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發現一個人人都懂的規律,那就是好吃的東西,幾乎都不怎麼健康;而健康的、對身體有益處的東西,幾乎都不好吃。
這個規律人人都知道的,紅燒肉好吃、一切肉類都好吃!湯圓好吃、一切糯米類的都好吃!炸雞好吃、炸什麼都好吃連天婦羅這種炸蔬菜都好吃!
BUT WHY!
不是號稱是站在食物鏈頂端的高等動物嗎?
不是對低等動物都「睥睨而掩鼻」的高等動物嗎?
為什麼還是沒有進化到讓我們可以吃好吃的東西卻又可以保持纖瘦身材呢?為什麼不能進化到吃下那些健康的食物才會覺得是饕餮美味的味覺呢?為什麼一邊製造出可口美味的垃圾食品卻要讓大家不要吃呢?為什麼就還要分出瘦胖美丑三六九等呢?
果然還是低等動物啊……
否則怎麼會有肥胖這回事呢?
包括所謂的時尚。都說那是循環的,因為畢竟人類想象力有限,能開發的創業也不多了。所以年年都來「復古」一下。但是模特,always always 是瘦子。零星的有幾個胖子來做模特,也是因為,你胖得好看,胖得時髦。
從來沒有聽到有人誇一個模特是因為「瘦得好看,瘦得時髦」。
因為瘦,本身就要比胖好看,比胖時髦。
可能也是因為瘦這件事太普遍了,所以也很難有人去考慮到胖子的心情吧?所有的風衣外套線衫襯衣熱褲比基尼,都要分出尺碼來。如果你胖到沒有你的尺碼,那頂多表面客套說個 sorry。誰讓你胖?
我來告訴你誰讓我胖。
這個世界。
到後來,就越來越過分了,仿似體貼的某位陌生人,推出了胖子的時尚品牌。很讚ㄟ!也好看啊!又有合適的尺碼,可以驕傲地挑來挑去。就好像同性戀群體手持著的彩虹旗,只能在驕傲日興高采烈地出巡。可是誰見到異性戀驕傲來著?
當然 Being different 沒有錯,也應該驕傲。但若是能成為主流,誰又願充當小眾?
所以後來,心思活絡的一部分胖子,利用減肥的名義向大眾靠近。
我好想變成你們呀!就這樣諂媚地愛慕著大眾。
畢竟雖然可以按照體型把人類分成胖子和瘦子。但是畢竟大部分人即便根本不胖,也會有危機感,深怕自己被大眾拋棄,成了無人理睬的小眾。所以就按照意願,所有的人又分成了兩個陣營:對自己體型有要求的上進的想瘦的人,和已經身材很好了的 fit 人+迷途不知返的死胖子。
至此,原本身在小眾陣營的胖子,搖身一變,成為了主流人群,成為了有上進心的勵志的人。也就心安理得了下來。
或許有的真的會瘦,或許有的光說不練。但總歸,不再是少數人了啊……
而那群小眾裡,已經身材很好的 fit 人倒也是無所謂。因為沒追求身材也還是好。管它。
但那些不想要減肥的胖子,就被疏離,變成了小小眾。充滿怨氣地寫著博客,抱怨著美食和人類。
已經這樣了,要不然……就再吃一點?
總會在餓的時候發出這樣的感嘆,然後在小小眾的路上,越走越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