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概是中学的时候,看到这么一句话:人的一生要谈三次恋爱,一次青涩懵懂,一次刻骨铭心,还有一次一生。但那时我只想着一次就好,从校服到婚纱。如今我已经在谈第三次了。
第一次恋爱是固执的,这种固执在于你无法改变自己。不会让步,不会想那么多,一根筋地表达自己爱情和家的理解。比如你认为要朝夕相处才是家,要付出才是家,要做饭而不是叫外卖,所以你要求对方要洗碗,因为你不洗碗。总之,你非常较真,一句话,一个眼神,一次情绪,都要影响你的爱意。
第二次恋爱是忘我的。这种忘我在于一种牺牲和一种妥协,一种责任。因为你明白了不是谁都会陪你到最后,任何人都可能在下一秒就离开不见了。所以你不能那么棱角分明,不能那么在乎自己的感受,要让步,让包容,要去付出。那怕你受尽了委屈,你都不想放弃离开,尽管最后还是分开了。
第三次恋爱呢,我想应该是“君子之交淡如水”的。这时候你已经不会那么容易就爱上一个人,不会去相信那么多了。你不会被感情占据心智,你不会再感受到所有的刻骨铭心。你知道一切需要经营,你也就经营了。像是不宠无惊,要就此度过余生。
想起来人的心境也像这恋爱一样,在热烈激昂之后复归平淡,终于不愿再去争一些什么。指点江山,激扬文字已经过去了,如今淡泊明志,宁静致远。
有时想着从此要兼顾另一个人,要去负担一个家。一个人失去自由的同时又获得了厚重感。和心怀天下苍生不同,而是开始切实去担负一个自己以外的具体的人。这也是一种成长吧。
有时也感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