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例背景
江西省赣州市寻乌县是赣江、东江、韩江三江发源地,属于南方生态屏障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全国重点生态功能区,也是毛泽东同志1930年开展“寻乌调查”的地方。寻乌县稀土资源丰富,自上世纪70年代末以来稀土开采不断,但由于生产工艺落后和忽视生态环境保护,导致植被破坏、水土流失、水体污染、土地沙化和次生地质灾害频发等一系列严重问题,遗留下面积巨大的“生态伤疤”。近年来,寻乌县坚持“生态立县,绿色崛起”的发展战略,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先后开展了文峰乡石排、柯树塘及涵水片区3个废弃矿山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工程,按照“宜林则林、宜耕则耕、宜工则工、宜水则水”的原则,统筹推进水域保护、矿山治理、土地整治、植被恢复等生态修复治理;在治理过程中坚持“生态+”理念,因地制宜地推进生态产业发展,促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取得了积极成效。
(二)具体做法
一是坚持全景式规划。寻乌县坚持规划先行、高位推进,编制了《寻乌县山水林田湖草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和《项目实施方案》等指导文件,专门成立了县山水林田湖草项目办公室,确保项目实施有规可依、有章可循。在项目推进上坚持“抱团攻坚”,打破原来山水林田湖草“碎片化”治理格局,一体化推进区域内“山、水、林、田、湖、草、路、景、村”治理。统筹各类项目资金,在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资金的基础上,整合国家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东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低质低效林改造等各类财政资金7.11亿元;由县财政出资、联合其他合作银行筹措资金成立生态基金,积极引入社会投资2.44亿元,确保项目推进“加速度”。
二是加强系统性治理。在具体工作中,寻乌县创新实践了“三同治”模式:山上山下同治,在山上实施边坡修复、沉沙排水、植被复绿等治理措施,在山下填筑沟壑、兴建生态挡墙、截排水沟,消除矿山崩岗、滑坡等地质灾害隐患,控制水土流失;地上地下同治,地上通过客土置换、增施有机肥等措施改良土壤,平整后开展光伏发电或种植油茶等经济作物,山坡坡面采取穴播、喷播等多种形式恢复植被,地下采用截水墙、高压旋喷桩等工艺将地下污染水体引流至地面生态水塘、人工湿地进行污染治理;流域上下同治,在上游稳沙固土、恢复植被,减少稀土尾沙、水质氨氮等污染源头,在下游建设梯级人工湿地、水终端处理设施等水质综合治理系统,实现水质末端控制和全流域稳定有效治理。同时,对所有项目统一设置了水质、水土流失控制、植被覆盖率、土壤养分及理化性质等项考核标准,对所有施工单位明确了4年的后续管护任务,确保治理全覆盖。
三是推进“生态+”发展模式。寻乌县在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的同时,积极探索生态发展道路,促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发展“生态+工业”,利用治理后的7000亩存量工矿废弃地建设工业园区,解决寻乌县工业用地紧张的难题,实现“变废为园”;实施“生态+光伏”,通过引进社会资本,在石排村、上甲村等治理区建设总装机容量35兆瓦的光伏发电站,实现“变荒为电”;推进“生态+扶贫”,综合开发矿区周边土地,建设高标准农田1800多亩,利用矿区修复土地种植油茶等经济作物5600多亩,既改善了生态环境,又促进了农民增收,实现了“变沙为油”;开展“生态+旅游”,将修复治理区与青龙岩旅游风景区连为一体,新建自行车赛道14.5公里、步行道1.2公里,统筹推进矿山遗迹、科普体验、休闲观光、自行车赛事等文旅项目建设,发展生态旅游、体育健身等产业,促进生态效益和经济社会效益相统一,逐步实现“变景为财”。
(三)主要成效
一是让“废弃矿山”重现“绿水青山”,增强了生态产品供给能力。生态修复治理面积达到14平方公里,项目区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单位面积水土流失量降低了90%,强度由“剧烈”降为“轻度”。区域内河流水质逐步改善,水体氨氮含量减少了89.76%,寻乌县出境断面水质年均值达到了Ⅱ类标准。经过客土置换、增施有机肥和生石灰改良表土后,项目区土壤理化性状得到显著改良,从治理前土壤有机质含量几乎为零、仅有6种草本植物生长的“南方沙漠”,转变为有百余种草灌乔植物适应生长的“绿色景区”,植被覆盖率由10.2%提高至95%,区域空气质量显著改善,生物多样性逐步恢复。
二是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现了生态产品的综合效益。利用综合整治后的存量工业用地,建成了寻乌县工业用地平台,引进入驻企业30家,新增就业岗位3371个,直接经济效益1.05亿元以上。通过“生态+光伏”,实现项目年发电量3875万千瓦时,年经营收入达3970万元,项目区贫困户通过土地流转、务工就业等获益。通过“生态+扶贫”,建设高标准农田1800多亩,利用修复后的5600多亩土地种植油茶树、百香果等经济作物,极大地改善了当地居民的生活环境和耕种环境,年经济收入达到2300万元。通过促进“生态+旅游”,实现“绿”“游”融合发展,年接待游客约10万人次,经营收入超过1000万元,带动了周边村民收入增长,推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