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觉得友情比爱情更真实。虽说在爱情来临时,我们都会忽略友情;但当爱情的光消散之后,你会发现在你身旁支撑你的,一定是友情。”——《愿有人陪你颠沛流离》 卢思浩
1.
那天崔小姐把初中时学校组织春游的照片私信给我,接着便是语音轰炸,快看呐,我们的青葱岁月,多鲜嫩!唉,一水儿的傻妞丑照,却看得自己笑出了泪花。
人就这么奇怪。有些记忆就像昨天刚发生过的一样,历历在目,可是还有一些却怎么也记不起来。比如,我此时正在整理邮件,却看到好久之前一个男生给我发的私信,意思如同表白,而我居然一点印象都没有。首先蹦到脑子里的想法是我还收过这种邮件?不会是发错了吧?
呵,人就这么自私无情,对不关注的人和事,永远都不会在意。对在乎的人和事,永远记忆力超强。
照片里的自己一身牛仔衣,傻乎乎的比着个剪刀手,边上的崔小姐留着那特立独行如贝克汉姆一样的毛寸,手里还拎个饮料瓶子,真是纳闷当初的我们是怎么有勇气站在镜头前笑的那么大无畏呢。
从我们十二三岁的时候相识开始,崔小姐一直就是这个风格,欣赏水平超凡脱俗,言辞犀利思想成熟,做事风风火火的白羊女。
在少年不知愁滋味的年纪我们走过学校的长廊,崔小姐一脸严肃的问我,丫头,以后在一起的人要选自己爱的还是爱自己的,我白眼翻上天,没搭理她,心想我现在连个暗恋对象都没有,为什么要考虑这么高深的问题。
结果,大半夜睡在我对面的崔小姐突然喊我去她床上睡,我懒得出被窝,下一秒她就挤上了我的床……
我戳了戳她的胸,无奈地说,这么平,还这么主动的女生,很少见啊。她翻个身,侧躺在我身边,继续展望着未来,兴奋得根本不理我的调戏。我知道这姑娘一定是情窦初开了。
我们以后要做彼此的伴娘。好。
要成为对门邻居,每天下班互相蹭饭吃。好。
要生个娃娃不做兄弟就定亲。好。
我看着她浓密乌黑的头发,眼皮越来越沉。
2.
初中毕业,我们就从一个宿舍两张床的距离,一下子变成了两个城市之间的距离。比起现如今网络发达还依然脆弱不堪的异地恋,在没有手机仅靠书信的年代,我和崔小姐友情的小船就这么坚挺的度过了大风大浪。
直到我踏上早恋的末班车,崔小姐居然请了假从A市颠簸着倒了N趟车风尘仆仆地杀来B市,还美名曰看看她情敌长什么样子。我只能假装囊着鼻子,跑去给班主任请假,老师,我感冒了,要去医务室。。。我想,如果我是吸血鬼,我一定给崔小姐个大拥抱,然后下一刻就撕烂她的颈动脉。
崔小姐扯过我手里的请假条,根本不理我黑到谷底的脸。她一边吐槽着一个人路不认识车不好坐,一边把我拉到一旁数落我,别傻不拉几的,再考验考验他,我就是来帮你把把关。转身上车的时候手里还提着我初恋买给她的一堆零食。
我曾跟一个朋友抱怨,我喜欢的人为什么崔小姐总是不喜欢,朋友哈哈一笑,半开玩笑半认真的说,如果你喜欢的人她也喜欢那才出事了好不好。
3.
去年,崔小姐大婚,终于舍我而去,率先迈入美少妇的行列。我知道,那姑娘一定有能让自己幸福的能力。
喂,崔小姐,你今天这敬酒服真好看,特显你身材。
是吧~你今天说话真动听。
呵呵,果然还是我有眼光,挑的敬酒服就是好。
我话音刚落,她的白眼便排山倒海地向我袭来。还好她那天穿鱼尾婚纱,没办法使用暴力。
不知道该怎么去祝福她,只是觉得那天她是我见过的最美的新娘。。。
4.
电影《摆渡人》里陈末说,“十年太长,什么都有可能改变;一辈子太短,一件事都有可能做不完。”这话我第一次听就印在了心上。
原来觉得十年是一个好长的时间单位,现在想来也不过如此。就如小学课本里说的那样,时间如白驹过隙,转瞬即逝。
庆幸在快要奔三的时候,还有相伴十五年的朋友在身边,真好。
庆幸有这样的最佳损友,一路风尘的时候可能不在一起。曲终散场后一定有她。多狼狈,多夸张,多邋遢,最佳损友从不嫌弃,只是一句我在。有个能互相任性的人,真好。
这种感觉,弥足珍贵。尤其是面对距离和时间的时候,友情更真实,也更长久。
再过1天,2017就要来了,崔小姐,我们认识了15年。
从前共你 促膝把酒
倾通宵都不够
我有痛快过 你有没有
很多东西今生只可给你
保守至到永久
——陈奕迅的《最佳损友》
送给每一个一直在我们世界路过来路过去的挚友。愿你此时的微笑只是因为想起了和你相爱相杀的那个她(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