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笔者接到了一位男士打来的咨询电话,说警方通知他让其去派出所做笔录,有人报警称他涉嫌强奸,并让他随时等待警方的传唤。在与笔者的沟通中,笔者得知,该男士与其发生性关系的女士是一般朋友关系,因他们在聚餐后,双方自愿发生了性关系,并且该男士在发生性行为过程中稍有暴力行为。笔者给该男士讲解了相关法律规定,及后续应该做的事情。
关于该案能否定性为刑事犯罪,还需要大量的证据证明。笔者作为刑辩律师,借此案件,向朋友们浅谈一下刑事法律中关于强奸罪的规定,及哪些情况下即使经女方同意,仍然构成强奸罪等等。
根据法律规定,强奸罪是指行为人违反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违背被害人的意愿,采用暴力、威胁、伤害或其他手段,强迫被害人进行性行为从而构成的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以上是关于强奸罪的法律规定,大家可以看到,强奸罪属于侵犯人身权利中的重罪,尤其是对未成年女性的性权利的保护尤为重视。在笔者之前办理过的强奸案例中,侵犯未成年女性的行为人的刑事处罚还是挺重的。
另外,笔者今天给大家分享一下之前办案过程中遇到和积累的关于侵犯女性性权利中一些特别的情况,也请大家更深入的了解一下相关法律知识。
在男女关系中,无论是恋爱关系、朋友关系、同事关系,甚至是夫妻关系,如果男方未经女方同意,强行与其发性关系,在女方告发的情况下,很有可能构成强奸罪(排除正常的夫妻关系)。但在有些情况下,即使经女方同意,仍有可能构成强奸罪。比如:
1.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以强奸论,且从重处罚。这是法律对未满14周岁女性的特别保护,即使经女性同意,也是构成强奸罪的。
2.如女方同意与男方发生性关系,但要求去特定的场所,男方没有同意,强行与其发生了性关系,也可以构成强奸罪。(场所要求)
3.如女方同意与男方发生性关系,但要求使用安全措施,男方没有同意,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也可以构成强奸罪。(安全措施要求)
4.如女方同意与男方发生性关系,但要求避开女性生理期,男方没有同意,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也可以构成强奸罪。(身体条件要求)
5.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法院判决不准离婚,或判决离婚但判决未生效期间,男方强行与其妻子发生性关系,也可以构成强奸罪。(特殊期间要求)
··· ···
综上,无论是法律的规定还是某些情况的要求,如果达到或未达到某种状态,就有可能涉嫌犯罪。所以,笔者建议看到此文的朋友们除多加小心之外,还要多了解一些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