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下楼去买泡面,过道里前天晚上撞亡一只猫咪的地方,只留下了巴掌大殷红的、风干的血迹。
我是个不正经思考的人,假装很努力的人。其实不用心,精力不集中,耳边总听别人聊天,眼睛总瞥着微信,看进去的内容毕竟有限。
更不提生与死这样的哲学命题。
有段时间,憋了很久,想问个医生,你对人的尸体怎么看? 答我自己所问,老师上课都用手臂当教棍,你说我该怎么看?
或许不亲眼所见逝者是多么无奈,就像那只硬邦邦的猫咪,平常我是无法近距离看它的,等我看到它的时候,牙呲着很难看,眼睛闭着,从嘴角淌出的血,浸湿了半边挨着地的毛发。
不再是我路过时候喊它咪咪,它会高傲地不理我,目不斜视地往前走那个模样。
什么翻窗吃肉,隔水抓鱼啊,这种威风凛凛的技术绝活儿,也只能以后在它主任怀念它的时候,当成一句笑谈了。如果他记得的话。
写到这里的时候,我想起了毛毛,那个我认为是我儿子的小小狗。三年吧,每每路过它坟的那块菜地,本能地绕道而行。
23岁的年纪,知道怎么不怕挑战不知天高地厚,知道不惧未来不怕失败,却唯独没有学会告别,学会怎么面对离去和死亡的再也不见。
也许该温柔地跟它说一句,来生再相见。
妈妈是个麻烦疙瘩的救星。
我总是嫌这个麻烦那个不简单。妈妈会告诉我,人活着,能跑能动,能为别人解决问题,是一件值得庆幸的事。人一死,什么都不用干,就等别人来忙他了。这与最近流行的“舒服是留给死人的”观点不谋而合。
噢对了,妈妈最骄傲的是,她的这些生活感悟的睿智,来自于她的奶奶。我的太姥姥,一个我一出生就70好几,满头银发的小脸大家闺秀,说话走路洗衣做饭,都是温温和和平平稳稳的女子。
我年少不懂事的时候,时常会怪我妈,为什么没有把我生成太姥姥那样的小圆脸,为什么没有生成太姥姥那样漂亮。除了我也喜欢吃柿饼,其他没有一样像她。我妈妈就说,我其实挺像她爷爷的脾气,也就是太姥姥的丈夫,于是我就信她信了几十年,反正太姥爷谁都没见过。
我们的苟且,是知道自己与梦想渐行渐远,与幸福好不沾边,还要继续跟个活人一样,努力认真地奋斗下去。
像那只喵大人,我的毛毛,我的太姥姥,活在众人心中纵然是一件欣慰的事,但自己已无感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