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inal
final可以用于以下四个地方
- 定义变量,包括静态的和非静态的。
- 定义方法的参数。
- 定义方法。
- 定义类。
定义变量
如果final修饰的是一个基本类型,就表示这个变量被赋予的值是不可变的,即它是个常量;如果final修饰的是一个对象,就表示这个变量被赋予的引用是不可变的,这里需要提醒大家注意的是,不可改变的只是这个变量所保存的引用,并不是这个引用所指向的对象。在第二种情况下,final的含义与第一种情况相同。实际上对于前两种情况,有一种更贴切的表述final的含义的描述,那就是,如果一个变量或方法参数被final修饰,就表示它只能被赋值一次,但是JAVA虚拟机为变量设定的默认值不记作一次赋值。
被final修饰的变量必须被初始化。初始化的方式有以下几种:
- 在定义的时候初始化。
- final变量可以在初始化块中初始化,不可以在静态初始化块中初始化。
- 静态final变量可以在静态初始化块中初始化,不可以在初始化块中初始化。
- final变量还可以在类的构造器中初始化,但是静态final变量不可以。
上面初始化的方式有的非常绕口,很难记忆,但实际上我们只要搞清楚,静态变量是依赖类的,而非静态变量变量是依赖对象的,初始化块和构造方法是初始化对象的,而静态初始化块是初始化类的,先有类的加载,才有对象的生成。
所以上述的初始化方式变得很好理解。
用final修饰的变量(常量)比非final的变量(普通变量)拥有更高的效率,因此我们在实际编程中应该尽可能多的用常量来代替普通变量,这也是一个很好的编程习惯。
定义方法
当final用来定义一个方法时,会有什么效果呢?正如大家所知,它表示这个方法不可以被子类重写,但是它这不影响它被子类继承。
定义类
final用于类的情况。这个大家应该也很熟悉了,因为我们最常用的String类就是final的。由于final类不允许被继承,编译器在处理时把它的所有方法都当作final的,因此final类比普通类拥有更高的效率。而由关键字abstract定义的抽象类含有必须由继承自它的子类重载实现的抽象方法,因此无法同时用final和abstract来修饰同一个类。同样的道理,final也不能用来修饰接口。final的类的所有方法都不能被重写,但这并不表示final的类的属性(变量)值也是不可改变的,要想做到final类的属性值不可改变,必须给它增加final修饰
finally
finally用在异常处理中定义总是执行代码,无论try块中的代码是否引发异常,catch是否匹配成功,finally块中的代码总是被执行,除非JVM被关(System.exit(1)),通常用作释放外部资源(不会被垃圾回收器回收的资源)。
那么,有没有一种情况使finally语句块得不到执行呢?大家可能想到了return、continue、break这三个可以打乱代码顺序执行语句的规律。
很明显,return、continue和break都没能阻止finally语句块的执行。从输出的结果来看,return语句似乎在finally语句块之前执行了,事实真的如此吗?我们来想想看,return语句的作用是什么呢?是退出当前的方法,并将值或对象返回。如果finally语句块是在return语句之后执行的,那么return语句被执行后就已经退出当前方法了,finally语句块又如何能被执行呢?因此,正确的执行顺序应该是这样的:编译器在编译return new ReturnClass();时,将它分成了两个步骤,new ReturnClass()和return,前一个创建对象的语句是在finally语句块之前被执行的,而后一个return语句是在finally语句块之后执行的,也就是说finally语句块是在程序退出方法之前被执行的。同样,finally语句块是在循环被跳过(continue)和中断(break)之前被执行的。
finalize
finalize()方法是Object类中定义的方法,当垃圾回收器将无用对象从内存中清除时,该对象的finalize()方法被调用。由于该方法是protected方法,子类可以通过重写(override)该方法以整理资源或者执行其他的清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