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是中国企业的重要关注市场,德国展会也为企业提供了多次向全世界展示自己产品或技术的机会,借助参加展会宣传自己,提高业绩是众多企业的目的,但德国是一个非常重视知识产权保护的国家,参加德国展会,可不是走马观花那么简单,参加前的准备工作最好做充分一些,以下总结一些注意事项,希望备注在自己的实务技能里。
1. 参展前有新的订货商,不要高兴太早,有可能是来取证的?!
在参展前的一段时间,要是出现新的订货商,一定要先查询订货商的信息,不要轻易的回邮件给对方,以防对方可能是竞争对手或者某专利的专利权人,购买产品用于侵权比对的;
2.临时禁令和保护信的应用场景
矛:如果发现潜在侵权的对手,那么赶紧去法院申请临时禁令
因为临时紧急禁令是展会可能遇到的最为棘手的情况,临时紧急禁令没有救济手段,收到之后必须撤展并涂黑。并要求撤销临时紧急禁令。收到以后就意味着展会无法继续参加了,不光如此,还要在展板上并且要涂黑自己公司的名字,会给公司声誉带来极大的负面影响。
盾:在参展前,最好先提前(足够的时间)做好保护信去德国法院备案
此时若竞争对手去法院申请临时禁令,则法院需要慎重考虑;导致对手一般不容易在短时间内获得临时禁令。因为如果法官在收到临时紧急禁令请求之前阅读到你的保护信函,通常而言不会直接下发临时紧急禁令。
应对临时紧急禁令唯一的办法就是提前向法官提交保护信函。保护信函的内容可以是说明对方专利无效或说明自己的产品并未落入对方的保护范围。保护信函发出后,需要保证法官阅读到,必要时可以安排与法官的会晤。
3.若在参展前没有做保护信备案,又恰巧收到临时禁令,怎么办?
首先,临时禁令必须立即遵守(例如:将相关产品撤下展台)。
若收到临时禁令,可以在一定的法律时限内向德国法院提出上诉(Appeal)。若德国法院判决上诉方胜诉,将会撤销临时禁令,上诉方则可以要求对方赔偿损失。若收到临时禁令,但是不选择上诉,那么临时禁令将被认为是“最终判决”,也就是说被认定为侵权。
4. 广告不是你想打,想打随便打
在企业主页或各种网络平台上的宣传无可厚非,但是广告发布后可能有隐患,比如,有一些ipr做完展会之前的尽职调查后发现有侵权风险,建议企业将有侵权风险的部件拆除了。但在某个网站上有产品的整体结构,特别是有侵权的部件,最终还是会被认定为侵权,不得不说百密一疏,功亏一篑啊。德国法院认为只要在德国能打开该网络广告,就认定侵权。
5. 警告信该发就要发,律师费转嫁的途径
在得知对方侵权之后,可以给对方发警告信,告知对方侵犯我方专利权,并要求对方答应我方某些条件。
警告信的主要目的是转嫁律师费:假设A企业的产品对B企业的专利构成侵权,但B企业向A企业发送了警告信,在诉讼阶段如果A企业被认定侵权,那么B企业的律师费用完全由A企业承担。但若B企业没有发出警告信,B企业的律师费则要自己埋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