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对比一下《肖申克的救赎》(斯蒂芬·金中篇小说改编而成)里的主人公安迪与《面纱》(毛姆同名小说改编而成)里的主人公沃特。似乎看上去很不合理,两部八竿子打不着的电影,前者是心灵治愈系,涵盖全片的主题是“希望”。后者是爱情文艺系,大部分评论家将其看作是一个女性的觉醒史。但看到安迪在与瑞德聊天时,深情而痛苦地说“上帝,我爱她。只是我不知道如何表达我的感情。是我杀了她,虽然不是我开的枪”时,我脑海中想起了沃特在死之前说的最后一句话“死的却是条狗”。你看,他们对妻子的爱,自始至终都没有变过,哪怕是面对妻子对他们的不忠与背叛。
毫无疑问,他们都是高智商的天才式人物。
安迪在入狱前是个地位很高的银行家,精通财务制度方面的知识。妻子和情人被谋杀后,他被当做替罪羔羊入狱。在肖申克监狱里他能够为狱警处理各种税务问题,帮助典狱长天衣无缝地洗黑钱。与此同时,他利用近二十年时间打通隧道,最终成功离开这个本不属于他的地方,并且让无视法律胡作非为失去人性的狱警们绳之以法。《面纱》中的男主人公沃特呢,则是一名细菌学家,曾经获得过医学博士的学位,在知道基蒂对自己灵魂与肉体上的背叛后,他选择带基蒂一起去了霍乱爆发的边远小镇湄潭府。在霍乱区沃特尽自己的才华与能力帮助疫区居民改善环境,控制疫情。客观上看,他们拥有高智商和高学历,一丝不苟的处事态度,他们爱高雅的音乐,爱深刻的书籍,拥有不可撼动的精神内核。世故点讲,他们还拥有相当高的经济与社会地位,以及一副不错的外形。他们能把事情都做的近乎完美,而且富有人道主义精神。
更难得的是,他们对妻子都有着最深沉的爱。哪怕是意识到妻子的不忠,他们也是将最大的宽恕留给对方,自己饱受心灵的惩罚。就算安迪没有开枪,但是他对妻子深深负罪。而沃特则用自己来做实验,让自己沉迷奉献,忘记自己心中的不安。至死的时候,他把自己比喻成负罪的那只狗。
这样的男人,几乎算是完美了吧。至少以前在和朋友一起看电影时,她是深深沉醉在其中的。那个清秀的医学女博士说:“要是我也能遇见这样的男人就好了,可是他们在现实中偏偏是喜欢勾人的二流货色的。”
看起来好像确实是这样,磨人的小妖精更能让人拜倒在其石榴裙下。尽管我们总说着“以才事君者久,以色事君者短”。但不可否认,性感少女更能引起男人视觉和生理上的冲动。没有色的话,连苯乙胺都不能释放,坠入爱河的感觉都没有,又怎么谈得上长长久久呢?哪怕是十三岁的洛丽塔,待她成为人妇并有身孕时,恋童癖亨伯特不也还是爱着她的吗?
《面纱》里,沃尔特在和基蒂争吵时曾如是说过:“我知道你愚蠢、轻浮、没有头脑,但是我爱你。我知道你的目标和理想既庸俗又普通,但是我爱你。我知道你是二流货色,但是我爱你。想一想真是好笑,我竭力去喜欢那些讨你喜欢的东西,忍受折磨也要对你隐瞒起自己。我知道你何等害怕智慧,便尽我所能让你觉得我是个大傻瓜,跟你认识的其他人一样。我知道你嫁给我只图一时利益,我是那样爱你,我不在乎。”
安迪在和瑞德谈论起妻子时说“她很漂亮,上帝,我爱她。”
看,爱的理由如此简单。
而他们的妻子不忠,也有一个很大的共同原因,就是安迪与沃特都是讷于言的男性。他们几乎不会像妻子表达他们心中的爱意,哪怕狂热似火,他们却不知道该如何表达。又或许,他们都觉得做比说更有说服力(这确实是事实)。然而,并不是所有的女性和他们的价值观都是相符的。至少他们的另一半不是。她们需要爱情里的激情,需要用言语呈现出来的热烈,需要感受到另一半对他们身体的迫切需要……
又想起以前教授玩笑时说过的A男配B女的理论,也许这就是爱情里的悖论吧,我们总是不经意中了爱情的蛊,选了不合适的人。有的人磨合着也就适应了,但总是有无法安宁的灵魂。
就像多巴胺的分泌如此完美的契合人类的生存需要一样,它维系爱情,却又不会分泌超过十八个月。刚好完成恋爱,结婚,到生育的一个周期。而子女将刺激人类催产素与加压素的分泌,让双方产生母亲与父爱,因责任与依赖紧密联系。你看,安迪和沃特还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他们都没有子女。有了另一份情感寄托,也许妻子们的感情就有了另一个释放的出口了吧。
哎,爱情这个烦人的东西,为什么还总是想要用理智来分析。罢了罢了,晚安。