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去年开始,沈霜把头发剪短染白。
都说她是模仿斯特里普在《穿PRADA的魔鬼》里的造型,其实除了这一把银色短发,与那个冷傲彪悍的女人并没有什么相似之处,沈霜从来不戴墨镜、不涂鲜艳的唇膏、不披皮草,以及不穿PRADA。
染发是因为鲍比。
知道他出事的时候,沈霜正在一个酒宴上,低低梳一个发髻,配Dior那款中国风的小礼,斜插的镶钻发梳还是那年在威尼斯鲍比送她的。
第二天她千山万水地赶了去,鲍比的意志还是清醒的,但只能对她眨眨眼,眼角还挂着一点眼屎,曾经的风流倜傥一夜之间裂成碎片。然而比看到他无能为力地躺下等死更震撼她的,是忽然发现这时尚圈里不老的花花公子,一朝倒下,也不过是个糟老头子。
她没有亲吻他失去知觉的嘴,也没有把他僵硬的手贴在自己胸前——像后来人们传说的那样。她只是在他的床前做了一个决定,决定从这一刻开始,优雅地老去。
一个人得“闭锁症候群”的几率很小,但老去的几率很大——除非在老去之前死掉。
而她只比鲍比小五岁。尽管鲍比曾经捧着她的脸,惊叹东方女子不老的容颜;也曾抚摸她的全身,低声地说依然如少女一般。但沈霜自己知道,老了就是老了。
先是熬过通宵后久久不能恢复元气;然后是什么场合听到什么话都觉得平淡无奇;接着拍照片时对灯光师越来越挑剔;再然后全身皮肤似乎总是差那么几毫米脂肪,再也不能光洁饱满;随后是眼袋、斑点、鱼尾纹、青筋一一登场,再后来几乎天天染发;不然总疑心发根那里有一道白色的细痕……虽然不像有些朋友,说起下垂的乳房和臀部,以及大腿上的静脉曲张,泫然欲泣。但沈霜为留住曾经的明艳,也有过一番艰苦卓绝的努力。
到底是曾经美过的。在时尚圈,坐到她的位置,绝不会只因能力与才华。但话又说回来,这个圈子,谁又没有几分姿色?纵然没有几分姿色,难道还学不会穿衣和画皮?一步步走到今天,其中种种血腥酸楚,实在不足为外人道。
在鲍比床前,她想明白了很多事。
所以,从法国回来,沈霜剪短染白了头发;换了一批衣服,不再裸露手肘和小腿以上、脖子以下任何部位的肌肤;又重新设计了妆容,不再试图掩盖细纹,也不再强调她浓密的眉睫和丰满的嘴唇;与之相应的,用一种温和淡漠的神情,掩盖了原本的火爆明快。
二十年前,她绝不相信一个人能这样迅速地改变自己,常说“人是不会变的,如果你发现他变了,只不过因为以前他隐藏得太好了”。但二十年后,她发现人改变起来其实很容易,只要你真的想明白了。
她真的想明白了,人固有一老,或滑稽可悲,或令人敬畏,一生致力于向女性灌输格调品味之道的她,已然决定要优雅地老去。
有趣的是,沈霜忽然发现,决定要让她“优雅地老去”的,并不只有她自己。
当时正由她牵头引进《Bling》的中文版,极漫长琐碎的功夫,当所有的刁难是非差不多都已摘清洗净,新班子的人员配备也七七八八(一半是她“沈家班”的精兵强将),堪堪创刊策划即将提上日程之时,一次办公午餐会上,上头看似不经意地提起:“给你找了两个主编的人选,不过最后的决定权在你,你看中了谁就是谁。”
沈霜一口培根卡在嗓子眼里,粗拉拉上下不得。但几十年的职场生涯岂是白熬,她嫣然一笑,餐巾掩住嘴,不动声色地吐了出来,清清喉咙,才说:“得,听您这话我就知道准是一‘两难选择’,合着把我当骰子使啊。”
在座都笑起来,上头也笑:“杂志编得好不算传奇,这些年来你看人的眼光实在是传奇,谁不知道你那编辑部是时尚圈的‘黄埔军校’。就这么定了,主编的人选我再不管,全权由你决定。”
