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llo,小伙伴你好,我是方亮。今天我们继续增值税差额征税的讲解。增值税差额征税是营改增的一个亮点,能为我们很好的节税,我们一定要重视。首先回顾一下上次文章我们对增值税差额征税的学习,我们首先讲了差额征税的业务范围,然后我们讲了差额征税的财税处理。那么今天我们用一系列案例来开始我们的讲解。
案例一
A企业从事销售服务的工作,2017年2月发生以下业务。
业务一,2017年2月10号销售某项服务(无扣除项目),此服务收入212万元,销项税额12万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业务二,2017年2月12日接受某运输单位服务,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栏5万,税率栏11%税,税额5500元。
业务三,2017年2月16日,因上月接受某单位提供的服务,此单位开具发票有误,上月已抵扣,本月按规定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进项税转出2000元。
本期计算:
(1)销项税额=212/(1+6%)×6% =12万元
(2)进项税=5万×11%=5500元, 进项税转出2000元
(3)应抵扣税额合计(本月数)= 5500-2000=3500元
(4)本期应纳税额=12万-3500=11 6500
附表1本期销售情况明细
附表2本期进项税明细
增值税申报表主表
案例二
与案例一其他相同,业务一改成2017年2月10日从事旅游服务获得收入212万,其中支付给其他单位的住宿费,餐饮费,门票费共计10万元。
本期计算
(1)销项税=(212-10)/(1+6%)×6%=114339.62元
(2)本期应抵扣税额=3500元
(3)本期应纳税额=114339.62-3500=110839.62元
附表1本期销售情况明细
附表3扣除项目明细
主表
案例三,与案例一相同,又发生业务四,2009年A企业购买一栋办公楼,价格200万,取得不动产销售统一发票,2017年2月20日将该房屋以600万卖出(A企业按简易办法计税计算此业务)。
本期计算
业务四按简易计税办法计算
应交增值税额=(600-200)/(1+5%)×5%=190476.19元
在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预缴=(600-200)/(1+5%)×5%=190476.19元
在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600-200)÷(1+5%)*5%=190476.19元
附表1本期销售情况明细
附表3扣除项目明细
附表4税额抵扣情况表
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