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篇蹲厕所时所写,可能是拉屎的痛快才有此感想。
为何人要贪?为何要受贿?为何要行贿?受贿之人与行贿之人谁更可恨?对这些问题,下面将一一道来。
人都有贪念,看你贪的对象是什么,但对有职务的人不管你贪的对象是什么都会有与之对应的惩罚。既然人对自身价值的追求标准不一,为何又要拿自己之短羡慕他人之长?这根源于不知足,不满意现实所拥有的,在欲望中做出肆无忌惮的行为,最后要为自己的愚蠢买单。
职务之人之所以敢受贿,原因在于其存在侥幸心理,既然有侥幸就必然存在监督管理之漏洞,有漏洞为何不予以修复,是体制问题还是有意识把鱼养肥再烹之,总之,没有规矩就会乱来,没有约束就会胆大妄为。职务之人受贿是在做交易,他在用自己的政治前途、自由、甚至生命与行贿之人交换金钱、美色,其实也可以理解。受贿之人并非都会被法律绳之以法,被送进审判之席的人都是鸡,目的是给猴子看,而猴子们认为自己不是鸡就更加肆无忌惮。无论职务之人做何交易,人家都是付出代价的,为何不能得到与之相应的回报,至于说职务的廉洁性、不可收买性都是冠冕堂皇的说辞,可恨的不是受贿之人,而是放纵受贿的人。
行贿的人都有投机取巧心理,自认为能拿钱办成的事就不是事,大肆用糖衣炮弹进攻职务之人,让其为己谋取利益,在此我要告诫职务之人不要被眼前纸钱金迷迷惑,更不要相信行贿之人推心置腹之密语甜言,若不是你的职务在身他会为你花钱寻乐,其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行贿之人不走寻常路之目的在于腐败之心险恶,不按套路出牌,不达目的不罢休,期望此类人讲信用者近乎于无。以上的前提是职务之人是善良的人,若是其心思比他们更加邪恶,那就死不足惜了。所谓的善良是说职务之人客观公正无私处事,对一切行政管理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同时通过自己的执政方式让心存行贿之人无机可乘,让其行为规范化,可谓功德无量。但职务之人做不到一视同仁、给好处就办,不给好处不办或者拖着办,那他会很危险,因为他已经把受贿之门打开了。
受贿之人固然从社会整体角度看其行事方式确有不妥之处,但若是被动受之可以在情理上给予同情,但若是在其位不谋其政,不作为,乱作为的,发现一起处理一起没有任何可惜之处。对于受贿之人为社会做了很大的贡献而法律不容情,这只是国家在职务犯罪上给世人的姿态,只能让受贿之人做一次鸡了。而行贿之人若是能从自身改变自己的行事方式,对职务之人的执政行为提出合法化、程序性解决行政作为不当问题,而不是动辄用贿赂公行,若是职务之人不见钱不办事,完全可以通过行政诉讼途径解决,但在现阶段只是一个中国梦而已。
无论是谁之过,都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不能改变客观现实就要改变自己的价值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