办公午餐会座上哪有省油的灯,沈霜知道那些看向自己的眼光,最友善的也是同情。集团十四本杂志,即将引进的《Bling》定位最为高端,谁都以为主编会是沈霜——包括她自己,哪里知道上头会来这么一手不会心的幽默。明明要她将胜利果实拱手送人,这人还得是她自己挑的。
但这就是职场,有的是年轻美丽干劲冲天的后辈虎视眈眈,“人一服老,旁人就跟着踩上来了。”在子捷的书房里,沈霜还是忍不住发了牢骚。
子捷闻言,扔掉手里的书,走过来,从背后抱住她,在她耳边说:“在我眼里,你永远是现在、此刻最为美丽。”
手臂向后,搂住他的脖子,轻巧地摘掉他的眼镜——熟练之极的动作,到底也是处了十多年的人。认识子捷时他大学还没毕业,此刻脸上也带了点沧桑。也正因此,无论两人的关系里搀兑着什么或被说成怎样,其实还是有真感情的。而比这点真感情更难能可贵的,是和他之间已经被时间和经历磨圆洗净、只有舒适惬意,不会再有任何不快的相处之道。
因此,那一刻,沈霜完全认同他的话:“也许不是最美,但的确是最好的时候。”
子捷最可爱的地方是永远带那么一丝学生气和文艺腔,他取下一本书,翻开来递给她,是一本《英国诗选》,叶芝那首著名的《当你老去》——
当你老去,头白了,睡思昏沉,
在炉火旁打盹,请取下这部诗歌,
慢慢读,回想你过去眼神的柔和,
回想昔日你的睫毛浓密的阴影。
多少人爱慕你年轻欢快的时辰,
爱慕你的美貌,假意或真心,
只有一个人爱你朝圣者的灵魂,
爱慕你老去的脸上痛苦的皱纹。
沈霜失笑:“可是亲爱的,我并没有朝圣者的灵魂,也没有痛苦的皱纹,我只是想把本来就该属于我的杂志搞到手而已。”
但很显然,觉得杂志属于自己的,不止沈霜一人。
上头看中的两个主编人选,不出所料,都是美人。一个叫丹青,明显走安娜•温特的路线,齐眉及耳的招牌短发,遮住大半张脸的墨镜,身材娇小、五官玲珑、气质优雅傲慢;另一个叫芳菲,无疑在模仿《Sex and the City》头几季的莎拉•杰西卡•帕拉,轰轰烈烈的长鬈发,衣着是俗艳与雅痞的精妙组合,有着凯莉一样的美腿。
她们不约而同地把沈霜称作“前辈”,毫无创意地追忆她对自己的影响,以雷同的措辞表达对有机会与沈霜共事,向她学习的惊喜,而且都声称曾在某次、某次和某次聚会上,与沈霜相谈甚欢。
会面过程不露端倪,沈霜原也没指望能试出深浅,上头问起时,她沉吟道:“确实都很优秀,且各有特色,难怪您不知如何取舍。不如这样,让她们各为创刊号准备一辑‘特彩’,不止咱们,拿出来大家一起看,差别再小,总有高下之分。一锤定音,愿赌服输,如何?”
上头先是点头:“这样最好,而且可以先拿这个做点文章炒一炒,也为杂志预热一下,”转念一想,“不过‘特彩’是不是太夸张了,费用怎么算?”
所谓“特彩”,是指时尚杂志每期主打的彩页策划,最早只是单纯的模特摆拍,罗列所用的衣裳首饰化妆品的品牌名称,后来开始重视场景道具,渐渐配文越来越讲究,到沈霜手里,索性与曾经流行的二维试验电影结合起来,从选题策划、文字编排到选角取景、造型配饰都极尽考究挑剔之能事。这次与《Bling》谈判时用作背景资料的PPT,倒有一半篇幅展示的是那些最成功最受关注的“特彩”,而对方也对此颇为赞赏。
只是这样的“特彩”虽有赞助,一辑下来的花费也是惊人的,所以有人把沈霜的“特彩”叫做“大片”。若以做杂志而论,当然没什么,时尚杂志的生存之道和奢侈品消费者的心态是一样的:拼命挣钱拼命花。但若做两辑“特彩”只为圈定一个主编,未免有点太大手笔。
沈霜早就料到上头会有这样的顾虑,笑笑说:“要做一个优秀的主编,能力固然重要,圈子里的人脉关系似乎更重要,有时候甚至要有调度挪移、‘无中生有’的本事。所以这次‘特彩’的费用么,我觉得我们只象征性地给一部分启动资金就行了。当然,如果出来的东西够精彩,咱们十四本杂志,还担心没地方可用吗?”
