我啊,年轻时靠着祖上留下的钱风光了一阵子,往后就越过越落魄了,可寿命长,我认识的人一个挨着一个死去,我还活着。
⑷孙子死后第二年,我买牛的钱凑够了,看看自己还得活几年,我觉得牛还是要买的。牛是半个人,它能替我干活,闲下来时我也有个伴,心里闷了就和它说说话。牵着它去水边吃草,就跟拉着个孩子似的。
⑸买牛那天,我把钱揣在怀里走着去新丰,那里是个很大的牛市场。路过邻近一个村庄时,看到晒场上转着一群人,走过去看看,就看到了这头牛,它趴在地上,歪着脑袋吧哒吧哒掉眼泪,旁边一个赤膊男人蹲在地上霍霍地磨着牛刀,围着的人在说牛刀从什么地方刺进去最好。我看到这头老牛哭得那么伤心,心里怪难受的。想想做牛真是可怜。累死累活替人干了一辈子,老了,力气小了,就要被人宰了吃掉。
⑹我不忍心看它被宰掉,便离开晒场继续往新丰去。走着走着心里总放不下这头牛,它知道自己要死了,脑袋底下都有一滩眼泪了。
⑺我越走心里越是定不下来,后来一想,干脆把它买下来。
⑻我赶紧往回走,走到晒场那里,他们已经绑住了牛脚,我挤上去对那个磨刀的男人说: “行行好,把这头牛卖给我吧。”
⑼赤膊男人手指试着刀锋,看了我好一会才问:“你说什么?”我说:“我要买这牛。”
⑽他咧开嘴嘻嘻笑了,旁边的人也哄地笑起来,我知道他们都在笑我,我从怀里抽出钱放到他手里,说:“你数一数。”赤膊男人马上傻了,他把我看了又看,还搔搔脖子,问我:“你当真要买。”
⑾我什么话也不去说,蹲下把牛脚上的绳子解了,站起来后拍拍牛的脑袋,这牛还真聪明,知道自己不死了,一下子站起来,也不掉眼泪了。我拉住缰绳对那个男人说:“你数数钱。”
⑿那人把钱举到眼前像是看看有多厚,看完他说:“不数了,你拉走吧。”
⒀我便拉着牛走去,他们在后面乱哄哄地笑,我听到那个男人说:“今天合算,今天合算。”
⒁牛是通人性的,我拉着它往回走时,它知道是我救了它的命,身体老往我身上靠,亲热得很,我对它说:“你呀,先别这么高兴,我拉你回去是要你干活,不是把你当爹来养着的。”
⒂我拉着牛回到村里,村里人全围上来看热闹,他们都说我老糊涂了,买了这么一头老牛回来,有个人说:“福贵,我看它年纪比你爹还大。”
⒃会看牛的告诉我,说它最多只能活两年三年的,我想两三年足够了,我自己恐怕还活不到这么久。谁知道我们都活到了今天,村里人又惊又奇,就是前两天,还有人说我们是“两个老不死”。
⒄牛到了家,也是我家里的成员了,该给它取个名字,想来想去还是觉得叫它福贵好。定下来叫它福贵,我左看右看都觉得它像我,心里美滋滋的,后来村里人也开始说像,我嘿嘿笑。
⒅福贵是好样的,有时候嘛,也要偷偷懒,可人也常常偷懒,就不要说是牛了。我知道什么时候该让它干活,什么时候该让它歇一歇。只要我累了,我知道它也累了,就让它歇一会,我歇得来精神了,那它也该干活了。
⒆老人说着站了起来,拍拍屁股上的尘土,向池塘旁的老牛喊了一声,那牛就走到老人身旁低下了头,老人把犁扛到肩上,拉着牛的缰绳慢慢走去。
⒇两个福贵的脚上都沾满了泥,走去时都微微晃动着身体。
(21)老人和牛渐渐远去,我听到老人粗哑的令人感动的嗓音从远处传来,他的歌声在空旷的傍晚像风一样飘扬。炊烟在农舍的屋顶袅袅升起,在霞光四射的空中分散后消隐了。女人吆喝孩子的声音此起彼伏,一个男人挑着粪桶从我跟前走过,扁担吱呀吱呀一路响了过去。慢慢地,田野趋向了宁静,四周出现了模糊,霞光逐渐退去。
(节选自余华《活着》,有删改)
小说中老人与牛的形象有哪些相似之处?
