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两天在空间看到一个视频,貌似发生在河南的一起青年与老人的冲突。
事情的起因是一开始几名青年在篮球场打篮球,后来傍晚的时候来了一群跳广场舞的大爷和大妈,在没有和篮球青年协商的情况下贸然成体操队形散开开始跳舞,导致占据了整个篮球场,从而使几位打篮球的青年无法继续打篮球。这时一名打篮球的青年开始和跳广场舞的一名领操大爷开始交涉,商讨可不可以一人一半,几名青年可以考虑打半场。但是这名穿绿衣服的大爷毫不讲理,言辞过激,导致矛盾升级。中间矛盾升级的那部分视频好像没有播出,但是接下来我看到的就是大爷大妈们开始围攻这位篮球青年,对他大打出手,但是自始至终,这位篮球青年几乎一直没有还手。
针对于视频中老人与青年的冲突,我个人觉得过错更多的来自于老年人这边,可以从以下三个角度去分析和阐述。
首先,应该遵循的是场地功能性原则,即它的主要功能是什么?这里是篮球场,而不是广场舞场,在这里打篮球很正常。
其次,应该是时间优先原则,即谁使用谁优先。是这几位青年先开始打篮球的,所谓先来后到,这是个人人都懂得道理。
第三一个,应该是协商原则,即出现冲突时双方是否可以友好协商。在双方发生冲突时,年轻人提出各分一半场地,已经退步,做到了尊老,但是广场舞大爷咄咄逼人,甚至出手打人,何来爱幼?
最后还是忍不住吐一下槽,不是老人变坏了,是坏人变老了。曾经的熊孩子变成了熊老人。简直和公交车上老人强迫青年让座的现象如出一辙,这是典型的倚老卖老,人多势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