上头这时也想明白了:“和她们说清楚,这两辑‘特彩’的使用权归我们,你说的没错,愿赌服输。”
“真是奸商,比我还绝。”沈霜在心里感叹,嘴上说的却是:“还是您想的周到。”
事情就这么定了。沈霜还担心丹青芳菲两人中有谁嫌测试条件过于霸道,弃权不干,导致另一个直接上位。,实证明《Bling》主编的位置比她认为的还要有吸引力。丹青想都不想:“OK,就照您的意思办。”芳菲本来想要说点什么,看丹青答应得这么爽快,也微笑着缓缓说道:“我自然没意见。”
到这时沈霜不禁对两位候选人有了点好感,她一向喜欢有野心的女孩子,曾说过一句名言:“只有时时想在背后捅你一刀的人,在那一天到来之前,才能真正帮到你。”丹青家势好,一辑“特彩”的费用对她来说小意思尔;芳菲的背景虽然不清楚,但肯定也有人——也许不止一人,给她撑腰。所以沈霜不觉对她们的“特彩”有了点期待,发自内心地说:“那我就等着看好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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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后,两人再次不出所料、且不约而同地私下里约沈霜见面。
动机不言而喻,人总是对自己有参与的东西比较上心和有感情。这两位都是聪明人,知道任是什么样的策划多么大的手笔,到沈霜这个年纪阅历,也不可能“眼前一亮惊为天人”,不如一开始就拖她下水,和她商量着做下来,让她有参与感,进而有好感。
丹青约在一处私家会所——其实就是她家的会所,青砖老房子、木质露台、缠满藤花的长廊、大草坪、白石雕像和喷泉……当年也许很俗,现在看来却妙不可言,有些残破的墙面和地面,都被小心地用钢化玻璃保护起来,尽量保留着当年的原貌。在这里,丹青终于摘下了她的大墨镜,穿白色丝质衬衣,配深蓝色雪纺长裙,脸上脂粉不施,显得异常年轻而优雅。
但她的构想却很奇突:美国西部,印第安人与白人,枪战。“今年的流行好像就在走这样两个极端:红与白、蛮族与文明世界、野性与知性、物欲横流与谨慎克制……而且都是那种老牌冤家对打:埃尔代彭的发型号称是“蛮族公主”,百阁就是清一色的金发主流;Viletmia的化妆品这一季全部是古铜与沙金,还把晒伤妆又翻了出来,ivorist就是变本加厉的苍白与粉红……”说到这里,她故意停下来,喝了口茶,等着沈霜兴致勃勃地接下去,变成她的“同谋”。但沈霜偏不给她这样的机会,好整以暇地等着她继续往下说。
她只得继续:“还有OnBsidia和Celti的首饰,听听名字就很有趣,‘波卡洪塔斯’系列和‘纪念•杜拉斯’;还有Yeats和庄杏友的那两场‘擂台秀’,一个铺了一吨沙子,一个做成英式庭院……”
“Yeats铺了一吨沙子是因为他们家今年是埃及风。”沈霜还是忍不住提醒了一句。
“我说的印第安只是一个象征,想表现的是所有曾被西方文明异化为‘他者’的文明,在服饰妆容上可以炫目到何种程度——埃及也是一样。”丹青热切地说,“然后再将之收拢制约到西方文明典范之下,形成一种被压抑的张力,一边是虽败犹荣,一边是胜之不武——就像您说的,时尚从来都不是浅薄的东西,浅薄的是盲目追求时尚的人。而这一季极端的两种时尚走向,让人无从追寻,正是对您这句话最好的诠释。”
“她到底在说啥?”沈霜心里好笑,“我怀疑她都是否知道自己在说啥。时尚的确不是浅薄的东西,可是有必要高深到那种程度吗?”但她当然不露声色,淡淡地说:“我想我明白。”
“我就知道您会明白。”
“但是,现在做这样的话题,不会有点敏感吗?”
