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见A君,正值青春。我参加学校组织的辩论赛。我是那个隔靴搔痒的辩手,而A君则是那种“绵里藏针”的对手。结果可想而知。他们队以三局两胜的成绩战胜了我们队,代表学校去参加比赛。凯旋而归的那天下午,他约了我在图书馆见面。
骄阳似火的六月,我火急火燎地来到图书室,其实对于他们获胜,我多少有点不甘心。可是这种想法在见到他时更多的是可笑。图书馆在四楼,等我气喘吁吁地出现在他面前时,他伸出纤纤玉指表示问好。我的目光游弋在那双手上面,久久不肯离去。他轻咳两声,善意地提醒我的错误。我有些脸红,但还是决定反击,于是不温不火地说:“看不出来,你不仅铁齿铜牙,还粉面玉指啊!”他也听出了我话里的火药味,不紧不慢地接道:“你也不错,凤眼娥眉,目光犀利。真是佩服!”说完微微一笑,神色自如。轮到我尴尬了,只好假装没听懂,提高声调说:“说吧,约我何事?”他伸出手指示意我小点声。我会意地点了点头,表示静静聆听。可是他并没有说话,而是给了我一本书——《张爱玲散文》。我刚要推辞这本书我看过的时候,他已经走远了。
好奇心驱使我打开那本尚有余温的书,似乎那里面盛满了青春的秘密,随便打开一页都会成为一段动人的故事。和我的想象不同,那本书没有他的署名,也没有书签。和我的想象一样,每一页的主人公都似曾相识。
温习着故事,温习了记忆。也渐渐明白了他为什么只给了我一本书,而不是辩论赛上的珠玑妙语。
“谢谢你的书,它让我懂得了梦想和现实的差距。”“懂得是这个世界上最暧昧的词语。”他一边接过我手中的书,一边幽幽地感叹。“那你懂得谁呢?”我俏皮地问。“我懂得……反正不是你。”他涨红脸,语无伦次地回答。他的这个回答让我有些尴尬,像赌气似的,我走开了。
生活本是一个没有序言的故事。数日后的一个傍晚,偶遇他在草坪上摆弄电脑,看起来似乎很焦急。站在离他不远的地方,我怔怔地看了半天,却依旧做了最吝啬的自己。因为我怕不小心的自作多情,会换来后半生的自作自受。
日子将过去一寸一寸掩埋,记忆中依旧是那个语出惊人的他,那个踱着方步的他。直至莲花凋零,初秋的风像奶奶的蒲扇一样把我从梦中唤醒,猛然记起他已经离校了。轻叹一口气,将写好的书签扔进垃圾桶里。
来生,我一定活成他想要的样子,做他懂得的那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