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去年到美国探亲,临行前准备替他们买一款旅游保险,主要是怕到了那边突发疾病,在美国进一次医院的费用……你懂的。几家保险公司的产品比来比去,保费及保障内容都大同小异,最终还是买了以前曾经买过的一家险种,因为上次去美国,我妈妈曾经在诊所看过一次病,花了几百美元,回来后保险公司很爽快地赔付了费用,所以对这家印象很好,虽然最近几年听说他们家限制了就诊的医院,也因为拒赔引起了很多投诉,但仍然先入为主地认为只要尽量按照保险条款的要求做,应该没什么问题。
在美期间,这次是我爸爸,因为恶心头晕了几天没好转,以为是心脏引起的自己吃了两粒消心痛,还是不舒服,一测血压也降下来了,只好去看急诊,医生做了一堆检查,在监护室住了一晚上,输了液,最终也没查出个所以然,等症状好转一点就回家了。以下是电子病历中的节选:
History:
CC: dizzy, nausea
HPI:
*** is a 75 year old male with hx of high cholesterol brought to the Emergency Department by family for several days of feeling lightheaded and nauseas.
当时在医院付了300美元的押金,等他们回国后,我妹妹那儿又陆续收到三张账单,总共一千几百美元。我先就300美元向保险公司提起理赔申请。对方很快发来了回信,大概内容如下:
我回复对方以前没有发生过类似症状,美国医生的病历上并没有确切诊断。因为既往病史觉得也没有什么可以被抓住的把柄,于是很诚实地按照对方的要求把近两年的门诊病历和一份体检报告约二十几张图片打包发了过去,然后等待保险公司的回音。几天后,保险公司发来了邮件:
收到拒赔的回复后我先懵了一下,心想真赔不了就自认倒霉算了,仔细分析一下对方的理论有很多站不住脚的地方,虽说不是内科医生,咱多少也有些内科的常识,于是据理力争回了一封信:
对方这一次很快又发来回复:
仍然强调主诉中出现的高血脂是属于投保前已经存在的疾病,医生建议不要服用异山梨醇酯等等。对于对方强词夺理的解释,我这次的回复已经有了点气急败坏的感觉,连假惺惺的客套也免了:
发完这封邮件以后,对方没有再马上回复,等了几天还是没动静,在这种强势的对手面前,我完全没有获胜的把握,但也没打算罢手,先找好了保监会的投诉热线号码,准备如果对方坚持拒赔的话就投诉到保监会。
大概过了三个工作日,对方终于回复了:
耶!✌激动和喜悦顿时像潮水一样涌来,这绝不是三百美元的赔款所带来,而是因为刚刚赢得了一场战斗的胜利,虽然只是一场小小的战役!
有些结局并非无法改变,别人对你说NO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不要自己也对自己说NO,先要尽人事,而后待天命,相信执着的人运气都不会太差!
最后奉劝大家买保险前一定好好读读他们的免责条款,否则一脚踩坑里的机会多多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