“难道时尚还需要政治正确吗?”丹青笑,“也许人们都以为我是一个安娜•温特,但骨子里我想做的却是卡琳•洛菲德。”
“以为你是谁?”沈霜差点失声说了出来:宝贝,你只是把自己打扮得很像安娜•温特,而不是她,至于卡琳,你还连边都没摸着呢。
可她仍然只是付之一笑:“的确,你不是安娜•温特。”
未尝不是相谈甚欢。
最后丹青捧出一个蛋糕,说是自己烤的:“也许您不相信,我真的喜欢做小点心。”沈霜真的不相信,蛋糕烤得太专业,虽然故意压成不规则的形状,奶油也被小心地抹坏了,但这一招玛莎•斯图亚特二十年前就教过。不过丹青显然醉翁之意不在蛋糕,装蛋糕的盘子和盒子可都是Royal Doulton,就连捆盒子的带子,都是与Royal Doulton风格相衬的八重山细带。
“给小茹做宵夜。”丹青亲昵地说。沈霜有点吃惊,小茹是她的女儿,这几天正好放假回来——连这事都知道,看来丹青真是下足了功夫。不过正如一切当妈的,明知对方是刻意讨好,但只要她肯在自己孩子身上下功夫,总还是高兴的。
至于芳菲,她约的是某著名艺术区里某著名艺术家的工作室里,看来她和该人的暧昧并非只是传言——但沈霜已经听过太多各式各样的绯闻,多得足以让她坚信这世上最真实的消息就是绯闻,而男女之间,无论发生什么都不足为奇。
工作室用作起居的部分全透明,不拉上窗帘就毫无隐私。设计古怪,水泥高台上铺了褥子当作床,一旁就是浴缸,早上醒来翻几个身就能直接从床上滚进浴缸,沙发和茶几却陷进地底下,得走几步台阶下去。芳菲却和这环境协调得不得了,悉索作响的大裙子用的是某种闪亮的太空织物,极小的宝蓝色T恤胸口印着超人的标志,还很趣致地配了条红色的长围巾——虽然在沈霜看来,那条围巾有些多余,属于夏奈尔所谓的应该去掉的“最后一件饰品”。
“这里藏的有大麻和苦艾酒,对有些朋友是无价之宝,但不知用来招待您是否合适。”芳菲说话的样子很俏皮,有一种让人觉得她说什么都无所谓的魅力,显然她决定在沈霜身上好好施展这魅力。
但她绝不是沈霜遇到过的最有魅力的人,所以沈霜只是笑笑:“哦,给我水就好。”
水是最普通不过的矿泉水,芳菲倒过水后忘了把盖子拧上,就让一桶水那么随随便便地敞着搁在那里。沈霜微笑,可以想见这样一个女孩子对男人有怎样的吸引力。
芳菲的“特彩”设想不像丹青那么完善,她把宝押在两点上:一是模特;二是道具。
“‘血与雪之歌’下周在本市开展,正好Devon Aoki也在那时来访,也许我们能请动她,用展出的甲胄刀剑作道具,拍一组片子。”
简单的一句话,沈霜也不禁动容。
“血与雪之歌”世界巡展,虽然是川久保玲幕后支持,但开始的时候并不引人注意,不知为何却越来越火,俨然已经从一次偏门的展览成为一场时尚盛事。沈霜对此很是不解:“说到这我就不明白,就算搭上了《最后的武士》首映,就算后头有川久老太太撑腰,但不就是日本古代的甲胄刀剑么,居然火成这样。”
“原本我也是这样想,”芳菲说,“所以上周特地到香港看了一次,要看到实物才知道,真的太美了,那种威慑力,让你觉得里面藏着灵魂。而且它们被保护和珍重的程度,不由得你不感动。更绝的是回来我就看了咱们那部‘满城尽戴那啥啥’,比较起来实在是讽刺。”
最后一句有趣,把沈霜也逗笑了。芳菲又说:“本来我还担心未必请得动Devon,不过抬出‘血与雪之歌’,她也有些动心。”
沈霜便说:“也不必太志在必得,二者得其一,已经是大卖的保证了。”
