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始抄作业啦,来自#知识体系精深营#+6月14日+第16组+奕潼和#知识体系精深营#6月作业-3-第16组侯蕾,想尝试做一个接龙。
R 阅读原文 对事不对人
重申一下论证中的一个重要原则:在论证中,我们要关注的是论证本身,而不是作出论证的人。如果一个人忽略论证本身而故意去攻击论证者,那么他就违反了这个原则。所谓的对人不对事,就是在与他人辩论时,通过向公众传达关于对手的与论证无关的信息,例如生活中的负面信息,以此来达到击败对手的目的。这种谬误制造者的目的是转移听众对论证的注意力,这种情形通常是由于论证者本人处于劣势。
如果论证的目的仅仅是获胜,对人不对事谬误将会有效地发挥作用。它可以使听众以同论证毫不相关的理由来反对你的对手,而你则可以用同样的理由来取悦听众。它造成的后果是,你可以庆祝你战胜了对手,但这恰恰是你所没有做到的一至少在逻辑上。你的胜利并非源于观点的价值,而是源于你扰乱听众视听的能力。
I 用自己的语言重述知识
尝试接龙,我想补充下适用边界。
原文提出了论证时需要关注论证本身,而不是做出论证的人。因为人与观点本身无关联。
这个前提本身存在一定瑕疵,在实际生活中人与观点并非没有关联。
在美国引起过轰动的O.J.辛普森案,警方在掌握大量证据的情况下仍然败诉,原因是辩方律师成功证明了当事警察存在种族歧视倾向,有可能捏造证据。而且事隔多年,有新的证据显示辩方对人不对事的观点是正确的。
对事不对人,适用于事实不会被人主观捏造的场景中。
A1 描述自己的相关经验
我的公司由于历史比较悠久,存在比较多的部门墙。新的大领导上任后,为了打破部门墙,推动了一个数据化管理方法。
具体来说,就是将各个部门团队的工作情况进行数字化度量,在出现紧急情况时,以此为决策依据向各部门抽调资源。
但效果并不明显,因为各部门不约而同的都把自己的指标推到了饱和线以上,这个数字管理实际无法开展。
在管理这样的复杂工作中,对事不对人效果是会打折扣的。
A2 以后我怎么应用
在产品质量方面,考虑较多人的因素是比较危险的,但目前还是有不少开发人员对测试人员存在蛮多争议。
我准备本月内组织团队骨干,形成一个更为客观的质量检查清单,使得质量工作能更为统一,减少主观判断的复杂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