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迢迢认识是在大二下学期的一个讲座上,她那时候是作为优秀毕业生来返校演讲的,除了她之外,还有一男一女,男的尖嘴猴腮,戴着个眼镜,猥琐至极,女的太过平庸,比刚入学的大一新生还不如,迢迢在这样的组合里面难免要显得出挑些,一头咖啡色的波浪卷,米色长裙,宽松的款式依然掩不住前凸后翘的好身材。那场演讲人数爆满,几乎全是男生,迢迢一个人挑起了在场所有男同胞的荷尔蒙,我坐在第二排,我前面的一个我们院的教授恨不得把头伸进她裙子底下一览芳华。演讲结束之后,男同胞们蜂拥而上,全是要手机号码的,要QQ号码的,场面混乱至极,我被裹挟在其中,觉得像是在参加扫黄打非的大队伍,口号呼之欲出。然而我只是有点腼腆,有点羞涩地问她,学姐,能把你的QQ号给我吗。人群一下子静了下来,每个人都一脸错愕地望着我,好像我真的是扫黄的大队长。那是07年的夏天,我第一次鼓起勇气向一个女孩子要联系方式,只不过,那个女孩不是迢迢,是远离人群之外的那个太过平淡的女孩。
事后我一举成名,赢得了我们学校女同学们的强烈好感,她们公认我是一个有内涵有修养有风度的优秀男青年,然后我被顺利推上了学生会主席的宝座,一时风光无限。但是,这件事情我必须解释一下,女同学们误会了,我并不是什么有内涵有修养有风度的优秀男青年,我不过和当时那场演讲里在座的各位一样,跃跃欲试地想要一个容貌姣好身材火辣的姑娘的联系方式,心里想着些龌龊下流的事情,可是当我走到那个心仪的女孩身边,当我对上她那双似乎已经历尽风尘的双眼,我突然觉得反胃,然后我义无反顾地走向了另一个人,人群在那一刻开始静止,我的心,却在那一刻经历沸腾。我说不清我突如其来的反胃是什么原因,但我本是禽兽,却阴差阳错地成了君子,老话是说,得了便宜就不要卖乖了,这件事我也就没向任何人解释,包括迢迢。
我本以为事情就这么过去,却没想到我竟然又遇到了迢迢。那事过后差不多一年,我们学院有个项目要找迢迢她们公司合作,我工作经验尚浅,也不知道怎么办,就拿给我们主任看,主任只瞄了一眼,就阴阳怪气地说,去找顾迢,我愣了两三秒,问他,顾迢是谁,那主任眯着眼睛望我,瞧得我心里发怵,好一会儿他又自己恍然大悟明白了什么一样,说,就是去年给你们做演讲的那个女同学,你还没要她联系方式那个。回去的路上,我那种反胃的感觉又上来了。
要迢迢的联系方式并不难,和我一届的男生几乎都有,听说我要以后,都不怀好意地冲我笑,意思是你也不过是只禽兽。
因为事情比较急,我要的是电话号码,当天晚上就打给了她,打之前还犹豫了好一会儿,思前想后觉得晚上打是不是不太好,磨蹭到差不多快十点,我大骂一声,把心一横就拨了过去。接通前的那两秒我莫名地烦躁,等到她说“喂”的时候,我还吼了一句喂什么喂,话一出口我就恨不得抽自己两下,尴尬地给她道了个歉,介绍了一下自己,又说明了打这通电话的理由,那边沉寂了一段时间,我还以为通信出问题了,不停地喂了几句,然后才听见她说,那你明天来找我吧,约了个时间地点,没等我说谢谢就把电话挂了。我心里顿时不爽,又翻到通讯录把寝室里几个人约了出来。
依然是一个夏天的晚上,我们几个人坐在路边的烧烤摊,就着几瓶啤酒大谈人生和理想,谈着谈着,不知道是谁带头说起了迢迢。听他们说,迢迢还是本校的传奇人物,01届的,04年毕业之后马上就进了大公司,05年春天转了正,然后不停地往上升,到今天,已经是公关部的经理。那个夏夜的我们,谈起她好像是在谈起一个偶像。那一个如水的夏夜,我心里突然有某样东西在悄悄滋生。