芳菲听了这话,忽然收敛了笑容,看着沈霜,轻轻地说:“沈老师,我是志在必得。”
那一刻,这年轻的女孩子脸颊上的红潮和眼睛里的难以掩饰的渴望,如此美丽,沈霜居然被打动了。她忍不住伸出手,轻轻抚摸了一下芳菲鬈曲的长发,不无感慨地说:“红颜,真是红颜。”
芳菲的眼圈一下子红了:“沈老师,您也一定有过这样的时候,除了年轻,一无所有,但实际上只要给我一个机会,我只要一个机会……”她没有说下去,忽然又垂下睫毛,那种倔强与婉转的变化,真是拿捏得恰到好处,沈霜自觉也算是会演戏的人了,和这个女孩子一比,还要自愧不如。
“尽管她的背景、阅历,甚至时尚感觉都不如丹青,但如果真让我来决定的话,可能还是会选芳菲吧。”有那么一会儿,沈霜甚至这样想。
就在这个时候,《Bling》的态度一下子积极起来,原本只是达成意向,而从意向到具体实施,拖上三五个月、一年半载也是常事。不料对方仿佛某天忽然想明白了什么事,转而要求在八月之前出创刊号,如能保证这一点,便可立刻签约。算起来时间只有一个月多一点了。
连上头也有点乱了阵脚,一再问沈霜时间是否足够。沈霜心里冷笑:主编又不是我,我就算能保证又算什么。但话肯定不能这么说,只能先应着:“一个多月出一期杂志,已经很宽裕,好在‘特彩’已经有着落了,压力更小,倒是不用担心。”
上头总算还有良心,记得让丹青和芳菲做“特彩”是沈霜的主意,点了点头说:“姜还是老的辣,到底是你有先见之明。不过,创刊号不是闹着玩的,她们的‘特彩’究竟能不能用,我还是担心。”
沈霜听着刺耳,心说:好嘛,说到底还是我的‘先见之明’不是那么‘明’。不过比这更让她不爽的,恐怕还是那句“姜是老的辣”。
但的确“姜是老的辣”,比这再刺耳的话、再难堪的情形,沈霜也不知遇到过多少次,所以只是微笑:“现在是行也得行,不行也得行,只能寄希望于她们了。没准真的‘长江后浪推前浪’,也未可知。”
上头听了,忽然有点感叹:“Jonathan说过,不指望能再遇到一个卡琳•洛菲德了。集团越扩张,越觉得这句话沉甸甸的。杂志好办,主编难求;有能力的人不少,有承担有胸襟的人不多。”
听到这话,沈霜才舒了一口气。她的做事原则是不要和老板走得太近,太亲近容易使老板生出轻慢之心。但毕竟和上头共事了快十年,说没有感情也不可能。虽然《Bling》易帅出人意料,让她有点难堪,可她也明白,既然是“Bling”,自然带着轻浮炫耀甚至粗俗的成分,《Bling》当初的定位,便是面向暴发的新贵。这样一本杂志,真要让她这个年纪的人来做,确实有点别扭,也难怪上头另有安排。
想到这里,她气也平了,笑道:“您也别担心,我看过那两个孩子,虽然年轻,各有各的杀手锏,没准真能出什么惊才绝艳的好东西。”
虽然对上头说时间宽裕,实际上还是忙得不可开交,沈霜手上原本有三本杂志,《Bling》的创刊来得匆忙,无形中也变成她主持大局。尽管如此,还是坚持每天晚上回家陪女儿吃饭。
小茹小时候,母女关系不算好,做女儿的很长时间不原谅父母离婚的事,沈霜也不是肯在孩子身上花太多心思的人。谁知小茹到十五六岁时,情况忽然改变,那时她一下子蹿到了一米七二,模样也长开了,端然一个小美人儿,太知道自己的优势,很快失去了对书本学业的兴趣,成天往外跑,把她爸气得要死。沈霜却觉得没什么:“我的女儿将来又不愁生机,读书什么时候读不得,年轻却只有这么几年,要任性随她去。”只告诫女儿要小心照顾好自己,那天女儿破天荒地抱住她,说:“我有世界上最好最帅的妈妈。”
