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什么时候喜欢上了“沧桑”这两个字,凝重、颓废、妖娆,带着灿烂的烟火化为灰烬的余温,是的,是沧桑,是一个人倾尽全力爱过一个人后留下的一地荒凉,便是沧桑。
读张爱玲那些化了骨的爱与恨,痴缠与纠葛,她的所有的文字,所有的故事的结局,除了《倾城之恋》,他让他们在战火中最后结合在了一起,带着些不情愿,带着些被命运与现实的捉弄的意味,白流苏和范柳原最后在香港重聚,又组合家庭,虽然到最后修成正果,却烟火俱尽,泥沙俱下,那是他们的热烈爱情与激情过后,满面沧桑的组合在一起对抗生命里的另一种沧桑。
张爱玲的作品很少有大团圆的结局。比如《半生缘》《七巧》甚至连她的遗世之作《小团圆》都看不到半点的团圆的景象。
我有成堆的新衣服。有好多新衣服吊牌都不曾撕下,就不喜欢了,随手拿起来就送给亲戚去穿。但是,有那么几件心爱的衣服,总是洗了又洗,穿了又穿,明知道已过时,明知道已褪色,明知道已不合时节与季节,款式和样子亦不新颖时髦,但总也舍不得扔或者送人,哪怕挂在衣橱里过一段时间拿出来看看,心里也是好的,恋旧情结非常严重。其实,也是恋那旧衣服上时光碾压与铺展过的沧桑味,即使艳俗,即使春光不在,即使是曾经浓妆艳抹、你方唱罢我登场之后的落寞,但是一地沧桑的感觉,总让人欲罢不能。
于是,总喜欢一些老旧的东西——锈迹斑斑的铜钱,山里出土的丑陋的坛坛罐罐,甚至古墓里出土的生了锈的铜鼎和残缺不全的丝绸、保存完好的古玉。前年,去武汉博物馆参观,居然一眼就看中了越王勾践剑,那闪耀着千年寒光的宝剑,躺在透明的玻璃展柜里,历经千年的沧桑依然寒光闪闪,剑身与剑柄完美、统一、和谐,那一刻,竟然在脑海里幻化出无数的场景——越王勾践千年以前,怎样带着它实现了自己的复国梦想,那千年的时光历经了多少岁月的沧桑啊?
喜欢逛老街,古镇。在浙江乌镇,看那些老旧的木头,想象它们,历经上百年的岁月沧桑,从当初茁壮成长时的青葱到被砍伐打磨之后的木色褚黄,又被精雕细琢成门、框、窗安装,再经历百年光阴的侵袭,变的乌黑发亮,还有那老街上经历了几百年风雨的石板,被人踩得圆滑顺溜。在丽江古城的石板路上漫步也有同感,有一些石块被人踩的使你脚下打滑,试想,多少人的脚走过,多少人的脚踩踏,多少人的故事在这里演绎过,多少人在这里走过、活过、笑过、哭过,爱过、嫁过?把生命如同脚下的石头,从方,从有棱有角,磨得这样光滑、这样顺溜、这样细腻、这样厚重,像包了浆的老念珠,闪耀着珠宝玉器般的光泽。这是多少岁月染上沧桑的颜色,没了棱角,有了圆润;失了原样,有了厚重的包浆,变得有风骨、有味道、有感觉,那感觉便是沧桑。
去西藏,最让人震撼的不是雄伟的布达拉宫,也不是那干净透亮,空旷高远,蓝得不像话的天空,而是在各大寺庙,还有在进藏路上遇到的满面沧桑,脸膛黑红,满脸布满沧桑的皱纹,双手长满老茧,双腿双手套上皮套与木板,依然三步一跪,两步一拜,趴倒了起来,起来了又爬倒,口中念念有词一路朝拜的老人,他们的脸上布满刻痕似深刻皱纹,满面风霜,一脸沧桑,然而他们的内心笃定,信念真诚,那种沧桑,深深的打动了我,震撼着我。
做人也一样,40年风雨的侵袭,早已波澜不惊,当初爱那个人,像烈火烹油,一点便着,甚至毁了所有来路上的植物与庄稼,如今这片原野空旷焦黄,带着爱情化为灰烬之后的沧桑与挫败,依然渴望充电春天,渴望春风春雨,渴望在这一片沧桑里能够浴火重生,凤凰涅磐。
沧桑是凋零,是深秋以后大雪压境的绝望,亦是生命包浆之后的厚重与老道,满面的沧桑也掩盖不了满怀的春光,有人云“冬天都过去了,春天还会远吗?”
绝地也会重生,我带着一脸沧桑的心,原地结茧,静待三月,三月到来,便会羽化成蝶,翩翩起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