请结合文本作简要概括。(4分)
02.今日积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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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频考点学习
小说写作的角度
小说要有一个讲述的人,即故事由谁来讲。可以分为全知视角和有限视角。
全知视角往往用第三人称来叙事。在这样的叙事方式中,叙事人相当于上帝,他对所有线索、发展和结局都了如指掌,对每个人物的心理、过去和未来都清请楚楚,甚至还走到前台对人物评头论足,进行道德评价和情感判断。
有限视角往往用第一人称、第二人称来叙事,依靠人物的眼睛来看小说中的世界。特点是叙述讲究遮蔽作者意图,故意隐藏一些环节,留给读者自己去推理、判断与评价。完全依赖于人物的眼睛来看小说里的世界,完全靠叙述者带领读者走进情节的各个环节,让读者参与其中——文本就是这样。开头以“我“的视线介绍背景,引出主要人物“福贵”,结尾和开头相呼应,以“我“听到的老人的歌声和”我“看到的意象来暗示主旨。中间部分以福贵的视角来讲述故事,增强小说的真实性和亲切感,给读者强烈的代入感。
不同叙事角度的特点总结(需要背诵哦)
第一人称:增强小说的真实性和可信度,拉近作品和读者的距离;便于抒发感情;便于作心理描写;
第二人称:直接对话,亲切自然;直面对象,便于抒情;
第三人称:以旁观者身份来讲述故事,显得客观冷静;不受时空限制,叙述更加自由,内容更为全面
例文①:
勋章
契诃夫
“我……有事找你商量。”军事初级中学教员,十四品文官列甫·普斯佳科夫对他的朋友列坚佐夫中尉说,“要不是极其需要,我也就不来麻烦你了。好朋友,请你把斯坦尼斯拉夫勋章借给我。今天,我要到商人斯皮奇金家里去赴宴。你是知道斯皮奇金那个混蛋的:他非常喜欢勋章,他把那些脖子上或者纽扣眼上没挂着什么勋章的人几乎都看成坏人。再者他又有两个女儿……娜斯嘉和齐娜,……我是把你看做朋友才跟你说的……你借给我吧,劳你的驾!”普斯佳科夫这些话是结结巴巴、涨红脸,不住胆怯地回过头去看房门而说出口的。
中尉骂了几句,然后同意了。
普斯佳科夫坐上出租马车到斯皮奇金家去。他略微敞开皮大衣,看他的胸口,别人的勋章在他胸口金光闪闪,釉子发亮。
“不知怎么,自己都对自己多添了几分敬意呢!”教员想着,嗽了嗽喉咙,“区区一个小玩意儿,至多也不过值5个卢布,却造成多么大的声势!”
到斯皮奇金的家门口,他敞开皮大衣,开始慢吞吞地把车钱付给赶车的。赶车的,依他看来,一见到他的肩章、纽扣、斯坦尼斯拉夫勋章,似乎就愣住了。普斯佳科夫得意地嗽一下喉咙,走进房子里,在前厅脱掉皮大衣,昂起头,挺起胸脯,走进大厅里。
可是这时他看见一件可怕的事,他的同事,法语教员特兰勃良,同齐娜并排坐着。普斯佳科夫头一个想法就是扯下勋章,或者往回跑。可是勋章缀得很结实,往后退也已经不可能。他赶紧用右手盖住勋章,拱起背来,很别扭地向大家一鞠躬,同谁也没握手,沉重地在空椅子上坐下,恰好坐在他的法国同事对面。
仆人在普斯佳科夫面前摆下一盆汤。他用左手拿起汤匙来,然而又想起在上流社会不宜于用左手吃东西,就赶紧声明已经吃过饭,不想再吃了。
普斯佳科夫灵魂里充满钻心的苦痛和煎熬般的烦恼,汤盆里腾起馋人的香气,清蒸鲟鱼冒出异常开胃的热气。教员有心放开右手,用左手盖住勋章,可是这显得颇不方便。“天主啊,快点结束这顿饭!我要到饭馆里去吃它一顿!”他对自己说。
他胆怯地用一只眼睛瞥了一下法国人。发现对方正瞧着他,却也是极其忸怩不安,也是什么东西都没吃。两个人互相看着,越发慌张,就低下眼睛看面前的空碟子。
“他识破了,这个混蛋!”普斯佳科夫暗想。
吃第五道菜了,有人提议:“为在座的女士们的青春干杯!”宴席上的人乱哄哄地站起来,普斯佳科夫也站起来,用左手拿起酒杯。
“列甫·普斯佳科夫,请您把这杯酒交给娜斯嘉!”有人递给他一杯酒。
这令普斯佳科夫大为恐慌,他不得不使用右手了。勋章和勋章上那根揉皱的红丝带终于见了天日!教员脸色煞白,低下头去,心虚地往法国人那边瞥一眼——法国人正在看他,眼睛里满是惊讶和疑问,嘴唇却很快露出狡猾的笑意,困窘神情也很快消失了。
“尤里·特兰勃良!”主人对法国人说,“请您把这瓶酒放回原处!”
