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种表达
我一直相信,酒能治愈眼睛的顽疾。喝下一杯温浅的酒,就能在忽然而至的晕眩中找回视力。你能看到奔跑的小鹿,能听到夜莺的歌声,能看到独角兽的印记,能听到彩虹的呢喃。所有你缺乏的视野,它都将让你明晰起来。你能看到儿时母亲炒菜的油烟,像一缕轻纱,笼罩在时光的身上,将她留在那里。她将在你哭泣的朦胧水眼中不复存在。你能看到儿时父亲离去的脚步,在雨水声中渐行渐远,你无法按下暂停键。无法复制那时的音律,也无法获得那一刻的味道。父亲说,丢了奶瓶,你便再也找不回撒娇的理由。
天竺葵,被你称作英国薄荷。
你想见见她么?再见见死前的她。
双手垂在胸前,眼睛里面已早已看不到身边的薄荷窗帘。她说想要一座城堡,于是他就看到了,她用自己的版税购买的房子,属于自己的家。他在村落的这头,她在那头。她坐在那里书写,你安静的在身旁阅读她的每一个书写,每一个文字。
你不爱她逝去的年华,你不爱她脸上衰老的皱纹,你不爱她陈旧的华服,你不爱她的调调。你只爱她的灵魂。陪伴晚年的她。你只爱在夕阳下与她谈论,窃窃私语,抑或大声讨论,你看着她,抬头纹的自信,她嘲讽你,住在窟窿里。
你爱她的写作,爱她的歌剧。那种特别的、惊人的、美丽的、光彩夺目而又眼花缭乱的情绪。她教会你如何观察,如何沉迷于自我,她也教你如何浪费时间,才能让自己最欢愉。她独自坐在房间,感受着自己。看着流淌在眼前的静默无声的岁月,看着柳条椅上的黑夜来临,你最爱她世界里的她,那种专心致志的状态,最令人动心。
她离开人世的时候,1996年3月3日,我才四岁,尚未见过她,也看不懂她。而你在那里,一直留着她的手稿,算是半个她,或者整个的她,部分的她。而你称她为“女友”。
令我惊艳的却是她和扬 安德烈亚斯泰奈那场恋情。他称她为“情人”。他对她的文字缄默不言,独自享用,偷偷的躲起来,在某个角落,生怕一开口变成了一种耻辱。他爱她,却无法离开她。
好像这一切变成了某种错误。却依然乐得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