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识一个新疆姑娘。她没有浓眉大眼,高挺鼻梁;也不是“樱桃樊素口,杨柳小蛮腰”;也不似“雄壮的汉子”。她,相貌平平,胸部平平,就连星座都是天秤(平)座。
我认识她,也只能算是认识吧,不是忘年交,最多算个酒友。在广东的一个三线城市,我没喝过她口中的夺命大乌苏,没吃过炒米粉,没吃过炒馕,甚至连大盘鸡都是我闹了她几次,她才不情愿的做给我吃。
吃过饭,喝过酒,自然就有了故事。
她出生在新疆的东大门哈密,就那个盛产哈密瓜的地方(原谅我是个吃货,只能拿吃来记地名),大学专业是小学教育,父母希望她安安稳稳的考个特岗,安安稳稳的结婚生子,而她却有颗躁动的心。话说她说服她父母最好的办法就是哭鼻子,毕竟父母的心在子女上,子女的心却在石头上。不想一辈子待在小地方,不想一辈子都围着孩子,反正就是不想安安稳稳,毅然决然的要出来,父母拗不过就让来了。
她说虽然在这待了一年了,却依然对这个城市没有亲热感,觉得自己格格不入。是有点格格不入,不懂粤语,出去吃饭都靠猜的人,不知道这一年是怎么活过来了。她说越待越想家,想家的时候听李健的《异乡人》,就想怎样也得给自己找那扇窗,虽然这异乡不如故乡。
第一次让她萌生回家的念头的是她前男友。
那是个幽默踏实的天蝎男,为了让她回新疆,给她找了份稳定的工作,规划好了他们的未来,他爱她。就在她收拾行李准备回家的时候,她那个一向温柔宽容的爸爸暴跳如雷,竟然以死相逼,不让她回。最终抗议无效了,她屈服于爸爸的威逼下。
她始终认为是她对不起他,最怕分手后的深爱,最怕得不到却也忘不掉。她说:“你体会不到认定了一辈子的人,现在分道扬镳,我是真的真的想跟他过一辈子,有我们自己的小家,有个可爱的孩子,可现在。。。余生我一个人瞎几把过吧。”就像薛之谦为高磊鑫唱《安和桥》一样,我记得我们约定的一切,我也想跟你过余生,却从此所爱隔山海。
原谅我写不出他们的故事,只知道结局,或许真爱是用语言无法表达,旁人不会懂一个眼神,一个微笑,一次牵手,希望下次遇到的人都像你,眉眼像你,声音像你,一切都能像你,那该有多好。 从此铁马是你,冰河也是你,入骨是你,相思也是你。
现在她已经喝趴在桌下,鼻涕眼泪已经汇成一条河。或许明天的她又是一副打不死的样;或许她再也不敢提他,只能心中藏之;或许她会遇到一个不像他却深爱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