特兰勃良迟疑不定地伸出右手去接那个酒瓶,于是……啊,真是时来运转!普斯佳科夫看见他胸前原来也有一枚勋章。而且是安娜勋章!法国人也在捣鬼!普斯佳科夫高兴地笑起来,往椅子上一坐,浑身松了劲。如今再也不必遮盖斯坦尼斯拉夫勋章了!
“啊啊,……嗯!……”斯皮奇金看见教员胸前的勋章,哼哼哈哈地说。
“是啊!”普斯佳科夫说,“真是怪事,尤里·特兰勃良!年前我们那儿呈报上去领勋章的人多么少呀!我们那儿的人那么多,可是领到的却只有您和我!这可真是怪事!”
特兰勃良快活地频频点头,亮出他的左边衣领,那上面赫然闪着一枚安娜三级勋章。
饭后,普斯佳科夫走遍各处房间,让那些小姐看他的勋章。虽然他饥肠辘辘,可是心里却轻飘飘的,逍遥自在。
“要是我早知道这样,”他嫉妒地瞧着同斯皮奇金谈勋章的特兰勃良,心里暗想,“那我就会戴上一枚符拉季米尔勋章。唉,真没想到啊!”
只有这个想法才使得他难过。至于其余方面,他倒是完全幸福的。
(选自《契诃夫小说全集》,朱逸森译,有删改)
【注】安娜三级勋章比斯坦尼斯拉夫三级勋章高一个等级,而符拉季米尔勋章又比安娜三级勋章高两个等级。
请结合作品简析《勋章》这篇小说的叙述角度的特点与作用。(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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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特点:小说运用的是第三人称叙事方式,这是一种“上帝视角”。
作用:这种叙事方式可不受叙述者的见闻和感觉的约束,表达比较自由,既可以深入人物内心,将人物的心理活动告诉读者,还可以展示不同人物在不同地点同时发生的事情。
在小说《勋章》中,作者就以这种“上帝视角”,不仅细致地描述了主人公“普斯佳科夫”的心理活动,而且还简要地描述了其他人物在宴会场合内外的不同神态、心理、言行,以及所发生的事情等,启发读者理性思考,深化小说主旨,对当时俄国俄国社会浮华而虚伪的社会现实进行揭露和批判。
例文②:
太阳岛上
包利民
父亲那时每喝完酒,都会感叹着说:“在哈尔滨,最好的地方就是太阳岛了,全国都出名啊!”
那年我八岁,父亲一年中有大半年时间在工程队干活,走过很多地方。当时正流行郑绪岚演唱的《太阳岛上》,歌中唱道:“明媚的夏日里天空多么晴朗美丽的太阳岛多么令人神往带着垂钓的渔竿带着露营的篷帐我们来到了我们来到了小伙子背上六弦琴姑娘们换好了游泳装……”不知勾起了多少人的向往之心。
于是在一次父亲酒后,我问他:“你去过太阳岛吗?你咋知道那是哈尔滨最好的地方?”父亲便略低下头说:“没去过,不过肯定是能去的!”那年父亲所在的工程队要去哈尔滨修江桥,他兴奋得无以复加,用力地拍着我的肩膀说:“小子,这回你爹可真要去太阳岛喽!”
夏天的时候父亲写信回来,说过几天他们要放两天假,正好可以去太阳岛瞅瞅,还说远远地看那里,全是绿色,里边肯定要比歌中唱得还好。于是那以后我日日盼着父亲的信,想听他讲讲太阳岛上的事。可是竟是一直没有信来,也不知他去太阳岛没有。
秋天的时候,父亲回来了。我和姐姐就都问:“你去太阳岛了吗?那上面好吗?”父亲就说:“当然去了,嘿,真是太好了!”我们就不依不饶地问:“那到底好在哪儿呢?”父亲也说不清楚,问他上面可有歌中说的弹琴的小伙子和穿泳装的姑娘,他说:“反正人挺多,干啥的都有!”我们就说:“你是不是没去啊,回来骗我们!”父亲急了,说:“咋没去?那门票要五块钱一张呢!”说着从口袋里掏出一张纸来,在我们眼前晃了晃:“这就是门票!”我们看了一眼,上面果然写着“5元”的字样,还有一个红红的印章,没等细看,他就收回去了,说:“别让你们弄坏了,这可要留做纪念呢!”
