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做了一个梦,梦到了喜欢了十年的那个男孩子。梦到他清澈的眼,干净利落的头发,微微扬起的嘴角。在梦里他本来是要消失了的,可是因为我他活了下来。虽说是离奇古怪,可不得不说梦的征兆,是我快要忘记他了吧,是他在我的世界里快要消失了吧。
突然后悔起来,以前的自己那么任性,早该知道,就算是鱼死网破,我也应该对他说一声:我喜欢你。梦到他带着吉他,在操场上唱杰伦的《等你下课》,什么都没记得,就记得那句"暗恋一点都不痛苦"。是啊,当时真的是不痛苦的呢,因为每天都可以见到你,或者是想方设法见到你,听你开个玩笑,或者摸摸我的头。所有人都知道我喜欢你,即使我百般不承认,可喜欢一个人清清楚楚映在脸上。自打你离开之后,我不再想起你,断了所有的联系方式。可是,昨晚的一个梦,又觉得怅然若失。
大学里谈的第一段恋情,男孩子很像你,桀骜却偶尔有些可爱,他在我的眼中简直能开出花来。那时候真的觉得圆满了,我失去了你,却得到一个相似的人。可是后来他也离开了。现在的男孩子不似你的高冷,恰似你的可爱,对我很好。他来了之后,我才觉得喜欢啊,原来真的有够明显,在喜欢的那个人身边可以软成棉花,化成水。
早上听起杰伦的歌,莫名心疼,我却疯狂的想记起跟你所有的事来,原来啊,那人给我的童年,而你是我的青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