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网友爆料,厦门一小区围墙上出现“司马光砸缸罚款二十”的普法宣传画,从而引发了人命重要还是钱重要的讨论。20日,宣传画制作单位思明区司法局称,该画并无不妥,不要吹毛求疵。
我就不明白了,这个宣传是鼓励向见义勇为者索赔吗?一个懂法的单位,拿这样的正能量的典故来普法,让人情何以堪!在缸与人二者之间选样取舍,封建社会都知道人命关天,会毫不犹豫选择保护人,文明社会里却草菅人命,大张旗鼓宣传司马光砸缸罚款20元,这是对现代社会风气的讽刺!宣传法律方式很多,为什么要选精典见义勇为的故事做反面宣传材料?作为一名小学教师,我教给孩子们这个故事时,如果有学生问要交罚款的事情时,我该如何解释?是不是会扼杀他们救人的冲动?以后还会不会有这样的一幅宣传画:武松打老虎,必将判死刑!
见义勇为和紧急避险中采取的应对措施,造成财产损失的,本着谁受益谁负责原则。司马光砸的缸应由缸主人和被救人家人共同协商处理。一看缸的放置是否存在安全隐患,二看落缸家人对娃监护是否尽到应有责任了。当然,这应与见义勇为者无关了,绝不能让见义勇为者承担经济损失,否则会让见义勇为者流血又流泪,社会上会形成“救人有风险,砸缸需谨慎”的社会风气。
现代社会已经多次验证了这种情形,见义勇为者砸缸救人之后,被救之人不愿承担缸的赔偿,争辩说,我没说让你砸缸救我啊!或者看见有人落水,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没有砸缸救人,落水之人被淹死,此事被新闻媒体广泛报道,没砸缸救人者被网友们人肉搜索,各种骂声一片,然后是各种争论,还有一个个律师出来刷存在感。左右不是,如何是好?
世风日下,人心古,谁之过欤?谁之错矣?可悲,可叹,呜呼哀哉!呜呼哀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