自那以后,父亲每次喝酒之后,更是慨叹太阳岛的美,说得我们心中痒痒的,暗暗决定以后一定要亲自去看看。父亲也是常说:“等有机会我还要再去看看,这次要看得仔细些!”可是父亲最终没有再等到机会,工程队那几年转而向大小兴安岭施工,再也不去省城了。后来父亲的一条腿被砸伤,不能再出去干活了,而我们的小村子离哈尔滨又极远,他再去太阳岛的梦想就一直没有实现。
后来,我去哈尔滨上学,到了那儿的第一件事就是去了一趟太阳岛。也许是期望过高,并没有想象中的美丽迷人,心中便有了失望。可是在给父亲的信中,我还是把太阳岛的风景描绘得天花乱坠。姐姐来省城看我,我们又去了一次太阳岛,并照了许多相片,姐姐说:“回去我一定给爸好好讲讲,他现在喝完酒还总念叨呢!这么多年了,他一直都没忘!”我们相视一笑,心中却涌起一种异样的情绪。
那年暑假,我回到家,父亲一见我就用力地拍着我的肩膀,说:“小子,爸没骗你吧?那太阳岛是不是很好?”我使劲儿点头。那天我陪父亲喝酒,话题总是不离太阳岛。父亲喝醉了,躺在炕上口中还不住地说着:“太阳岛,就是最好的地方!”
我和姐姐默默地看着酣睡的父亲,眼睛都有些发湿。当年我们就曾偷偷地翻出父亲那张太阳岛的门票,其实那是一张随地吐痰的罚款单收据,父亲从没有去过太阳岛。
(《中外读点》 2009年第1期)
小说以第一人称“我”为角度进行叙述,有何具体作用?(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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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父亲对太阳岛梦想从向往、追求到自欺、遗憾的全部经历,“我”亲历其中,以第一人称“我”为角度进行叙述,使父亲的形象塑造得更客观、真实;
2.父亲的梦想,也曾带给“我”美好的期盼,从“我”的角度表达对父亲这样骄傲自尊而被现实生活窘境折辱以致自欺的形象的同情,显得更有细腻、真切的情味,耐人品读。(2分)
例文③:
飞。人们原来都是会飞的。天使们有翅膀,会飞;我们初来时也有翅膀,会飞。我们最初来就是飞了来的,有的做完了事还是飞了去,他们是可羡慕的。但大多数人是忘了飞的,有的翅膀上掉了毛不长再也飞不起来,有的翅膀叫胶水给胶住了再也拉不开,有的羽毛叫人给修短了像鸽子似的只会在地上跳,有的拿背上一对翅膀上当铺去典钱使过了期再也赎不回……真的,我们一过了做孩子的日子就掉了飞的本领。但没了翅膀或是翅膀坏了不能用是一件可怕的事。因为你再也飞不回去,你蹲在地上呆望着飞不上去的天,看旁人有福气的一程一程的在青云里逍遥,那多可怜。而且翅膀又不比是你脚上的鞋,穿烂了可以再问妈要一双去,翅膀可不成,折了一根毛就是一根,没法给补的。还有,单顾着你翅膀也还不定规到时候能飞,你这身子要是不谨慎养太肥了,翅膀力量小再也拖不起,也是一样难不是?一对小翅膀驮不起一个胖肚子,那情形多可笑!到时候你听人家高声的招呼说,朋友,回去罢,趁这天还有紫色的光,你听他们的翅膀在半空中沙沙的摇响,朵朵的卷云跳过来拥着他们的肩背,望着最光明的来处翩翩的,冉冉的,轻烟似的化出了你的视域,像云雀似的只留下一泻光明的骤雨——那你,独自在泥涂里淹着,够多难受,够多懊恼,够多寒伧!