第二天晚上我准时赴约,特意穿了一套不那么休闲的衣服,她约的地方是她们公司楼下的咖啡馆,我到的时候她已经点好了咖啡,坐在沙发上百无聊赖地翻着杂志。她看到我来,脸上没什么表情,淡淡地说坐吧,正好服务生过来,她递了个眼神,我也不知道她什么意思,下意识地就说跟她一样,然后她笑了。明眸皓齿,流光溢彩。我知道,我也不过是一只禽兽。
我们谈得很顺利,她说最迟下个星期就能把方案给我,我忙说那我请你吃饭吧,她又笑,说不必了。然后我们就有点尴尬,我心不在焉地喝着咖啡,望着窗外人群熙来攘往,身着职业装的男男女女表情都是一样的冷漠,那个时候的我,心里有些自豪地想,那种冷漠是属于上等人,属于精英人群的冷漠,而我终有一天,也会当仁不让地跻身那个行列。我回过神来的时候,发现她正似笑非笑地望着我,我一下子像是被人看穿心事的小姑娘似的,竟是有些忸怩。她搅着她自己那杯渐凉的咖啡,语气疲累地跟我说,下个星期我过生日,你能陪我一起过吗。我惊得差点把口中的咖啡喷出来,呆呆地望着她,她停止搅动,有些失望,把头深深地低了下去,说,不好意思,是我太唐突了。我端起杯子咕咚咕咚地喝了一大口,语无伦次地说,不不,不是的,我只是有点意外,我,我很高兴你能邀请我。她再一次笑了,我发誓那是我见过最美的笑容,那是08年,我对面坐着一个如花似玉的姑娘,我喝光了最后一口名叫卡布奇诺的咖啡,心里无比的甜,也许是因为咖啡里的牛奶,也许是因为即将开幕的奥运会,也许,是因为别的什么。
那次见面以后,我们渐渐熟悉起来,我经常找她聊天,她好像工作很忙,有时候到十一二点才回我,有时候是凌晨回我,我们的作息时间并不在同一个频道,而我固执地认为那是一种属于精英人群的生活方式。
迢迢是她让我这么喊的,一开始我叫她学姐,她说不好,这都出了校门了,再喊学姐不大合适,我就又改口叫她姐,她还是说不好,我犯了难,她想了一会儿,说,要不你就喊我迢迢吧,我没说好也没说不好,她就当是默认了,从此坚持让我这么叫她。
她算是我的直系师姐,明里暗里都帮了我很多,09年我毕业,和我一届的都在人才市场四处颠簸的时候,她就安排我进了她所在的公司,正式入职那晚,我请她吃饭,一个中档的餐厅,我拍着胸脯跟她保证,等我以后挣大钱了,我一定带你去最高级的餐厅吃饭,她笑得有些酸涩,耳鬓的碎发垂下来,说不出的妩媚,我一把搂过她,忘情地吻了上去。
那时候办公室恋情被发现是很严重的,迢迢明确告诉我,在外面我和她就只能是上下级的关系,听她这么说我虽然心有不快,但到底还是拎得清的。我们相安无事了一年多,直到我升职的前一天晚上。
那天我加班到十点半,给她打了个电话想跟她说出来一起吃个夜宵,庆祝明天我升职。她没接,我一边打一边走到楼下,路过咖啡馆,然后在那个靠窗的我曾经目睹着精英人群熙来攘往然后发誓我要成为他们中的一员的那个位置,我的迢迢,她正依偎在我们老总的怀里,笑得一如既往。我捏紧了拳头,想要顶着头撞碎玻璃,夜色迷蒙,玻璃窗外车水马龙,我听见自己骨节咯咯作响的声音。老总的手在她身上游走,我又给她打了个电话,她的手机在桌上震动起来,砰的一声从桌子边缘摔了下去,她抬头瞥了一眼,继续迎合着老总的抚摸。那个手机,是我一年前送她的生日礼物。我已经快要推门而入了,却还是打了退堂鼓,我突然就有些明白那天在餐厅里我豪言说要带她去最高级的餐厅的时候她那个酸涩的笑容。
