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接上一篇预告的内容,本篇的内容是借豹子头林冲被其顶头上司陷害后被逼上梁山的故事,向大家讲解徇私枉法罪和诬告陷害罪之间的区别。
林冲长相是豹头环眼、燕颔虎须、身长八尺,这在《三国演义》中与张飞的描述是一模一样的,身高一米八几,加上十八般兵器样样精通,端的是神武异常。他在小说中是不折不扣的大人物,但在生活里,却是一个毫无疑问的小人物。
极为讽刺,如此武力非凡的英雄汉被逼上梁山的起因竟然是因为当时高俅的儿子看上林娘子的美貌,二度调戏不仅不能据为己有反而患了心病,高俅为治儿子的心病,利用权势设计陷害林冲逼死林娘子后,忍无可忍之下才上了梁山。
Part.1
看到这,没仔细看过情节的读者也会奇怪。一次调戏也就罢了,为什么还能调戏第二次。这就不得不说当时的背景,作为八十万禁军教头的林冲的顶头上司是高俅,林冲第一次抓得高衙内调戏时候,就是念在吃着高俅的粮饷放过了对方。
等到第二次高衙内强奸林娘子,林冲持刀想砍死对方,对方又躲入太尉府患了心病。高俅见了,为了了结儿子的心病,就设了一计。
先是利用林冲爱刀的心理,以一千贯银钱(相当于现在的三十万人民币左右)卖了一口宝刀给他,然后邀请他来去太尉府比刀,最后引入白虎节堂构陷其罪。白虎节堂在宋代属于军机要处,持兵刃不可入内。而林冲当时呢,是以为听了高俅号令,带刀给顶头上司鉴赏的,不料却着了道。
Part.2
林冲被构陷之后发配沧州的事情,暂且不表。在本篇中,我们来说说作为禁军一把手的高俅,干的事情是什么,是诬告陷害还是徇私枉法?先索引法条:
《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 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单看法条,大家不能充分理解徇私枉法的情形。举一个例子,在上海有一个很典型的案例,上海闵行区交通执法大队的工作人员假扮病人,利用司机同情心乘上车后,以非法营运车辆处以罚款,这个就叫钓鱼执法,论罪就是徇私枉法。
首先,高俅在当时公检法一体的体制下,身份肯定算得上是司法工作人员。其次,他为了儿子的私欲,利用职务便利陷害林冲的行为确为徇情枉法。所以,高俅的行为在当下定为徇私枉法罪,是没问题的。
但高俅若放到现在,以他狡猾的性格肯定会狡辩:我怎么是徇私枉法呢,我顶了天不过是诬告陷害呀。事实上,诬告陷害罪的刑罚比徇私枉法罪要轻,现在确实有罪犯想通过诬告陷害罪来减轻刑罚。那是不是说,法律就会听信高俅的狡辩了呢?我们也索引下“诬告陷害罪”的法条:
《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 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诬告陷害罪的法条翻译是指为了让他人被刑事处罚,故意向司法机关诬告的,构成诬告陷害罪。例如最近比较著名的大佬强奸案,女方诬告强奸,这里的女方就可能涉嫌诬告陷害。
它跟徇私枉法罪最大的区别是:
1.诬告陷害罪是为了让人变有罪之身,而徇私枉法罪除了这个功能,还能让有罪的人逃脱责任,比如孙果果案;
2.诬告陷害罪犯罪主体一般人都可以,而徇私枉法罪则仅限于司法工作人员;
3.徇私枉法罪比诬告陷害罪量刑更重。
小说里高俅利用了太尉的职权,以钓鱼执法的形式欺骗林冲带刀入白虎堂,构陷林冲,这就是徇私枉法。高俅如果没有利用太尉的职权,单纯以老百姓的身份,去构陷林冲,那他就是诬告陷害。
两罪之间的界限就是,有没有利用职权。
律师说法
故事到此就结束了,本文通过高俅设计构陷林冲的案例向大家讲解了徇私枉法罪和诬告陷害罪的法条原意以及两者之间的区别。下一篇文章,我们将通过小霸王周通的故事来分享强奸罪和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之间的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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