谈谈文中画横线句子运用第二人称的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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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①运用第二人称,如对朋友,殷殷相告,有一种亲切感;
②有利于作者对不想飞的“你”倾注同情与关怀,与“你”共同感受不能飞的痛苦。
03.今日拓展
作者余华,当代作家,1977年中学毕业后,曾当过牙医,五年后弃医从文,代表作《活着》和《许三观卖血记》同时入选九十年代最具有影响的十部作品。
①《活着》
福贵一个人一生的故事,这是一个历尽世间沧桑和磨难老人的人生感言,是一幕演绎人生苦难经历的戏剧。这部小说的背景是中国近代的诸多社会变迁,从国民党统治后期到解放战争、土改运动,再到大炼钢铁运动,自然灾害时期等。作者塑造了福贵这样一个人物,写人对苦难的承受能力,对世界乐观的态度。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美国《时代》周刊曾这样评价 “中国过去六十年所发生的一切灾难,都一一发生在福贵和他的家庭身上。接踵而至的打击或许令读者无从同情,但余华至真至诚的笔墨,已将福贵塑造成了一个存在的英雄。当这部沉重的小说结束时,活着的意志,是福贵身上唯一不能被剥夺走的东西。”就像日本动漫《银魂》中主人公坂本银时所说“ 和你们这些少爷不同,我们光是活着就竭尽全力了“究竟活着的意义是什么?为了信仰活着?还是为了某个人而活着?希望我们扶摇书院的学子在本文的学习过后,会有属于你自己的答案。
②《许三观卖血记》
余华1995年创作的一部长篇小说,它以博大的温情描绘了磨难中的人生,以激烈的故事形式表达了人在面对厄运时求生的欲望。小说讲述了许三观靠着卖血渡过了人生的一个个难关,战胜了命运强加给他的惊涛骇浪,而当他老了,知道自己的血再也没有人要时,精神却崩溃了。
懂语文老师告诉你:
“猪肝先是切成片,很小的片,然后放到一只碗里,放上一些盐,放上生粉,生粉让猪肝鲜嫩,再放上半盅黄酒,黄酒让猪肝有酒香,再放上切好的葱丝,等锅里的油一冒烟,把猪肝倒进油锅,炒一下,炒两下,炒三下……
这是一本读了会很饿的,酸苦至极的小说,建议饱餐后阅读。
③《兄弟》
小说讲述了江南小镇两兄弟李光头和宋钢的人生。李光头的父亲不怎么光彩地意外身亡,而同一天李光头出生。宋钢的父亲宋凡平在众人的嘲笑声中挺身而出,帮助了李光头的母亲李兰,被后者视为恩人。几年后宋钢的母亲也亡故,李兰和宋凡平在互相帮助中相爱并结婚,虽然这场婚姻遭到了镇上人们的鄙夷和嘲弄,但两人依然相爱甚笃,而李光头和宋钢这对没有血缘关系的兄弟也十分投缘。
李兰去上海看病,而“文革”开始,宋凡平遭受了极其残酷的虐待,但他坚持给病中的妻子写信,隐瞒了事实真相,用想像出的美好生活欺骗着妻子,但最终仍然逃脱不了惨死的命运。李兰为宋凡平守孝,7年不洗头,而李光头和宋钢则在相互照顾中成长……
懂语文老师告诉你:
太过残酷的真相,让人不忍卒读,但是作为一个成年人,我们总要面对现实,不是吗?
④《在细雨中呼喊》
作者以第一人称讲述了一个家庭的欢乐和苦痛,细腻地刻画了柔弱的母亲如何完成了自己忍受的一生,她唯一爆发出来的愤怒是在弥留之际;名叫孙广财的父亲又是如何骄傲地将自己培养成一名彻头彻尾的无赖,他对待自己的父亲和对待自己的儿子,就像对待自己的绊脚石。家中的三兄弟的道路只是短暂地有过重叠,随即就又叉向了各自的方向。
懂语文老师告诉你:
“死亡不是失去了生命,只是走出了时间。” 讲述了中国式的孤独感、绝望感,希望你没有机会体会到这种绝望。”
PS:强烈建议扶摇书院的各位学子,在阅读之余,观看电影 《活着》(导演张艺谋,主演 葛优、巩俐)观影后记录下自己的最深的感触,学习不仅仅从微博、短视频的娱乐和轻松中去了解这个世界,而是从成人的角度,更加深入地了解,现实生命的残酷与活着本身的意义。
(《活着》电影配图)
小说中老人与牛的形象有哪些相似之处?请结合文本作简要概括。(4分)
【标准答案】
①老迈年高;
②饱尝活着的痛苦和艰辛;
③表现出生命的韧性。
现代文阅读篇目导学:
第一周:中国当代作家
第二周:中国近现代作家
第三周:外国作家
第四周:文化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