就是从那一刻起,沈霜发现自己原来是这么溺爱孩子的人,小茹要当模特、拍电影、玩音乐,沈霜都不遗余力地支持,用尽人脉关系为她创造条件。好在孩子够聪明,总算发现自己并不是混这个圈子的料子,折腾了两三年,还是收心向学,出国读书去了。
孩子到国外,简直是见风就长,变得不知多么能干懂事,每年她放假回来的那十几天,是沈霜最开心的时候。甚至女儿什么都不做,只是摊开长长的手脚随意地躺在沙发上,看在沈霜眼里,都觉得心快要化了。陈丹燕曾说,女儿陈太阳小的时候,每次抱着她,都要“咬紧牙关”,每当想起这句话,沈霜也感慨,除去母亲对孩子的爱,世上再没有一种爱真的强大到让人得“咬紧牙关”吧。
有的时候,搔着小茹的头发和脸颊,听她叽叽咕咕的说话声,沈霜会觉得此生足矣。其他任何东西,都只是锦上添花的身外之物。
《Bling》也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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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看“特彩”样张的那一天,她其实很轻松。
紧张的是两位女主角,她们再次不约而同地都穿了红色。
丹青是红配黑,PRADA的经典小黑裙配了件BURBERRY大卖的红色风衣,黑色丝袜、红色鱼嘴鞋,就连装样张的夹子都是Hermes红黑两色皮面的,如果不是一顶暗金色的小软帽调和了这一身过于均衡规整的搭配,几乎可算失败。
芳菲也好不到哪里去,看不出牌子的红黑格子短裤太短、CHANEL的白衬衣太薄太透、D&G的红色凉拖太随便,而一件仍然看不出牌子的红色蕾丝长外套又太像睡衣,尽管最后效果还算风情万种,总归和今天的场合不算协调。沈霜看到丹青摘下墨镜,露骨地上下打量了芳菲一遍,然后微微一笑,转过脸去,不再看她。
有那么一会儿,芳菲脸上出现了一点动摇,但很快恢复了她那种满不在乎的泰然。倒让沈霜很是赞赏。
芳菲的样张装订并不考究,只是几个透明的文件袋,但她同时放了一段据说是她自己剪的小短片,介绍“血与雪之歌”和Devon Aoki。“血与雪之歌”的介绍结束于两件最珍贵的展品:红色调的“源义经着用大铠”和白色调的“足利尊氏大铠”;而Devon Aoki则是她在《Sin City》里的杀手造型:腰间插两把长刀,踏着木屐轻盈妖娆的走过,冷漠无情而美丽纯真。二者重合在一起,便是芳菲的“特彩”的亮点。
尽管只借到了“源义经着用大铠”和“足利尊氏大铠”,也看得出Devon Aoki的拍摄时间不那么充裕,但作为噱头和卖点已经很足了。片子拍得不算特别好,但灵气十足。故事清晰煽情:古代日本的战场上,一个神秘女子,游走于势不两立而又惺惺相惜的两位将军之间。没有用男模,两位将军就是两套铠甲,用的是《Sin City》的表现手法,做旧的黑白片里突然跳出鲜艳欲滴的颜色,最后一张几乎照抄《Sin City》第一段“罪城”里的镜头:一身红衣的Devon Aoki躺在地上,和式的衣袖和衣摆摊开来,像一滩血或一颗心,两件空空的铠甲对峙在她两旁……是很美,可是沈霜暗暗皱眉:时装在哪里?时尚又在哪里?
