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言万语,来日方长

图片发自简书App

说要写给他这篇文章的时候是不到十二点。打开简书写题目是凌晨一点。

毫不夸张的说,我发呆了一个小时。

脑子里空洞洞的,这时候才理解从前语文老师形容的那种感觉,心太满,脑太空。

张爱玲的每篇文章都用第三人称来写。而我冒着剽窃八十年代惊艳文坛的才女之名还是敲下了他。

他是一个博学的人。我在没和他说话前,认为他是个徐志摩般的文雅青年。提起徐志摩,就想起黄磊在人间四月天里的扮相。那时候觉得这个人就是那样。

后来和他聊天,字里行间又感受到一个男子特有的英雄气概。对于文字,对于爱好,对于生活,一贯潇洒。

他说喜欢一个篮球明星,他说那承载了他的青春。我在脑袋里拼命找寻自己关于篮球的记忆,答案是没有。我说没有答案,便在优酷上找了一晚的那个篮球明星的视频看,又找来个人资料。终于找来答案。然后笑自己傻。一直把答案当作名词而不是代名词。

男女生的爱好不同向来正常,就像我看了那么多篮球视频,感情大多是焦急:他什么时候能把球运出来,快投快投!看着看着,没有同感的竟然有想哭的冲动。因为想到他看比赛的时候一定热血沸腾,仿佛那篮球早已不是个橡胶玩具。而是承载他回忆的青春,是他小时候摔过的跤,是他跑过的条条大路,是他为一切爱或不爱却必须做的事而流的汗。

所以我终于明白那种英雄气概是来源于他的经历,他考过的每一场试,度过所有四下无人的黑夜,走过的需要披荆斩棘的路。所以我明白他为什么会写到哭,看到呐喊。因为彼时的我,也如此。

其实我蛮讨厌在他人面前侃侃而谈他人知之甚深的事,所以我从来没和他探讨过他的爱好,只是也慢慢去喜欢。就像喜欢写字一样不胆怯和他对话。

朋友问我说,怎么一向桀骜不驯的人突然在一个人面前变得那样谦逊。我答说:从来都是一向桀骜不驯的人才会对一件事或一个人突然谦逊。并且彻彻底底。

我从来不吝啬说我敬仰他,这话他看来不知道会不会脸红,他总说自己还小,而往往我就是知道他年纪并不大,才更加热衷于追寻他的想法和做法。他喜欢发朋友圈,会写字的人在版面上总会话很多。很久以前的话他也许不记得。可总能让我在午夜梦回想起便长久不眠。他说:未来不是想出来的,是做出来的。

所以他的每一面都各自不同。我每发现一点就觉得惊喜。更加可喜的是,这种惊喜方兴未艾,络绎不绝。

他是一个浪漫的人。他在朋友圈里说:原来这么多年了,我一直是个感性的人啊。我边笑边想,这样的定义于他,有些片面。准确的来说,应该是浪漫。

什么是浪漫。是我见过许多男孩子看大话西游,看过后剩下只是调侃的去说台词一万年,可他说:原来深爱,才是会呼吸的痛;原来男人成熟的路,是用刀,刨出来的。他说:愿你三冬暖,春不寒。他说:千辛万苦走过那么多桥,却把你留在原地。

什么是浪漫,是我见过许多男孩子去买红色玫瑰,蓝色妖姬,嘴里却嘟囔着,为什么女孩喜欢这东西。他却在寝室里养起了百合。百合,是香气浓郁的花,百合,是浪漫纯洁的花。百合,是我最喜欢的花。

百合,是我最喜欢的花。

什么是浪漫,是我见过许多男孩子拿着家里给的钱,去旅游不管远近都打飞的。在一个地方,留下的只有脚印。有人说我总是喜欢道德绑架,别人愿意如何旅游,别人的灵魂到底怎样,别人到底看见一个老建筑会不会激动的热泪盈眶和你无关。那好,我只说他的浪漫,他的浪漫是:成长的过程中,发现了自己未知的能力,这才是最值得开心的事情。他的浪漫是:我是一个平凡的人,但仅此一生,我想竭尽全力。

仅此一生,我想竭尽全力。

这世上有这么一个人,哪一次我想起他的话,都泪眼朦胧。

我眼里的他,还是一个偏执的人。他自己一定不知道,他是一个偏执的人。明明有许多事烦扰,还自诩是命运给自己的勋章。我装作小大人似的劝他要知道停下,才可以更好的开始。

可我知道,他一直明白自己要的是什么,所以不到最后,誓死不休。而我经历的还太少,往往看着他的文字,看着他说的话,不知道怎么提手打字。所以总是到最后,就只剩下一句话,千言万语,来日方长。

我说千言万语只有四个字,可是它真的是千言万语。来日方长,所以不管怎样,我都在。在他文字的对面,就好像和他,面对面。

我总想每写一个字,都蕴含着他的一切,上不封顶。然后又遗憾,我还了解的太少。我们的城市相距1500公里。所以提起回忆,大抵是没有。可就是有这样一个人,你只要反复回顾和他的聊天记录,就觉得有满满回忆可言。

写的文字洋洋洒洒,却总喜欢冠以真心。可是我,真的真心。

真心的给他说最后一句话。这句话源自《罗曼蒂克消亡史》,但不同的是我说给他听,所以就变成:我时常想起你的名字,你应该在南方。

你应该在南方,我一定去见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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