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从今天起,做一个长期的文字实验。
名字暂且就叫《我有碎碎念,你有三分钟吗》。
实验的方法很简单:每天至少写个一千字,并发到网上来让人监督。
写的内容可能五花八门:天文地理、科技文艺、名人逸闻、私人蛋疼、古今中外、神仙鬼怪。来源也不限:自己经历的,网上讨论的,书里看来的,脑中思考的,实在没得写,连抄书都行。
所以这个东西呈现的样子,会是个很随机的怪物吧。兴之所至,可能就一个人物、一本书、一个话题聊上一整篇,有点散文的样子。而其余时间,则化整为零,闲言碎语,东拉西扯,自由散漫,只不过是个失忆症病人的絮絮叨叨。
这个实验的目的,一是为了记录。到了我这个年纪,有些事情转眼就忘,不得不屈从于“好记性不如烂笔头”的古训。虽然卑微如我,有关的无非是鸡毛蒜皮,但对于自己来说,弃之可惜,未来嚼之,或许有味,保不齐将来会变成一些有趣或有用的鸡毛蒜皮。
二是为了锻炼。意生于心、言于口、形于文。口头表达和书面记录都是对内心活动的具化过程,是一个可操练的技术。不练自然生疏;常练,哪怕写下的东西对别人毫无价值,在技术层面却总是有进步意义。像我这种缺少天赋,却不得不靠文字骗吃骗喝的人,行骗的资本无它,唯手熟尔。
当然把这种个人实验强加给读者,浪费别人的生命来读无聊的文字,即使只有三分钟,也是可耻的。毕竟三分钟可以用来做很多其他的事。
三分钟可以抽完一根烟,可以听完一首短的歌,可以搭坐一站地铁去找一直想找的那个人,速度足够快的话,三分钟甚至还可以跳着看完一段爱情动作片。如你所知,这些事情都比听一个与你生命不相干的人碎碎念要快乐得多。
但有的时候,于寻常的快乐之外,人也总是会期待一些惊喜吧。
就像走在异乡陌生的街头,周遭生疏,忽然在一间安静的花店门口撞见故人好友;
就像看着一场沉闷的电影,备受煎熬,百无聊赖之际配乐却忽然放起了最爱的歌;
就像在暴雨的城市里慌乱奔走,惶惶闪避,拐过街角却忽然遇见一个不大不小只够遮你的屋檐;
就像经历一场领导滔滔不绝的会议,昏昏欲睡,手机忽然亮屏,跳出他传来的一句“我想你了”。
但愿在我一天又一天、一千字两千字、三分钟五分钟的自言自语里,会有几个字或几句话,能有幸成为你的故人好友,成为你最爱的歌,成为遮过你的屋檐,或成为你恰好需要的那条短讯。
纵使做不到这样,哪怕有些许的细节能让你在某个无聊的时刻眼前一亮,或是心头一热,或是回味一笑,这样我因为浪费诸位生命的内疚便多少能丢掉一些。
我一向不敢高估自己的能力,至于毅力,则更不自信。所以,这个实验,争取能进行三个月吧。
好了,我准备好碎碎念了,你准备好三分钟了吗?
(2017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