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年前母亲在家门口种了一株玫瑰。
玫瑰其实是挺好养活的。记得刚买回来时,它只是小小的一株,次年就已经长得很大了。就是因为长得快,所以常要修剪。当然,像我这样的寻常人家也没那么讲究,只会简单地剪去一些枝叶 并不会太细致地修剪成完美的形状。不过,这并不妨碍我对它的喜爱。
之前有位朋友跟我说过:玫瑰是有些俗的。的确,玫瑰的美过于热烈,并不符合中国人骨子里追求的那种高洁,淡泊和坚韧。虽然现在很多年轻人用玫瑰来表示炽热浓烈的爱情,但从中国人传统的角度来说,它的确是有些俗的。不过对我这样的“凡夫俗子”来说,玫瑰这样的俗物倒是更真实可触些。
夏日的玫瑰开得最是热烈。墨绿色的叶丛中缀着几朵招摇的花朵。那花瓣抚起来有这法兰绒一样的质感,柔软细腻。深秋的玫瑰早已开始凋零,花朵内部的花瓣还是鲜嫩的,但外围的一圈已经出现了烧灼一般的枯萎的痕迹。依我看,这时的玫瑰是最有韵味的。既带着初生的生命的气息,又含着美人迟暮的风韵,似饱经沧桑,又满怀希望,怎能不让人印象深刻,爱之深切。
当冬季来临,最后一片花瓣落地时,我听见了这玫瑰对大地的深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