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如果不是最近重新喜欢上看书,那我可能永远都没办法把这本书看完了。
这本书其实特别值得一看,一方面给出了一个正确的教育孩子的模板,另一方面,书中涉及到太多关于人性的东西,足以令人深思。
全书是以一个七八岁小女孩的角度写的。背景在他们生活的梅科姆镇,女孩叫斯库特,她还有一个哥哥,叫杰姆,还有父亲阿迪克斯。还有一个黑人保姆,卡波妮。
镇上的总体情况,可以引用斯库特对哥哥说的一段话:“一种是像我们和街坊邻居这样的普通人,一种是跟坎宁安家一样住在林子里的人,一种是像尤厄尔家一样生活在垃圾场旁边的人,还有一种是黑人。”
其中还需要额外解释一下的就是,坎宁安家的人都是有恩必报的人,他们虽然贫穷,但绝不无故受人恩惠。而尤厄尔家的人,则好像与坎宁安人完全相反,他们不学习,靠着救济金生活,并且无赖。而在那个年代,黑人,代表着最低等的人。
全书前面很大一部分都围绕着斯库特和杰姆还有一个暑假住在附近的小伙伴迪尔的活动展开。最重要的中心当属教育了。
斯库特作为一个几岁的女孩,特别受到姑姑和其他邻居的关注。她们都觉得女孩子应该成为淑女,而不是向她那样,整天穿着裤子到处跑。而作为一个职业是律师的父亲,在杰姆和斯库特成长的道路上无疑给读者展现了最好的教育方式。他雇佣黑人卡波妮,并把她当做家人。他从不限制斯库特的天性,像姑姑那样让她穿裙子,当淑女。在面对他们的任何问题也都不会敷衍作答,还会关注他们的心理历程,适时的教育他们冷静面对问题,同时也以身作则。
前面部分中主要涉及到的是,怪人拉德利(阿瑟先生)。由于一些原因,他们一家都不跟镇上的人有太多交集,而阿瑟先生更是从不出门。于是就有传言,说他是可怕的恶魔,只在晚上出来,只要他对花草吹口气,那些花就会死去。
小孩子总是这样,越好奇,可怕,神秘就越想去看看。然而无论他们用了多少方法都没能见到阿瑟先生。随着年龄增长,他们的注意力也就转移了。
书的后半段主要讲阿迪克斯为一个黑人申辩的事。那个年代,从来没有黑人胜诉过。事情的起因是尤厄尔家族的一个女孩马耶拉说黑人汤姆强奸了她。法官指派阿迪克斯为黑人的律师。
于是各种语言开始攻击他们一家,说阿迪克斯为黑鬼辩护,斯库特还因此与人打架。斯库特和杰姆也在这件事情的发展中成长。
全书有两个高潮部分,一个是法庭上,讲述案情的时候。分析案情,律师问答,各项情况都指明,是马耶拉让汤姆进屋帮忙做事,却在背后抱住了汤姆并吻了他,汤姆正不知所措之际。女孩的父亲鲍勃.尤厄尔听到声音,大骂马耶拉是婊子,汤姆也因为害怕而转身跑开。不久却被告说他强奸了马耶拉,并且打了她。
法院开庭那天,斯库特,杰姆和迪尔都在听众席目睹了整个过程,并坐在黑人区域。
尽管各种证据表明,汤姆是被冤枉的,而一切都是尤厄尔自导自演的一出戏。但种族差别让这个案件的一开始就注定了汤姆的失败。
虽然失败了,鲍勃.尤厄尔还是记恨阿迪克斯让他当众出丑。
案件结果让几个孩子深受打击,他们还生活在黑白分明的世界,却亲眼目睹了一个黑白颠倒的案件。
最后一个高潮在于,一个圣诞晚会后,杰姆和斯库特在回家的路上,到最黑的大树下,也就是怪人拉德利家附近。被鲍勃.尤厄尔攻击,汤姆为了保护妹妹,被折断手臂,斯库特也险些丧命。最后是阿瑟先生冲出来在黑暗中错手杀死了鲍勃.尤厄尔,才救了他们两兄妹。
最令人感动的是,在黑暗中斯库特以为是汤姆救的她。所以阿迪克斯便以为是杰姆杀了鲍勃.尤厄尔,因此他希望警官泰特能公正的揭露这件事。他希望,能以身作则,让杰姆学会承担和面对。而泰特了解事情发生经过后明白是阿瑟先生错手杀了鲍勃.尤厄尔。
因此,他坚持说鲍勃.尤厄尔是在黑暗中倒在自己的刀上致死的。还提示了阿迪克斯,是阿瑟先生做的这件事,法律上是错误的,但在大家看来,他却是以命相博救了两个孩子。如果镇上的人知道了都来给他送东西,那对一个长年待在黑暗中不愿与人交流的人来说,是个灾难。因此他们都选择隐瞒这件事,自此维护阿瑟先生的安宁。
故事的结局,很温暖。斯库特知道了拉德利先生是个好人。阿迪克斯说的那句话也很感人:“斯库特,大多数人都是善良的,等你最终了解他们之后就会发现。”
虽然汤姆的案件失败了,但是阿迪克斯也赢得了镇上的人最崇高的敬意。他做了大家想做却不敢做的事。
书中人物有好有坏,遇到坏人和不公平的情节,斯库特和杰姆都向阿迪克斯询问,或者抱怨。这种感觉就像他们俩代表了读者的心声,说出了我们的内心感受。而阿迪克斯则作为我们的老师,导师。在教导两个孩子的同时也让我们学会了理解,宽容。
如果说,大多数书都是朋友,那么这本书一定是老师。它教会我们待人处事的态度,也学会去理解人生中的不公平,试着接受生活中的黑暗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