那天晚上她凌晨才回来,我在床上假寐,听着她各种小动作发出的窸窸窣窣的声音,她抱着我,有几缕头发跑进了我的T恤,一下一下地,搔着心。我无数次想要转过身来质问她,揪着她的头发对她破口大骂,但我知道我没资格,我混到今天这一步,全靠了她,我所拥有的一切,是她给的,我可以选择不要,但我输不起。我已经赢过了当年和我比肩的那些人,虚荣这种东西经历第一遍,就还会想要第二遍第三遍,我已经戒不掉了,更何况,明天是我升职的日子。我转过身抱住了她,我在心里跟自己说,你只是一只禽兽。
我夜里抱着她,说尽甜言蜜语,脑子里面一遍遍地回放着老总的手在她身上游走的场景,那种反胃的感觉现在失而复得,我在想,多年前的那场演讲,那股突如其来的难以名状的反胃,会不会就是一种警告和保护。但即便如此,我依然没能避免和她的交集,我现在想起来,有些心力交瘁,原来我们的人生,冥冥之中都是注定。
我连升两级之后,向她提出了求婚,在市里最高级的餐厅,整整一克拉的钻戒映着她的脸熠熠生辉。我不知道她的笑容是出自真心还是依然如当年那般酸涩,但我在心里诅咒她,也诅咒我自己。
我们结婚后一年,她怀孕了,万分欣喜地告诉我,我看着昨天的报纸,遮住自己的脸,冷冰冰地跟她说,打掉吧。我知道那孩子不是我的,我去医院做过检查,我精子的存活率极低,医生跟我说,买彩票中五百万的概率都比这个大。我在车上给她发了个短信,跟她说打完胎就在家好好休养,我帮她把职辞了,我说这家里不缺你一个挣钱的。最后一句话有些过分,倘若她心里有鬼问心有愧,应该能听出我话里有话。那你呢,我问自己,你是不是也心里有鬼,问心有愧?
我们在一起七年,我在职场也打拼七年,这七年下来,我早就不是那个涉世未深的毛头小子了,我看过了那么多的尔虞我诈,终于把自己也修炼成了人精。我也终于明白,那些所谓的精英人群,都是衣冠禽兽,朝五晚九的生活背后,都是些见不得人的勾当。这一整个巨大的世界,在我眼里就是一片夜夜笙歌的红灯区,每一个踏入其中的人,终有一天都会沦为站街的,为了生活,不对,应该是为了生计,而苟延残喘着。
我熬到副总的时候,老总终于要走了,那天晚上,我带顾迢去了我第一次吻她的那家餐厅。我们之间已经变得十分冷漠,我整夜整夜地不回家,她也有了新的男友,据说是前两年她又回母校演讲,新钓的大学生。我点了一桌子菜,她有些不满,问我点这么多干什么又吃不掉,我笑了一笑,声音有些哑,我说,以后就没机会一起吃饭了,今天多吃一点。她低下头去,没有说话。七年了,什么都变了,只有这家餐厅没变,我如愿以偿地跻身精英行列,它却依然还是家中档餐厅。
我们的爱情是从这里开始的,也在这里结束吧。
你对得起我吗,顾迢问我。她抬起头来,已经是泪流满面,她那些高级的化妆品也无法掩盖她眼角的细纹,一道又一道,盛满了餐厅暧昧昏黄的灯光。
我突然觉得有些悲凉,我不知道要怎样回答她,我和她,谁又对得起谁呢,男女之间,都是糊涂账。
2016年,我们协议离婚,财产平均分配,顾迢坚持不要,我坚持要给她,我说,你也做了不少贡献,我能走到今天,还得感谢你。我满脸堆笑,顾迢看着我,那张已经失去胶原蛋白的脸上充满了厌恶,我想我在她眼里,也终于变成了和当年摸她大腿的老总一样的人。那这到底是我的成功,还是她的失败?见证了我的青春的,到底是那杯叫卡布奇诺的咖啡,还是我面前这个风华不再的女人?
这个世界满是豺狼虎豹,我们除了做禽兽,还有别的选择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