依靠本土设计师几件剑走偏锋的设计,以及淘宝上就能拍到的一些日本风格配饰,与故事的格调感觉再搭,也不够成为时尚杂志的“特彩”。
丹青的“特彩”则又太过“时尚杂志”了,Yeats和庄杏友的衣饰、OnBsidia和Celti的珠宝、Viletmia和ivorist的新妆……把她提到过的全部堆了上去。大概是时间太紧,不够请到顶级的模特,但用的几个也都是一线的,至于造型、化妆、发型、灯光、摄影、布景等等,就都是花钱能找到的最好的了。这样出来的片子不可能不好看,随便放进任何一本时尚杂志的任何一期,都毫不逊色。
但故事性就比芳菲的差远了,沈霜一点没看出来她曾经设想的“红与白、蛮族与文明世界、野性与知性、物欲横流与谨慎克制”的对抗,更遑论什么“将异化为‘他者’的文明收拢制约到西方文明典范之下形成的被压抑的张力”。她只看到扮成白种人或红种人的黄种女人在镜头前摆POSE,而且是极端“政治不正确”的POSE:时而白人镶着施华洛世奇水晶的枪口对准红人的脑袋,时而红人涂着金色指甲油的手指抓着白人的头发……沈霜几乎可以听到在座的每个人心里倒抽的一口凉气。
从让老板到抽凉气的角度来看,丹青倒是终于有那么一点像卡琳•洛菲德了。
丹青和芳菲离开后,会议室里好一会儿没什么声音。最后老板叹了口气:“都不能用。”
除了沈霜,所有人都吃了一惊。老板偏偏问沈霜:“你觉得呢?”
沈霜静静地说:“是不能用。一个和杂志定位明显不符,另一个……早一两年也许能混过去,现在出这样的片子,可不只是‘自己找不自在’那么简单了。”
老板终于急了:“怎么办!她们当不当主编事小,《Bling》创刊能不能按时出事大!现在还剩几天?”
有人回答:“刨去后期的时间,不到一周。”
“压缩后期的时间呢?”
“已经是压缩又压缩了。”
“除了‘特彩’,其他的内容呢?”
“没问题,我后天可以看大样。”沈霜说。
老板看着她:“有没有可能,你再出一个‘特彩’。”
“不可能!”在座的所有人几乎都可以代沈霜这样喊。但她不语,先点了一支烟,吸一口,看定老板,慢慢地说:“这样的事,连我都只能做一次。”
老板心知肚明,创刊的“特彩”直接关系到能不能最终引进《Bling》,到现在已经不是钱的问题,而是要调动沈霜在圈子里十几年有的人脉、关系和积累,她说得没错,这样豪华的“救场”,整个职业生涯可能真的只能有一次。
她有什么必要为了一本反正不是自己的杂志,做这么大的牺牲呢。
老板不愧是老板,三下五除二厘清利害,爽快地说:“沈,你出一期‘特彩’,我看了,《Bling》的主编还是非你不可。”
沈霜也很爽快:“好,您周末看大样吧。”
会议结束,回到办公室,沈霜锁好门,拉开抽屉,她的样张夹子是卡地亚白色麂皮的,用的时间长了,已经不那么纯白了,夹子里还有一副埃及棉的白手套——沈霜看样张时戴的。
小心地翻开夹子,二十四页,一套完整的“特彩”样张在灯光下泛着柔和的光芒,而样张上的那些模特,却是神采飞扬、呼之欲出。
模特是过去十年里沈霜用过的最顶级的几位——都已经不是花钱就能够请动的了,造型、化妆、发型、灯光、摄影、布景等等也是如此。一色的大礼服,几乎囊括了所有的顶级品牌,却只有两个颜色——不是纯正的红,就是绝对的白,造型却是走的简洁利落接近裸妆的路线。第一张是俯拍,两个模特躺在地上,用身体和裙摆形成太极图案造型,随后红与白的混沌渐渐被打破,逐渐变成电脑特效做出的两条龙,一条金红,一条银白,或者龙头搭在模特肩上,或者模特躺在龙脊之上,或者龙鳞与裙裾上的闪烁融为一体,或者龙尾缠住模特的纤腰……直到最后一张,红龙和红衣模特融入一片富丽堂皇的红色背景中,几乎看不清楚,而白衣模特摆出了那个已经满大街都是的拓印人形,白龙隐约其间,仿佛已经与模特融为一体……为什么《Bling》忽然要赶在八月前出刊,当然是因为对方的国家忽然旗帜鲜明地支持八月的那场盛会!丹青和芳菲不在这个主题上做文章,却去做什么日本古战场、美国西部片……沈霜合上样张夹子,脱下手套,把一缕垂下来的白发掠上去,淡淡一笑:
她们所有的,也只不过是年轻的红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